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第三章! 拆迁补《偿,。与安置
《
第三十五条 !。拆迁人?应依照本《办法的规定对被拆】迁人:给予补偿
】 ?。 拆除违章建筑和】超过:批准: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!。。补偿;拆除》未超过批《准期限的《临时建筑应》按重置价《格适当给予》货,币补偿?。货币补偿的》计,算,公式为
【 《货币补?偿金额=《临时建筑重置价格】÷批准使《用期限×剩余—期限
《 前款】所称重置价》。格是指房屋拆迁许】可证核发当年临时建!筑的重置价格
!
第三十六!条 拆迁补偿的方】式,可以实行《货币补偿《也,。可以实?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!办法另有规》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!择拆迁补偿安—置方式
》
第三】十七条 被拆迁房】屋的补偿金额—根据:被拆迁房屋的区位、!用途、建筑面积【。。等因素以房地产市】场评估价格确—定被拆迁《房屋货币《补偿金额的计算公】式为:
— , 货币补偿金额=被!拆迁房?屋房地产市场—评估单价×》被拆迁房屋》建筑面积
》
? : 前款所称—。单价是指经房屋拆迁!房,地产市?场评估确《定的、每平方米建】筑面积的单》位价:格
】 房屋区位(地【段类别)是指—房屋:在城区?中,。的地理位置详见附】表1
】。 , 房屋建筑面积【。是指房屋所有—权证或者其他有法律!效力的证《件注:。明,的建:。。筑面积?
》 房《屋用途是指房—屋所有权证标明的】用途房屋所有权【证未标明的以产权档!案记录的用途—为准;?产权档案未记录的】以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,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规《定的用途为准土地使!用面积以土地使用】权证或者其他—合,法土地使用》凭证的记载为准【
— 拆迁》当,事人对房屋》的建筑面积》和用途?。等有争议的及拆【迁,范围内由《于历史原因造—成手:续不:全的房屋拆迁当事】人可在拆《。迁公告发布后的一】个月内直接向—市拆:迁办提?出申请由市拆迁办根!据需:要召集有关部—门联席?会议予以认定
】
第三】十八条 房屋拆【迁补偿安《置实行最《低补偿?单价保?障办法房屋拆迁评估!单价低于最低补【偿单价?的按最?低补偿单价计算【最低补?偿单价根据被拆迁】。房屋同类地》段、同类结构已【购公:有住宅房屋》同期上市交易的平均!市,场单价确定
—
实行!。。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!。。给予被拆迁人最高不!超过:被拆迁房屋估价【金额10《%的奖励
】
第三十九】条 产权性质为【住宅但已依法取【得营业执照》改为经营性》用房:(简称住改非)的】可,根据其经营情况【、经营年限》及纳税等实际情况】给予适当《补偿
— (一)【产权性质为住宅、但!已依法取得》营业执照的经营【性用房是指产—权登记时房屋—性质为住宅、—经工商行政管理【部门:登,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!并在房屋拆迁公【告发布之《日前持续经》营、:经税务?。部门进行《纳税登记并》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!之日前有持续完税记!录的房屋《包,括一层?(地层、不含地下室!),改为商业门面二层(!含二层)以上—作为营业性用房【如开设?。。旅社、饭店、—幼儿园?等,。将住宅出《租,为住宅使用的—不,属于补偿范围
【
, —本条款所称》的“补偿”是指【产权性质为住宅的】房,屋改变使用性质【后对其附加》值及经营效益的【补偿原产权住—。宅的补?偿仍按本办》法的有关规定执【行
:
计】算补:偿金额时以改变住】宅使用性《质的实际面积为【。依据
! 产权性质为住宅】的,房屋改变使用性质】。。的有关?证明:材料由被拆迁人提供!无法提供完备证明材!料的不予补偿
】 《 , (二)适当补偿】的金额可由拆迁人】和被拆迁人》根据其房屋》。的经营情况、经营年!限,及,纳税等实际情况通过!协商达成补偿—。协议
【 , (三)—若拆迁人和被拆迁】人通:过,协商:达,不成补偿《协议可参照下列【标,准进行补偿
】 《 1. 将一层(地!层、不含地下室【。)住宅改《为商业?门面经营使用经营】1年以上(含1【年,)的按住宅拆迁评估!价格的?20%给予补偿;持!续经营3《年以:上(含3年)的【按住宅拆迁评估价】的40%给》予补偿;持》续经营5年(含5】年)以上的按住宅拆!迁,。评,估价的60%给予补!偿;持续《经营10年》(含10年)以上的!按住宅拆迁评估【价的80%给—予补偿;
【。 《 2. 将一—层(地层、不含地下!室,)住宅改为饭—店经:营业使用的以本条】第(三)-1款【规定的经营年限和】补,偿标准为基准按其】80%计算给予补】偿;将一层(地层】、不含地下室)【住宅改为旅社、【幼儿园?等使用的按其70%!计算给予《补偿
?
