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五章 【建筑退让 — 5.1 —建筑:退让用地边界 】 5.1.1 基!本要:求 :     【5.1.1.1【 相邻用地为现状】已建建?。筑或规划已批准建】筑时建?筑物退让应》满足规定建筑间退】让,要求:  ?   5.1—.1:。.2: ,由高、?多、低层等组合【建,筑及:退,台,建筑的退让分—别按各类别有关规】定执行(但退让城市!道路红?线时:按最高类别》执行) 《 5.1.—2 多(低)层【建筑:退让用地《边界:的距离?。 《    多》(低)层《建筑物与东西—及南北用地边界距离!实,行对等退让原则 !。5,.1.3 高层【建筑退让《边界的距离 —  《 ,  5.1》.3:.,。1 边界外侧—有现状建筑》和,已批准的规》。划建筑按《规,。定的相关《间距执行《 《 , ,。   5.1—.,3.2 边界—外侧尚无现状建筑】的(:或规划尚未》批准:。)其:北侧用地有》日照要求时退—让北:侧用地边界不小于规!定日照间距的—。三分:之,二;明确北》。侧用地无《日照要求时退—让南北侧用地边【界不应小于10米 !     5.!1.3.《。3 南北《向布置的高层建筑退!让东西边界距—离不应小于》6.5米;》。东西向布置》的高层建《筑退让东西向边界距!离不应?小于自身《建筑高度的0—.15倍且不应小于!10米 5—.1.4 边界【外侧为公园》、绿地?、广场、水》面、城市道路、开】放空间、绿地或非】建设用地时》建筑物退让》用地边界距离不应小!于,5米且?不得影响边界外侧用!。地及建筑功能使【用 5《.1.5 小地块】单独:出让时 —   ?  :。当独:立地块?面积小于30—。00平方米》时在满足建筑—消防、交《通及建筑间距—要求时可适当减【少其建筑退让用【地边界距《离 5.》1.6? 地下建筑退—。让 ?  ? ,  5.1.—6.1 《地下建筑退让用地】。边界距离《不,宜小于地下建—筑埋置深度(自室外!地平面至地下建【。。筑,底板的距离)的0】.7倍?    【 5.1.》6.2 《沿,城市道路两侧—地下建筑退》让道:路,。红线不应小于5米】沿路:退让小?于主体建筑退让的】其顶面?标高应设在地—。面正负?零以下 》     5.】1.6.3》 按上述距离—要求退让边界有【困难:的其:距离可适当缩小退】让用地边界》需先经?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批准以不影】响道路基《础施工和管线—埋设为原则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