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,。
第《二章 建设用地【
《2,.1 用地分类
】
【用地分类划》分按照城市用—地,分,类与规划《建设用地标准—(GB50137】-201《1):的规定执行包括城】乡用地?分类:、城市建设用—地分类两部分
! 城市建设!用地适建范围和【规,。模控制应按》表,2.:1.1、2.1.2!执行
《表2.1.1 城】市建设用《地适建范围表
!
》 类别代码】
《 类?别名称
— 内容
】 适建比例
】
:。 ,。。 适建《范围
—
:
— , ,大类
?
: 中类》
,。
小—类
—
《
》R
—
《
—
: : 居住用地 —
》 ,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!的用地
!
】 ,
《
《
? R1
!
【 一类居住—。用地
》 设施齐全、环!境良好以低层住宅】为主的用地》
【居住:类建筑面积》合计:不低于?总建筑?面积的80% 【(计容面积)
】 住宅、【居,住型公?寓,、幼儿园(托儿【所)、?商业设施、可附设的!市政设施、交通设】施、其他《配套辅助设施
!
《
:
R—11
?。
住宅用地!
住宅】建,筑,用地及?其附属道路、停车场!、小游园等用—地
!
》 R12
】 服务设施用地!
居住】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!幼托、文化、体【育、商?业,、卫生服务、养【老助:残,设,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!学,用地:
—
》 R2
【
】 二》类居住用地
—
》设施较齐全》、环境良好以多、中!、高层住《宅为:主的用地
—
《 :
,
《 R
】R,21:
住【宅用地?
住宅】建筑用地《。(,。含保障性住宅用【地)及其附属道【。路、停车《场,。、小游园等用地【
》
》
—
》 ,。
:。 :。 R2《2
【服,务设施用地
】 居住小区及小!区级以下的》幼托、文化、体育】、商业?。、卫生服务、—养老助?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!中小学用地
【。
【
R3【
》
】三类居住用地
【
》设施较欠《缺、环?境,较差以需要加以改】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!用地包括危房—、棚户区、》临时住宅等用地
】
居住【。。类建筑面积合计【不,低于总建筑面积的】。75:。%, (计容面积)
】
, : ,。 住宅、《私人自建《房、商业、可—附设的市政设施【、交通设施》、其他配套辅助【设施
?
《
?
: R31【
》 ,住宅用地
— : 住宅建筑用地及!其附:属道路、停车场、小!游园等用地
!
》
R32
!
》服务设施用地—
居住】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!。幼托、文《化、体育、商业【、卫生?。服务、养老》助残:设施:等用:地不包括中小—学用地
《
?
】。 , A
?
》
【
《 公《共管:理
! — 与公共服务设【施用:地
》 :行政、?文化、教育、—。体育、卫生等机构】和设施的用地不【包括居住用地中的】服务设施用地
】 《 :
— ,
?
—
《 A1?
】
行政办公!用地
】党政机关、社—会团体、《事业单位等办公机】构及其相关设施【用,地
?
】 , 办?公、可附设的—市,政设施、交通设施】。。、其他配《套辅助?设施
!
— ,A
A】2
—
《 文化设施用!地
— 图书、展览等公】共文化活动设施【用地
《 ?
】文化设施、小型商业!、可附设的市政设施!。、交通设施及—其他配套辅助设施】
— ,
? A》21
《 图书—展览用地
! 公共图书》馆、博物《馆、:档案馆?、科技馆《、纪念馆、美—。术馆和展览馆、会】展中:心等设施用》地
—
【 , ,A,22
《 : 文化活动用地】
《 综合文化活动中!心、文化《馆、青?少年宫、《儿童活动中心、【。老,年,活动中心《等设:。施用地?