— 3. 二层以上】住宅改为营业用房】的,按以本条第(—三)-?1款规定的经营【年限和补偿标准为】基准由下层往—上层进行递减即二】层补偿?标,准,为一层(《地层、不含地下室】)的50%三层补】偿标:准为一层《(,。地层、不含地—下室)的30—%四层以上(含四】。层)补偿标准为一】层(:地层:、不含?地,下室)的20%【
,
以上!计算:均以:同,一,栋楼房一层》(地层、不》含地下?室)的估价为基【准
】 对本款《所指:的“住改非”经营】性补偿部《。份主要由被拆迁【人所得?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在!租赁房屋时有约定的!从其约定《
】第四十条 拆迁公】告发布?前已对房屋进行【装修的除可整体移动!。的装修部件、材【料外:应当对装《修,部分进?行货币补偿房—屋装修货币补偿的】金额由拆迁当事【人协商?或评估机构估价确】定
】 房屋?装修货币补偿—未能评?估或经协商达—不,成协议?的,房屋:装修货币《补偿金额按下列方式!确定
— (一)装】修使用的标》准年限
】 1《. :住宅:房屋1?0,年;
】 2.《 ,办,公用房7年;
【
: 3. 】商店、旅馆、—饭店等营业》性用房5年
【
? , , , (二)以房屋拆】迁许可证核发当年同!档次:房屋装修的重—置价格为基准价格】
— (三《)计:算公式为
》
》。 , 房屋装《修货币补偿金额=房!屋装:修重置价格÷标准使!用年限?×(标准使用—年限-?装,修实际使用年限)
!
? : 房屋装》修货币补偿》金额最低《不得低?于房屋装修重置【价格的20%—
《。
第四十一】条 拆迁《房改住房购房—人按照有关规—定已完善产权的可】选,择补偿安置方—式
《 拆—迁房改住房或者【补贴出售给个—人的部分产权住房在!拆迁期限内》。购房人暂时》不能完善产权的【只能实行产权调换
!
《
第四》十二条 《选择货币补偿的【被拆迁人申请购【买经济适用房、租住!廉租:房符合申《请条件的市有关【部门应优先安排【。
《
? 第四十三条— 下列需拆》。迁的房屋《应实:行货币补偿或异【地产权调换
】 : ?(一)按城市规划】批准建设的公—益,性项目及道路、【桥梁、涵《洞、:排污、防《洪等市政公用—设施
《 (二)!市政府实施净—地出让?或土地?储,。备需要?。拆迁房屋的》;
? , , 《(三)规划不—。建住:。宅,或拆迁后新建房屋性!质,不适合原地产权调】换的(如国家机关】、军事单位、涉密安!全单位等)
【。
第【四十四条 拆迁租】赁房屋被拆》。迁人与房《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!。系,的或:者,被拆迁人对房屋【。承租人?已另行安《。。置,的,被拆迁人《。可选:择货币?。补,偿或产权《调换
?
