:
:5 取水
!
—5.1 水源选择!
《
5.1.】1,。 水源选择前【的水资源《勘察和论证应符合现!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!排,水技术规范GB 】507?88的有关规定【
,
?
:5.1.《。2 水源的选用应!通过技术经济比较】后综合确定并应满】足下列条件
—
— 1 位于】水体功能区划所规定!的,取水地段;
—
:
,
—2 不易受—污染便于建立水源】保护区;
【
? 3 【选择次?序宜:先当地水、》后过境水《先自然河《道、后需《调节径流的》河道:;
! 4 可取水】量充沛可靠;—
》
5 水!质符合?国家:有关现行标》准,;
:。
】 6 ? 与农业、水利综】。合,利用;
! , : 7 取水、【输水:、净水设《。施安全经济和—维护方?便;
《。
8! 具有交通、运】输和施工条》件
《
?5.:1.3? 供水水源—采用地下水时应有与!设计阶?段相对应的》水文地质勘测报【告取水量应符合现】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!排,水技术规《范GB 5》0788的有—关规定
》
?
5.1.》4 : 供水水《源采用地表》水时的?设计:枯水流量年保证【。率和设计枯》水位的保证率应符】。合现:行国家标准》城镇给?水排:水技术规范G—B 5078—8的有关规定
】
5.1【.5 备》。用,。水源或应急水源【的选择?与构建应《结合当?地水资源状况、【常,。用水源特《点以及备用或应急水!源的用途经技术【。经济比较《后确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