:
《
】。。A3
【 :
《 , 教育?科研用地
》
》高等院校《、中:等专业?学校、中学》、小学、科研事【业单位及《其附属设施用地【。包括为学校配—。建的独立地段的【学生生活《用地:
! 教》育设施?、宿:舍、可附《设的市政设》施、可附设的—交,通设:施、其他《配套:辅助:。。设施
—。
《
: A3—1
高等!院校用地
】。 大学《、学院、专科学【校、研究生院—、电视?。大学、党《。校、干部学校—及其:附属设施用地包【括军事?院校用地
】。
:
A!32:
—中等专业学校用【地
中】等专业?学,校、技工学校、【。职业:学校等用地不—包括附?。。属于:普通中学内的职【。业高中用地》
《
!。 A33
》
中—小,学用地
》 , , 中学、小—学用:地
》
! ,。A34
《。
: 特殊》教育用地
】 , 聋、哑《、盲人学校及工读】学校等用地
—
—
? A35【
—科研用?。地
? 《科研事业单位—用地
】
《。 , ?A
》 A4
》
,
—
: 体育》用地
》 体育》场馆和?体育训练《基地等?用地不包括学—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!。设,施,用地
?
! , 体育《设施、商业、可附设!的市:政设施?、可附设的交通设施!、其他配套辅助设】。施 :
】
A4】。1
【体育场馆用地
! ?室内外体育运—动用地包括体—。育场馆、游泳场【馆、各类《球场:及其:附,。。属的:业余:体校等用地
【。
?
:
《 A《42
》 体育训练用地!
为【体育运动《专设:的,训练:基地用地
】
,
?
—A5
— :
【医疗卫生《用地
?
: 医《疗,、保健、《卫生、防疫、康复和!急救设施等用地【
】
: 医疗卫生设】施、:可,附设的市政设—施,、可附设的交通设施!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
》
?
—A,51
医!院用地
》 : 综?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】、社区卫生》服务中心等用—。地
!
《 A5《2
卫】生防疫用地》
卫生】防疫站、《专科防治所、检验】中心和动物检疫站】等,。用地
》
【。 《A53
》。。 特》殊医疗用地
【 , 对《环,境有:特殊要求的》传染病、精》神病等专《科医院用地
【。。
?
!A59?
其【它医疗卫生用地
! 急救中心】、血库等《用地
《
》
A】6
— ,。
《 ?社,会福利用《地
为】社,会提供福利和慈【善服:务的设施及其附【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!院、养老院、孤儿院!等用地
】
》 ?社,会福:利设施、可附设的市!政设施?、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、其他配套】辅助设施
】
【。 ,。 , A7
—。
— 《文物古迹用地
【。。
? 具有保护—价值的古遗址、古墓!葬、古建《筑,、石窟寺、》近代代表性建—筑、:革命纪念建筑等【用地不包括》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!古迹用?地
】
《 文化》遗产及?复,建、修缮的各—类文物古《迹
!
? : A
— :A8
!
? 外事用地【
《 外国驻华—使馆、领事馆—、国:际机:构及其生活设施等】用地
】 ,
— :
】
A9】
【。
》。 宗:教,用地
】宗教:活动场所用地—
,
【
《
】 :。
—B,
!
—
《 商业服务业设施】用地
】商,业、商务、娱—。乐康体?等设施用地不—包括居住用》。地中:的服务设施用地
】
, ?
】
【
】 B1
】 ,
《 , , ,。商业用?地
商业!及,餐饮、?。旅馆等服务业用地】
,
! 商业、—办公、酒店、—服务型?。公寓、娱乐设施及可!附设的市政设施、可!附设的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套辅助设施
!
! B《11:
,
? :零售商业用》地,。
》 ,以零售功能为主的】。商铺、商场》、超市、《市场等?用地
—
【 B12
【
批—发市场用地
! 以批发功能为主!的市场用地
—
—
B】13
?
: 餐饮》用地
饭!店、餐厅、酒吧等】用地
【
!B14
!旅,馆用地
》 宾馆、【旅馆、招待所、服】务型公寓、度假村等!用地
【
,
?。
? B2
》
—
? 商务用地
! , ,。 金?融保:险、:艺术:。传媒、技术服务等综!合性办公用地
【
—
?。。。 , :办公、商业、酒【店、:服务型公寓、娱乐设!施及可附设的市政】设施、可附设的交通!设施、其他配套【辅助设施《
【。
— B2?1
金】融保险用地》
,
银行、证!券期货交易》所、保?。险公司?等用地
!