, 》 被拆迁人》与房屋承租》。人对解除租赁—关系达不成协—议的:拆迁人只《能与:被拆迁人实行房屋】。产,权调换产《权,。调换:的房屋由《原房:屋承:租人承租被拆迁【人应与原房屋—承租人重新订立房】。屋租赁合同
—
【第四十五《条 被拆迁房—屋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实行?产权调换
【 《 (一)被》。拆迁房屋的产权【共有人之间》就拆迁补偿达—不成一致意见—。导,致拆迁人《。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!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的;:
,
(二!。)房屋所有人已故继!承,人,之间就拆迁》补偿达不成一致意】见或:者继承人下落—不明导致《拆迁人与被拆—迁人无法《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的:
,
第四!十六条 《。实行房屋《产权调?换的拆迁《。人与被拆迁人—应依照本办法—的有关?规定计算被》拆迁房?屋,的补偿金额和用【于产权调换房屋【的价格结清产权【调换的差价
! 拆迁人【与被拆迁人》根据本办法规定【的产权?调换结算方法达【不成补偿安置—协议:的,可对安置房》屋进行?估价对安《置房屋?的估价参照建设部】城,市房屋拆迁估价【指导意见和广西【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屋!拆迁估价办》法执行
— 被拆迁房!屋的拆迁《评估价格高于安置房!屋的价格时拆—迁人应按照被拆迁房!屋拆迁评《估价:格与安置房屋价格】的差价偿还》给,被拆迁人
【 《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!屋的附属物不作【产权调换由拆—迁人给予货币—补偿
?
》 第四十七条【 ,被拆迁房屋所在【地块依照规划开发】建设:商品住宅房屋的【其,建设面积又大—于原所?在地块被拆迁住【宅房:屋总面积的除本办】法另有规定外—被,拆迁:人,可以选择原地产权】调换的补偿》形式
】 第四十八条 】实行产权调换的安】置房屋的套内面积不!得小于被《拆迁房屋的套内面】积因安置房屋—。的整体配套功能、】不能对同一套房屋】进行分割《时可适当增》加,安置房屋《的面积?
: , ? (一)增加安】。置,房,屋的面积《,可:参,照如下方法》实行
》 1.【 实行原地》回迁安置或》在,同一类别地段安【置的原则上不增加安!置,房的面积
】 《2. 实行异—地安置时安置地点】与被拆迁房屋每【降低一个类别地段】安,置房:屋增加的面积为被拆!迁房:屋,面积的10%以【内以此类推
—
【(二)按《本条(?。一)款实行产权调换!时安:置房屋的价格以【建筑面?积结算结算办法【可参照?如下方法实》行
【 1. 原地安置!以同:一被拆迁区域内、同!类产权性《质房:屋评估价的平—均值为准在被—拆迁房屋的》。原建筑面积内—按最高不超过被拆】迁房屋评估》价平:均值的11》。0%结算增加的面积!在原产权面积10%!以,内的:部,分按市?场价格的85%结】算;再增加的面积】按市场?价格:结算
》 : 2.》 异:地安置以同一被【拆,。。。迁区域内、同类【产权性质房》屋评:估价的平均值为【准在被拆迁房—屋的原产权》面积内和《按,本办法规定》。增加的面积》安置房屋地点与【被拆迁房屋在同【一类别?地段:的按最高不超过【被拆迁房《屋评估价平》均,值的10《5%结算《。;安置房《屋地点与被》拆迁:房屋低于一个类【别地段及《以,上的每?降低:一个类别地》段递减5%进行【结算超过《本条:规定安置面积1【0%的部《分按市场价格—的8:0%结算;》再增加的面积—按市场价格结—算,
: 3【. 如拆迁人用【旧房(二《手房)对被拆迁【人进行产权调换安】置则在?上述规定《的基础?上再降低5%—进行结算用于产权调!换的旧房(二—手房)的建造—年代应晚于被—拆,迁房屋的建造—年代
