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863-2013 建标库

3.3  尾矿库等别和构筑物级别

3.3.1  尾矿库等别应根据尾矿库的最终全库容及最终坝高按表3.3.1确定。尾矿库各使用期的设计等别应根据该期的全库容和坝高分别按表3.3.1确定。当按尾矿库的全库容和坝高分别确定的尾矿库等别的等差为一等时,应以高者为准;当等差大于一等时,应按高者降一等确定。

    露天废弃采坑及凹地储存尾矿,且周边未建尾矿坝时,可不定等别;建尾矿坝时,应根据坝高及其对应的库容确定尾矿库的等别。

    除一等库外,对于尾矿库失事将使下游重要城镇、工矿企业、铁路干线或高速公路等遭受严重灾害者,经充分论证后,其设计等别可提高一等。

表3.3.1  尾矿库各使用期的设计等别

3.3.2  尾矿库构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尾矿库的等别及其重要性按表3.3.2确定。

表3.3.2  尾矿库构筑物的级别

    注:1  主要构筑物系指尾矿坝、排水构筑物等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的构筑物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  次要构筑物系指除主要构筑物外的永久性构筑物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  临时构筑物系指施工期临时使用的构筑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