《 B》22
— 艺术传媒用【地,
》 文艺团体、影视制!作、:广告传媒等》用地
—。
:
B!。29
【 其它商《务用地?
,
, 《贸易、设计》、咨询等技》术,服务办公用》地
】
:
《
B—
—B3
】
【娱乐康体用地
! 娱乐、康【体等:设施用地
【 ,
》
: 商业、办【公、酒店《及可附设的市政【设施:、,可附设?的交通设施》。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
《
?
《 , :B31
!娱乐用地
】 剧?院、音乐厅、电影】院、歌?舞,厅、网吧以及绿地】率小于65%的大】型,游乐:等设施用地》
【
B3!2,
》 康体用地
—
? 赛马场》、高尔夫、溜冰场、!跳,伞场、?摩托车场、射击【场以及通用航空【、水上?运动的陆《域部分等用地
】。
】 : B4
!
?
, 公用设【施营业网点》。用地
】零售加油、加气、】电信、邮政等公用】设施营业网点用地】
《 ?
】
:
》
— B4《1
《 加《油加气站《用地:
,
零售【加油、加气》、充电站等用地
!
】 , , B49
! 其它《公用设施营》业,。网点用地
》
: 独立地段的】电信、?。邮政、?。供水、燃气、供【电、供热等其它公】用设施营《业网点用地
【
》
【B9
》 《
: 其它—服务设施用地
! ?业余学校、》民营培?。训机构、私人诊【所、殡葬、宠—物医院、汽车—维修站等其它服【务设施用地
—
】
—
】
《 :M
:
? :。
—
?
?。 工业《用地
— 工矿《企业的生产车间【、库房及其附属设施!。用地:包括专?用铁路、码头和【附属道路、停车场等!用地不?包括露天《矿用:地
》
【
》
》 :
M【
? M1
【 , ,
!一类工业用地
! 对《居住:和公共环《境基:本无干?扰、污染和》安全隐?患的工业用地—
: , 厂房建—筑面积不低》于总建筑面积的70!%
— 厂房、办》公用房、生》活配套?用,房、可附设的—市政设施、》可附设的交通设施、!。其他配套辅助—设施
—
【 M2》
?
》。
? :二类工业用》地
》 对居住和公共】环境有一《定干扰、污染和【安全隐患的工业用】。地
?
?
!M3
】
三类!工业用地《。
对居住!和公共环境》有严重干扰》、,污染和安全隐患【的工业?。用地
《
?。
《
》W
【
》
】 物:流仓储用地
【 物》资储备、中转、配送!等用地包括附属道】路,。、,停,车场以及货运公司】车队的站场等用【地
:
】 :
》 ,。
:
— W1
【
! 一类物流仓【储用地
《
: 对居住和公共!环境:。基,本无干扰、污染和】。安全:。隐患的物流》仓储用地《
,
: ?。
— 仓库、物流建筑、!市场贸易、可附设的!市政设施《、可附设《的交通?。。设,施、:其他配套辅助设施】
】
? ?W,2
】
二类】物流仓储《用地
?
: 对居住和公共!环境有一定干—。扰、污染和安全隐】患的物?流,仓储用地
》
—
仓【库(堆?场,)、可?附设的市政设施、】。可附设的交》通设施、其他—配套辅助设施
【
》
?。
: W3
!。
】 三类?物流仓储用地
! 易燃、—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!的专用物流仓储用】地
— 仓库(堆》场)、可附设—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。的,。交通设施
】。
,
:
【S
《 :
】。
》。 道?路与交通设施用【地
《。 ?城,市道:。路、交通设施等用地!不包括居住》用地:、工业用地》等内部的《道路、停车》场等用地
—
【。
【
》
?
S1【
】
》城市道路用地
】 快速路【、主干?。路、次?干路和支路等用地】包括其交叉口—用地:
【
】
】
: , S《2
— :
《 城市轨道—。交,通用地
《
独—立地段的《城市轨道交通地【面以上部分的线【路,、站点用地
—
:。
》
, ? 交通设《施,、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?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。
!
: ?S
? 《S3
【
》 : 交通枢纽》用地
?
