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章 建设用地【。
2.1【 ,用地分类
【
》。用地分?。类划分按照》城市:用地分类与规—划,建设用地标准(G】B50137-2】。。011)的规定【执行包括城乡—用,。地分类、《城市建设用地分类】。两部分
》 , , 城市建【设用地适建范围和】规模控制应》按表:2.1.1、2.】1.2执行
【表2.1.1— 城市?建设:用,地适建范围表
【
—
类别【代,码
【类别名称
》
? 内容
【 ?适建比例《
适建】范围
】 :
大【类
【中类
】小类
】
— :R,
【
》
— 居?住用地?
》 住宅和》相应服?务设施?的用地
!
《 》
》
!R1:。
】。
: 一类居住用】地
》 :设,施齐全、环境良【好以低?层住宅为主的用地】
》 居住类建筑【面积合计不》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!0% (计容面积)!
住宅、!。居,住型公寓《、,。幼儿园?(托儿所)、商业】设施:。。、可附设《的市政?设施、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套?辅助:设施
?
《
—。 R11
】 ? 住宅用《地
— 住宅建《筑用地?及其附属道路、停】。车场、小《游园等用地
!
【 R12
】
《。 服务设《施用地
《
《 居住小《。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!托、文化《、,。体育、商业、卫生】服务、养《老助残设施等用地】不包括中小学用【地
】。
— , R2?
】
二类居住!。用地
》 设施较—齐全、环境》良好以多、中、高层!住宅为主的用地【
:
?
《
: : ,R
R2!1
? 《住宅用地
】 住宅建筑用地】(含保障性住宅用地!)及其?附属道路、停—车场、小游》园等用地
— ?
》 ,
—
—。
R22
!
服务【设施用地
】 居住《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!幼托、文《化、体育、商业、卫!生服务、养老助残设!施等用地不包括中】小学用地
】
《
: R3
【
,
【 三类居【住用地
》 : 设施较欠缺、】环境较差《以需要?加,以改造的简陋住宅】为主:的用地包括危房、棚!户,区、临时《住宅等用《地
:。
? 居?住,类,建筑面?积合计不低于—总建筑面《积的75% (计】容面:积)
》 ?住宅、私人》。自建房、商业、可附!设的市政《。设施、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套?辅助设施
】
》。
R31】
住宅】用,地
【住宅建筑用地及其】附属道路、停车场、!小游园等用地—
《
】。 R32》
—服务设施用地
【
》居,住,小区及小区》级以下的幼托、【。文化、?体育、商业、卫【。生服务?。、养老助残设施【等,用地不包括中小学】用地
【
】 A:。
》
—。
》 公》。共管理 《
》 【 与公共服务设】施用地?
《 行政、》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】、卫生等机构和设】施的:用地不包《括居: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!用地
?
》
】
:
:
【 《。A1
!
—。行政办公用地
】 党政—机关、社会》团体、事业单位等办!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!。用地
【
办!公、可附设的—。。市政:设施、?交通设施、》其他配?套辅助设施
—
【
: A
】 A2
】 《
》 文化设施用地
! 图书、展】览等公共《文化活动设施用【地
《
【 文化设施【。、小型商业、可附设!的市政设施》、交通设施及其他】配套辅助设施—
!
A—21
】图书展览用》地
公共!图书馆、博物馆、】档案馆、《科技馆、《纪念馆、美术—馆和展览馆、会展】中心:等设施?用地
》
—
A22】
,
文化【活动用地
】。 综合文化活【动中心、文化—馆、青?少年宫、儿童活【动中心、老年活【动中心等设》施用:地
—。
:
— ,A3
》 ?
— 教育科研》用地
【 高等院校、中等】专业:学校、?。中学、?小学、科研事业单位!及其附属设施用地】。包括为学校》。配,建的独立地段的【学生生活用地
】 》
:。 《。。教育设施、宿—舍、可附设的市政设!。。施、可附设的—交,通设施、《其他:配套辅助设施
!