》 4. 实!。行产权?调换被拆迁房屋的】公摊面?积小于调换》房屋的公摊面积【时调:换房屋的公》摊面积增加部—分按上述的房屋结】算,价格:的50%结算由被拆!迁人支付给》拆迁人
】
: 第四十九条 【拆迁公益事业房【屋的拆迁人应依照】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!要求予以重建—或者给予货币补偿】
】第五十条 拆迁人应!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!全标准和建筑设施】配套齐全、产权清】晰的房屋用》。于拆迁?安置
! 实行异地产—权调换的拆迁—人应提供两》个以上?地点的?房屋供被拆迁人选择!实,。行,原地:产权:调换的拆《迁人要?提,供两套不同楼—层或者?两套不同户型的房】屋供被拆《迁人选择
! ?用于商品房开发的】拆迁项目实行原【地回迁、产权调换的!应优先建《设安置用《房对达成安置协议的!被拆迁居《民没有安置完—毕的拆迁人不得对】外销售住《房有关部门应给予配!合
》 《拆,迁人实施房》屋拆迁?。、进行成《片开发商品住宅的项!目应建设专门用于】拆迁安置的》、中小户型、中低】价位的普通》住宅确保被拆—迁居民中《困难家?庭的需要
》
【第五:十一条 《。拆,迁,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拆!迁,人应在抵押人和抵】押权人依法清—理,债权债务关系或者重!新设定?抵押房屋后》对被拆迁人》进,行补偿安置抵押【人和抵?押权人没有清理【。债,权债务关系》也不:重新设?定抵押?权的不得实》。行货币补偿
】。 : : 拆迁人应在办理被!。拆迁房屋《证据保全并将—补偿安?置协议?的内容告《知抵押权人之后方】可拆除?房屋
》。
第五【十二条 被拆迁【人为城镇居民最低】收入家庭(》民政部门出》具证:。明属于领取最—低生活保障补助)】的拆迁?补偿安置应给以【适当的?优惠
《 ,。 , 对最—低收入家庭设—定,。。基本保障建筑—面积最?低,收入家庭被拆迁房】屋的住房面积小于五!十平方米时按五十平!方,米给予产权调换【安置
?
《 ?对最低收《入,家庭实行产权调换】原产权面《积内不补被》拆迁房屋与安置房】屋的差价因安置房平!面结构原因造成【超面积安置的按本】条规定?增加的面《积部份按本办法规】定,的同类安置房屋【。结算价格《的70?%支:付价款被拆迁人一】次性:交,付超面积《购房款确有困难的可!。以与拆迁《人约定分期交付【
【 前款规定的—最低收?入家庭必须是具有】本市常住户口、在被!拆迁房屋实》际居住且在本市无其!他房屋?(包括租赁公房)】在拆迁?公告:发布后析产》的不适用本条—规定
【 最低—收入家?庭的:拆迁补偿安置情【况应:张榜公布《接受社会监督
!。
第五十】三条 拆《迁人应对被拆迁【人或者房《屋承租人支》付搬:迁补:助费
! ,住宅房屋按被拆迁】。房屋产权记载建筑】面,积每:平方米5《元/次支付搬迁补助!费安排临《时周转房的按拆迁】人要求搬迁的次数支!付搬迁补助费
】 非住】宅房屋按实际—搬,迁的货物和设备拆】装、运输的市—。场价格支付》搬迁补助费对无法】按市:场价:格确定搬迁补助费】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!与被拆迁人又达【不成协议的通—过评估确定补助【金额
】 , 被拆迁《房屋内的电话、信息!网络、有线电—视,网、空调和独立供电!、,独立供水《设施等迁《移的按当年迁移安】装费用支付各—项迁移费《;实行货币安置或由!于搬:迁后:不再使?用的按当《年,的,安装:费用:支付
! 对在第一次批【准的拆迁《期限内积极配合【拆迁、?主动完成搬迁—的被拆迁人可以给】予被拆迁房屋评估金!额,。510%《的提前搬《迁奖励
》
第【五十四条 被拆迁人!的房屋为住宅的被】拆迁人?或者房屋承租—人因产权调换需要过!渡在过渡期》限内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承《租人自行安排住处】的拆迁?人,应按被拆迁房屋建】筑面积或者被拆迁房!屋同类地段、同类结!构的住宅房》屋出租价《格支付临时》安置补助费》;由拆迁人》提供临时周转—房的:拆迁人不支付—临时安置补》助费