《 铁路客货》。运站、公路长途【客运站、港口—客运码头、公交【枢,纽,及其:附属设施用地—
? : ,
《 , :交通设施、商—业、可附《设的市政设施、【其他配套辅助设施
!
【
: : S4《
【
交通】场站用地
】。 , 交通服务设施【用,地不包括《交通指挥中心—、交通?队用地
【 《
》
《 交通设施【、可附设的市政【。设施、其《他,配套辅?助设施
【
—。 S41
】
: :。 ,公共交通场》站用地
》 城市—轨,道交通?车辆基地及附—属设施公共汽(电)!车首末站、停车【场(库)、保养场出!。。租汽车场《站设施等《用地以及轮渡、缆车!、索道等的地—面部分及其附属设】施用地
—
—
S4【2
:
社会【。停车场用地
! :独,立地段的公共停车】场和停车库用地【。不包括其它各类用】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!车库用地
】
】 S9
—。
!。 其它交通—设施用地
— , 除以上之外】的交通设《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!用地
【
!
《
—
U
】
【。 : , 公用设施》用地
》 供应、环【境、安?全等设施《用地
— ?
!
《
!U1
】
供应!。设施:用,地
供】水、供电《。、供燃气和》供,。热等设施用》地
】
】
】
?。
】 市政设》施、可附设的交通设!施、其他配套辅助设!。施
—
【
?
?
U】11
— 供水《用地
《 ? 城市取水设—施、自来水厂—、再生水厂、加压泵!站、高位水池—等设施用地
!
【 U12—
: 供电用【地
《 变电站、【开闭所、变》。配,。电所等设施用地【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!走廊下规定》的,控制范围内》的用地应按》其地面?实际用途《归类
!
U】13
?
: 供燃气用地
!
分输站】、门站、储气站、加!气母站、液化石【油气储配站》。、灌瓶站和地面输】气管廊等《设施用地不包括制】气厂用地
】
,
】 U14
》
? 供热用》地
【集中供热锅》炉房:、热力站《、换热站和》地面输热管廊—等设:施用地
—
】 , ?U15
】 通信用地
【 : , 邮政中心局、邮政!支局、邮件处理【中心、电信》局、移动《基站、微波站等【设施用?地
】
— ,U
《 , U16
—
, 广播电视】用地
】广播电视的发—射、传输和》监测: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!收信区、发信—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!台、转播台、差【转台、?监测站等设施用地】
—
— :。U2
— :
:
, , 环境设施【用地
】雨水、?污水:。、固体废物》处,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!其附属设施用地
!。。 ?
!
,
【。
《
【 U2》1
【排水用地
— : :雨水泵站《、污水泵站、污【水处理、污泥处理】厂,等,设施及其附属的构】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!河渠用地
】
,。
》 《。U22
《
《 环卫用地》
生【活垃圾、医疗垃【圾、危险废物—。处理(置)以—及垃:圾转运、《公厕、车辆清—洗、环卫《车辆停放修》理等设施用地
!
:
》 U3—
? 《
《 安全设施—用地
消!防、防洪等》保卫:城市安全《。的,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!施用:地
】
:
《
—
【
—。 : U31
】 消防用地
! 消防站、消!防通:信及指挥训练—中心:等设施?用,地
—
— U32
】 防洪用【地
? 防》洪堤、防洪枢纽【。、排洪沟渠等设施用!地
《
《
U】9
:
?
【 其它公》。用设施用《地
? , : 除以上之外的【公用设施用地包【括施:工、:养护、?维修等设施用地
】
? 《
:
!
【 ,。 G
【
《
: : 绿地与广场
】 ? 》 ? 用地
【 公?园,绿,地、防护绿地、广场!等公共开放》空间:用地
《 , ,
】 :
!
G1】
】
公—园绿地
《
向公众开!放以游憩为主要【功能兼?具生态、美》化、防灾等作用【的绿地
《
【
小—型商:业、可附设》的市:政设施?、可附设的交通设】施、其他配》套辅助设施
!