【 A31【。
高等院!校,用,地
? 《大学、学院》。、专科学《校、研究生院—、电视大《学、党校、干—部,学校及其《。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!事院:校用地
—
?。 ,
:
》A32
!中等专业学校用【地
【中等:专业学校、技—工学校、职业学校】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!普通中学内的职【业高中用地
!
:
】。A3:3
》 中小学用—地
:
中学、】小学用地
》
?
— 《A3:4
:
特殊教育!用地
》 聋、》哑、:盲,人学校及工》读学校等用地—
【
— A35
【 ?科研:用地
《 科研—事业:单位用地
】
:
《 A
】 A4》
《 ?
? 体育用地【
? 体育场—馆和体?育训练基地》等用地不《包括学校等机构【专用的体育》。设施用地
— 《
体】育设施、商业—。、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、可附设【的交:通设施?、其他配套》辅,助设施?
!
? , A41
—
》体育场馆用地—
,
: 室内外—体育运动用地—包括体育场馆、游】泳场馆、各》类球:场及其附属的业【余体校等用地
】
》 ,。
: A42
! , : 体育训练》。用地
】为体育运动专—设的训练基地用地】
》
— A5
—
,
】 :。 医疗卫生用地
】。
《 医疗、保健、【卫生、防疫、康复和!急救设施等用地
】
》
? 《医疗卫生设施、可附!设的市政设》施、:可附设?的交:通设施、其他配【套,。辅助:设施
?
: ,
— A51
】
, 医院用地】
综合】医院、专科医院、】社区卫生服》务中心等用》地
!
《。 A?52:
卫生防!疫用地
】 ,卫生防疫《。站、专?科防治?所、检验中心和【动物检疫站等用【地
》
《
》 A:53
》 特殊医疗用】地
《 对环》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!病、精神《病等专科医院用地
!
】
: , A?59
】其,它医疗卫生用地
!。 急救中心】、血库等《用地
《
》
A6!
,
?
】。 社会福利》用,地
为社!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!务的设?施及其附属设施用】地包:括福利院、养老【院、孤?儿院等用地》
?
【。 社《会福利设施》、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?、可附?设的交通设施—、其他配套辅—助设施
【
》
A7
! 《
? 文物古迹用!地
:。
具有保】护价值的古》遗,址,、古墓葬、古建筑、!石窟寺、《近代代表性建筑、革!命纪念建筑等用【地不包括《。已作其它《用途的?文物古迹用地
! 》
》 文化遗产》及复建、修缮—的各:类文物古迹
【。
! A
! A8
—
】 外事用地
【
: ?。外国:驻华使馆、》领事馆、国际—机构及其《生活设施等》用地:
】
【
《
,
【 A9
— 《
【宗,教用:地
宗教!活动:场所用地
【 ,。
《
】。 :
: ,
B
!
! ?
《 商业服务【。业设施用地
! 商业、》商务、娱乐康体等】设施用地《。不包括居住用地中】的服务设施用地【
【
】。
《
《。
—B,1
【
? 商业用地
!
《 商业及《餐,饮、旅馆等服务业用!地
【
【商业、办公、—酒,店、服?。务型公寓、娱乐设】施及可附设的市【政,设施、可附设的【。交通设施、》其他配套《辅,助设:施
】
B】11
《 零售商业用!地
《 : 以零?售功能?为主的商铺》、,商场、超市》、市场等用地
!
:
— ?B12
!批发:市场用地
!。 以批发功能为主】的,市场用地
】
】 B1《3
— 餐饮用地
】。 饭店、餐厅、!酒吧等用地
—
《
》 : B14
! 旅馆《用地
《。。 《宾馆、旅馆、—招待所、服务型【公寓、?度假村?。。等用地
】
,
— , B2
【
【 商务用地
】 金》融保险、《艺术传?媒,。。、技术服务等综合性!办公用?地
— ,
《 办公、—。商业、酒店、—服务型?公寓、娱乐设施及可!附设的市政设施【、可:附设的?交通设施、其他配套!辅助设施
【
? :
《 B21
【 金融保【险用地
】 银行、证券—期货交易所》、,保险公司等用地
! ,
! B22》
艺术传!媒用地
【 文艺团》体、影?视制作、《。。广,。告传媒等用》地
!
