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863-2013 建标库

12.2  矿浆池及清水池

12.2.1  每台(组)泵宜设独立的矿浆池。矿浆池容积,对于离心式矿浆泵,可采用1min~3min的扬送矿浆量;对于容积式泵,可采用10min的扬送矿浆量;对于长距离管道输送的首站可采用不小于8h的扬送矿浆量,并应设搅拌设施。兼作调节或事故池的矿浆池容积应适当加大。

12.2.2  矿浆池池底应有1:1~1:3的坡比倾向吸入管口,高浓度矿浆及大容量矿浆池应设置电动搅拌装置。

12.2.3  矿浆池可设于室外,并应设有上下用的斜梯、池内爬梯及栏杆维护的操作平台。

12.2.4  矿浆池应设溢流管,并应按最大矿浆流量确定其泄流能力。溢流矿浆应引入事故池。

12.2.5  需加水冲洗调节的尾矿输送系统,给水管应接至第一座泵站的各个矿浆池,控制阀门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,阀门宜采用自动控制。寒冷地区的室外给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。

12.2.6  矿浆泵吸入管穿越矿浆池池壁处,应设置柔性防水套管。

12.2.7  矿浆池前应设置拦污格栅。对于容积式泵,在矿浆池和搅拌槽进口处应设置安全筛,孔径应为2mm~3mm。

12.2.8  对于水隔离泵,应设置独立的清水池及补水管,清水池容积宜采用10min扬送的矿浆量,补水管流量宜采用单位时间内扬送矿浆量的5%~10%;清水池可设置在室内或室外,每台(组)泵宜单独用一格清水池。清水池为两格以上时,可在清水池总高度的3/4~4/5处设置溢流洞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