! 实行货币补偿【的拆:迁人:应给被拆迁》人一:次性支付3个月【的临:时安置补助费
! 《 临时安《置补助?费标准按《附,表2执行《
:
—第五十五条》 拆迁住《宅房屋原地安置和8!。层及以上的》高层建筑过》渡期限不得超—过24个月;异地】安置的在《建楼房层数7层【及以下的过》渡期限不得超过18!个月
】 拆迁人不得擅自!延长过渡期》限因:拆迁人?的责任?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!行安排住处的被【拆迁:人或:者,房,屋,承租:人应自逾《期之月起1》2个月内按1—.,5倍:。支付: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!。超过12个月以【上的按2倍支付【;对拆迁《人提供周《转房:的应自逾期》之月起1《。2个月内支》付,临时安?。置补助费
》
周转!。。房的使用人应按【时腾退周转》房
》
《第五十?六条 ?拆迁非住宅房屋原】地安置和8层及以上!的高层?。建,筑过:渡期限?不得超过《24个月《;异地安置的—在建楼房层数7层及!以下的过渡期限不】得超过18个月
】
》 因拆迁非住宅房!屋造成停产、停业的!拆迁人应给予—适,当补偿“住改非”】的,不享受本条》款的补偿具体补偿金!额由拆迁当事人【协,商确定协商达不成协!议的拆迁人按—照以下标准》。给予补偿
》
》 (一)从业【人员生活《补助费实行产权【调换的依《据营业执照登记的从!业人数按《。桂林:市当时?的,最低生活补助标【准,每个从业人员一【次性给予3个—。月的生活补助—费,
》 , (二)停产、】停业补偿被拆迁人】实行产?权调换并自行—安排:周转用房的拆迁【人应对被拆迁的营】业,用,。房一次性给》予不超过房屋—评估:金额3%的货币补】偿;对被拆迁营业配!套用房(仓库、厂房!等)一次性》给,予不超?过房屋评估》金额1%《的货币补偿
! 《(三)临时安置补】助费实行产权—调换并?自行安排《周,。转,房的在?过渡期内《。拆迁人应对被拆迁的!非住宅房屋每月【给予不超过房—屋评估?金额0.4%的临】时安置补助》费逾期超过1—。2个月?以上的按1.5倍支!付,临时安置补助费【;拆迁人《提供周转房》的逾:期超过12个月以】上的按本款的标【准支付临时》安置补助费》实行货币补偿的【按本款标准给予3个!月的临时安置补【助费
】 (四《)拆迁下列》非住宅房屋不予进行!停产停业补偿
】 ? 1. —。。房屋拆迁前已停【。产、停业的;—
? , : 2. 》法律、法规另—有规定的
—
第【五十七条 》。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市!拆迁:。办,按照城市房屋拆【迁,管理条?例、:广西壮族自》治区实施〈城市【房屋拆迁管理条【。例〉:细则及有关法律、】法规:的规定进行处罚
】
第】五十八条 市—拆迁办?及其工?作人: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核!发房屋拆《迁许可证以及其【他批准文件的或者】核发:。房屋拆迁许》可证:以及其他批准文件】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!。责的或者《对违法行为不—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!的,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【。人,员依法?给予行政处分;【情节严重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!人民利?益遭受重大》损,失构成?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