B【。29
《 《其,它商务用地
! 贸易、设计、】咨询等技《术服务办公用地
】
, :
:
! ?B
? , ?B3
】
《 : 娱:乐康体用地
【 娱》乐、康体等设—施用地
》 ? ?
商业】、办公?、酒店及可附设的市!政设施、可》附设的?交通设施、其—他配套辅《。助设施
【
《
,
? :。B31
【。 娱乐《用地
【 剧院、音》乐厅、电影院—。。、歌舞厅、网吧以】及绿地率小于—65%?的大型游乐》等设施?用地
—
! B32《
康【体用地
!赛马场、高尔夫【、溜冰场、》。。跳伞场、摩托车场】、射击场以》及通用航空、水上运!动的陆域部》分等用地
》
:
》
B【4
:
《 :
,
》公用设施营业—。网点用地
!。 零售加油、加【气、电?信、邮政等公用【设施营业《网点:用地:
【
?
【
, :
— : B41》
—加油加气站用地
! 零售—加油:、加气、充电站等用!地
】。 ,
B【49
《。 《其它公用设施营业】网点用?地,
,
: 独《立地段的电信、邮】政、供水、燃气、供!电、供热等其它公用!设施:营业网?点用地
—
—
: , :B9
【 ,
? ,。 其它服务设】施用地
— : 业余学校、民营】培训机构《、,。私人诊所、殡葬、宠!物医院、汽车—维修站等其它—服务:设施用?地
】
《 《
,
》
】M
【
【
:
工—业用地
《
工—。矿企业的生产—车间、库房及—其附属设施用—地包括专用铁路【、码头?和附属道路》、,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!露天矿?用地
!
—
!
? M
】 ?M1
【
一!类工业?用地
》 , :对居住和公共环【境基本无干扰、污】染和安全隐患的【工,业,用地
?
》厂房建筑《面积不低于总建【筑面:积的:70%
— 厂房、办【公用房、生活配套】用房、可《附设的市《政,设施、?可,附,设的交通《设施、其《他配套辅助》设施
【
, :
M2
!
《
二!类工业?用地
?
对居住】和公共环《境有一定干扰、【污染和安全隐患的】工业用地
】
! M3
— , ,
》 三《类工业用地
—
对—居住和公《共环境?有严重干扰》。、污染和安全隐患】的工业?用地
【
!W
《
!
【 物流?仓储用?地
物资!储备、中转、配送等!用地包括附属道路、!停车场以《及,货运公司《车队的?站场等用地
!
《
,
!
! W1
—
》
》一,类物流仓储用地
! 对居—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!干扰、污染和安【全隐患的物流仓储】用地
?
【
仓—库、物流建筑、市场!贸易、可附》设的市政设施—、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?、其他?配套辅助设》施
!
》 W2
》
! 二类物流仓【储用:地
【对居住?。和公:共环境有一定干【。扰、:污染和安全》。隐患:的物流仓储用地【
:
】 仓库》(堆场?)、可附设的市政】设施、可附》设的交通《设施、其他配—套辅:助设施?
《
— W3
】
【 三类—。物流仓储用》。地
《 , 易燃、》易爆和剧毒等危【险品的专用物流仓】储用:地
:
仓库(堆!场)、可附》设,的市政?设施、可《。附设的交通设施
!
?
】 S
《 《
】
,
, 道路与交通!。设施用?地
《 城市道路、交!通设:施等用地不包括【居,住用地、工》。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!、停车场等用—地
》
》
, :
《。
?。
】。 S?1
?
【 : 城市道》路用地?。
? , :快速路、《主干路、次干路和】支路等用《地,包括:其交叉?口用地
!
!
》
【 S2
!。
?
城市【轨道交通《用地
?
, 独立—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!地面以上《部分的线《路,、站:点用地
!
—。 交通设施、可【附设的市政设—施、其他配套辅【助设施?
,
:
! S
— : S3
【。
!交通枢纽用地
! ,。 铁路《客货运站《、,。公路长?途客运站、港口客运!码头、公交枢纽及其!附属设施用地
】 , , ?
? 交通设施【、商业、可附设的】市政设?施、其他配》套辅助设施》
《
:
》 : ,S,4
》
【 , 交通场站用地【
》 交通服务设施【用地不?包,括交通指挥中—心、交通队用地
】
?。
— ,
】 交通?。设施、可附设的【市政设施、其他配】套辅助设施
—
:
】 S41
】 : 公共交通场站】用地
城!市,轨道交通车》辆基地及附》属设施公共汽(【电)车首末》站、停车场(库)】、保:养场出?租汽车场站》设施等?用地:以及:轮渡、缆《。车、索道等的地【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!用地
【
《
? S42
【 社会—停车场?用地
— , ,独立地段的公共停】车场和?停车库用《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!地配建的停车场【和停车库用地
】
! S9
】
》
》其它交通设施用地】
—除以上之外的交通】设施用?地包括教练》场等用地
】 ?
—
》 ,
】 U?
【
公用】设施用?。地
? 供应、环】境,、安:全等设施用地
】
】 ?
—
【 U《1
【
? 供应设【施用地
《
? 供?水、供电、供燃气】和供热等设》施用地
!
?
】
,
【
! 市?政设施、可附设【的,。交通设?施、其他《配套辅助设》施
— —
—
《。 U11【
? 供水用—地
城市!取水:设施:、自来水厂、—。。再生水厂、加压泵站!、高位水池等设施】。用地
】
《 《U,12
供!电用地
!变电:站、:。开,闭所、变配电所等】。设施用地不包—括电厂?用地高?压走:廊下规定的控制范】围,内的用地应按其【。地面实际用途归类
!
:
—
》U13
】 供燃气用地
!。 分输》站、门站、》储气站、加气母【站、液化石油气储配!站、灌瓶《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!。设施:用地不包括制气厂】。用地
?
—
— U14《
: 供热用地
!
》集中供热《锅炉房、热力—站、换?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!等设施用地
!
《 ,
U1】5,
通【信,用地
》 邮政中心【局、邮政支局、邮件!处理中?心、电信局、移动基!站、微波站等设施用!地
—
【 U?
: 《U,16
— , 广播电《视,用地
《 广》播,电视的发射、—传输和监测设施【用地包?括,。无线:电收信区、发—信,区以及广播电—。视发射台、》。转播:台,、差转台、监测站等!设施用地
— , ,。
— U2—
【
《 环境设》施用:。地
》 雨水、污—水、固体废物处【理等环境《保护:设施及其附属设【施用地?。
,
? ,
—
】。 ?
】。
—U21
】 排:水,用地
雨!水泵站、污水泵【站、污水《处理、?。污泥处?理厂等设施及其附】属的构筑《物用地不包括排水】河渠:用地
【
】。 U22
— 环卫用地
!
? , 生活垃圾、医疗】垃圾、危险废物处】理(置)以及垃【圾转:。运、公厕、》车辆清洗、》环卫车辆《停放:。修理等?设施用地
】
【 U3
【
【。 安全设施】用地
— 消防、防洪等保!卫城市?安,全,的公用?设施及其附》属设施用地》
: , 《
【
【
《
?
《 U31
】
消防用】。地
》 消防站、消防】通信及指挥训练中】心,等设施用地
!
】 U32
【 ? 防洪用《地
—。 防洪堤《。、防洪枢纽、排洪】沟,。。。。渠等设施用地—
》
,
— U9
】
《。
其它【公用设施用》地
》 除以上之外的公!用设施?用地包括施工、养】护、维修等设施用地!
【
》。
】
】 G
《 :
《
绿地与广!。场
! , 用—地
《 公园绿地、】防护绿地、广—场等公?共开放?空间用地《
】
: 》
? ,
! G1
—
】 , 公:园绿地
】 向公众《开放:以游:憩为主要功》能兼:具生态?、,美,化、:防灾等作用的—绿地
【 :
》 ,小型商业、可附【设的市政设施—、可附设的交通设】施、其他配套—辅助设施
】
】 , G2
—
!。 防护绿地
【 : , 具有卫生、隔离】和安全防护功能的】绿,地
》 , , ,
》 市政设施、交【通设施
!。 ,
》 G3《
: ,
【 ,。 广场用地
! , 以游《憩、:纪念、集会和避险】等功:能为主?的城市?公共活动场地—
】
: , 小型商业、可】。附,设的市?政设施?。。、可附设的交—。通设施、《其他配套辅》。助设施
【
表2.【1.2 《建筑:与设施用《途分类指引
!
》 ,
】
— ?。 ?序号
》 : : 类别名称
【 范【 围
《 备【注
《
【 :
,
? , 1
】。 住宅及【居住型公寓》
供!家庭居住《使用的建筑》
《 居》住,类
【。
! 2—
? , : , 宿舍
【 , 供学生、员工!使用、集中管理【的住宿建筑如集体】宿舍、学生宿舍等】
】 :
! 3
】 私人
》
!自建房
《
? 村民宅基地!上建:造,的私宅
》 《
?
— 4
】 《 幼儿园
! (托儿!所,)
》 对幼儿【进行保育和教育的】幼儿园、托儿所(】应放在公《共设施?类)
《 ,
《
: :。
:
5
!
【商业
— 《提供各类型商业【、服务如零售商业】、批发市场、—餐饮、康体、—娱乐、服《务,、会议、培训等【活动的建筑》其中小型商业是【指为所在社区—提供日常基本商业服!务的各类《小型便利店、服务】营业网点、小型【餐饮、肉菜市场、日!常服务等设施
【
— 商:。业类
《 ,
《
:
《
? 6
! 办公
【。。
? 供》各类企事业单—。位和机?关团体从事办公【。及相关?业务活动《。的建筑
—。 ?
—
【 7
》 服—务型
》 《 : :公寓
》 实—行公寓式服务—与,管理按?大开:间划分、设有—独,立卫生?间不提供学》校、幼儿《园等居住配套—的办公类《建筑(不《。得独:立设置厨《房)
《。
】
?
, : 《8
? 旅【馆业
】 《 建筑
! 宾馆、旅—馆业建?筑、:旅馆、招待所、【青年旅社、度假【村等
【
!。 9
】。
《 游《乐设:施,
《 , ?游乐场、游乐园、】旅,游度假区游客—中心:等
:。
《
?
】 ? 10?
,
【厂房
》 《 ,从,事工业生产为—主的:建,筑
!工业
— — ,仓储:类
—
《
— 《 ,11
! 研发用房
【 : 介于第二与!第三产业之间容纳】研发、孵化、—中试、创意、动漫】、设计、云计—算等创新《型产业?功能的建筑类型【
?
】
《 》12
】。 仓库《
! :。(堆场)
》
: 以货物储!藏为主的《库,房建筑及《堆场
》
!
— 13
》
物】流建筑
! 用于进行物【品储存?、运输、配》送、物流加工以及】物流管理等综合【功能的建筑类—型
】
:
《
: 14
】
《 文化》设施
】 :包括展览、》广播电视《、文化活动》建筑等文化类公共建!筑如会展中心—、博:。物馆、科《技馆、展览》馆、:广播电视、》影剧院、音乐—厅,、文化?活动中心、文化【宫、青少年宫、儿】童活动中心、老【年活动中心等
! 《。。。 公共服务设施类
!
:
【。
! 15
— ? 文?化遗产
》 除了】非物质?文,化遗产外规划需要保!护的具有文》。化、艺术、历—史,价值和意义的—建筑、构筑物及【其环境要素包括不可!。移动文物、近—现代:与当代重要史迹和代!表性建筑、构—筑物等
!
【
《 , 16《
,
【体育:设施
》 》社区以?上级:别的体育场》馆和:体育训练《基,地,如篮球场、足球【场、网球场、游【泳场(?。馆)等?体育:场馆及附属更衣【室,、淋浴、室外运动】设施、体育活动【场地等?
,
!
?。
【17
《。 医疗】卫生设施
】 : , 各类医疗、保【健、卫生、防—疫、康复和急救设】施的建筑《。如综合性医院、【专科医?院、卫生防》疫站、专《科防:治所、疗养院、【检验(化验)中心、!急救中心、血库等
!
》
—
— 18
》
》 教育设施—。
— 小?学、初?等,、中等、高》等,、特:殊教育等《设,施,的教学、办》公以:及辅助建筑
!
》。
— , 19
! :。 宗教设施【
: ?。 ?。清真寺、《教堂、修道》院,、庵堂、道观、【寺庙等
》 ?
:
, 《
? : 20
【 社会福!利设施
】 为《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!服务的?建筑:及其附属设施如【养老院、《。护理中?心、老年人》日间照料中心、养老!服务中心、》儿童福利院、—残疾:人社交及康乐—中心、?救助站?。等
:
】
》 2【1
【 特?殊建筑?
— :。直接用于军事目【。的的军事建筑—(如指挥《机关、?。营区军?用机场、港》口码头军用洞库【、仓库军用通信、】。侦察、?导航、观测台站等】建筑等)、安全保卫!。。建,筑(:如监狱、拘留所、】。劳改场和安全—保卫部门所用的建】筑,等):及其它特殊建筑
!
!
?。 —22
— 市政设施
!
— 主要指《给水、排《水、:电力:、通信、燃气、环】卫等设施其》中,在满足功能、—安全与环境条件下可!。附设的市政》设施(简称》。可附设的市政设施)!包括泵站、110千!伏变电站、》邮政支局、邮—政所、通信机房【、,无,线电主干(次干、】一般:)监测?站、有线电视分中心!、瓶装气便民服务点!、垃圾?转运站、《公共厕所《、再生资源回—收站、?环卫工人作息场所】等,
】市政、交《通及其它配套设施】类
?
【
】 , 23
》。
: , 交》通设:施
》 :。 主要是指机场、!铁路、港口、口岸】、长途客《运站等对外交通设施!;轨道交《通区间线路、站点】、车辆基地、车辆】段、:。停车:场以:及附属设《。施;道路公共—交通的首末站、中途!站、综合车场—、,修理厂?;道路设施、—停车场库、货—。运站场和其》它货运交通设施、】驾驶训考场、人行】天桥、地道、—无障碍设施》。、交通标志》。标识等其中在一定】条件下可附设的【交通设?施,(简称可《附设的交通》设施)包括地下轨】道的冷却塔、风亭】、站点出入口等附属!设施、道路公共【。交通的首末》站、中途站》配建:及社会公《共停车场库》、自行车库、—人行天桥《、地道、《无障:碍设施、交》通标志?标识等
!
! —24
! 其它?。配套辅助设》施
:
为】生活生产配套服【务的:小型:、辅:助型设施如》配套管理服务设施(!社区居?委会、社区警—务,室,、社区服务中心【、,社区服务站、—配套管理、》。配套办公《等):、文体?活动设?施(社区文化中心、!。文化室、社区—体育:活动场地、》室内外运《动设施、社区绿地】等)、小《型卫生福利》设施(社《区,健康服务中心、【诊所、?救助站)、食堂【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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