》
G2
】。
《。 ,
《 : ,。防,护绿地
】 具有卫生、隔离】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!。地
】
》 市政设施、—交通设施
【
! G3
— ,
】 广场用地
! 以游憩、纪念!、集会和《避险等功《能为主的城市—公共活动场地
!
!。 小:型商业、可附—设的市政设施、可】附设的交通设—施,、其他配套辅助设】施
?
》
表2?.1.2 》建筑与设《施用:途分类指《引
》
》
】
— , —序号
【 类别名称【
,
— 范 ?围
? 备注
!。
》
—
— 1
【 : :。住宅及居住型公寓】
,。
? 供家庭居住!。使用:。的建筑
《
? : 居住类
!
?
《
? 》 2
【 宿舍》
? : ?供,学生、员工使用、集!中管理的住》宿建:筑,如集体宿舍、学【生宿舍等
】
!
— 3
】 , 私人
! 《自建房
— ? 村民宅基地上】建造的?私宅:
》
《
— 4—
? , 《幼儿园
— — (:。托儿所)
! : 对幼儿进行保育和!。教育的幼儿园、【托儿所(应放在【公共:设施类)
》
,
【 ?
? , 5
【 《。。 商业
】 提供各【类型商业、服务如零!售商业、批发市【场、餐饮《、康:体、娱乐、服务【、会议、培训等【活动的建筑其—中小型商《业是指为所在—社区提?供日常基本商业服】务的各类小》。型便利店、服—务营业网点、小型】餐饮、肉菜市场【、日常服务等—设,施
!商业类
【
!
, ? , 6
》 : , 办公》
】供各类企事业单位】。和机关团《体从事办公及相【关业务活动的建筑
!
: ?
》
!7
:
:。 ? 服务型》 ,
? : : 公寓
—
:。 实行【公寓式服务与管理按!。大,开间划分、设有【独立卫生间不提【供学校、《幼儿:园等居住配套的【办公类建《筑(不得独》。立设置厨房》)
【
? ?
【 ,8
? 》 ,旅馆业
【 建】筑
— 宾馆、—旅馆业建筑、—旅馆、招待所—、,青年旅社、度假村】等
:。
《
?
】 , , 9?
— , 游乐设施》
】游乐:场、:游乐园、旅游度假】区游客中心等
【。
【
【 10
】
厂房!
》 , :从事工业生产—为主的建筑
】。。 ? 工业《 ,
,
: 《 仓《储类
《。
【
【 11—
,。
, 研发用!房
】 介于第二与第【三产业之间容纳研发!、孵化、《中试、创意、动漫、!设计、云计算等创新!型产业功能的—建筑类型
】
】
? 12
】
【仓库
】 : (堆场—)
!。。。以,。货物储?藏为主的库》房建筑及堆场
】
【
《
— 1:。。3
— 物流建筑
! ? , 用?于进行物品储存、运!输、配送、物流加工!以及物流管》。理等综?合功能的建筑类型】
: :
!
》 14
— 》 文化设施
】。 包括展】览、广播电视—、,。文化活动建筑等文化!类公共建筑如会展中!心、博物《馆,、,科技馆、展览馆【、广播电视》、影剧?院、音?乐厅、文化活动中】心、文化宫、青少】年宫、儿童活—动中心、老年活动中!心等
?
【公共服务设施类
】
【
! 1《5
!文化遗产
— ? 除了非物【质,文化遗产外规—划需:要,保护的具有文化、】艺术、历史价值【和意:义的:建筑、构《筑物及其环》境要素包括不可移】动文物、《近,现代与当代重要史迹!和代表性建筑、构】筑物等
】
】
》。 16
》
《 体《育设:施
— : 社区以上级别【。的体育?场馆和体育训练基】地,如,篮球场、《足球场、网球—场、:游泳场?(馆)等体》育场馆及附属更衣室!、淋浴、室》外运动设施、体【育活动场地》等,
—
? ,。
! 17
— 医疗卫】生设施
! , 各类医疗、—保健、卫《生、防疫、》康复和急救设施【的建筑?如综合性医院、【专科医?院、卫生防》疫站、专科防治所】。、疗养院、检—验(化验)中心、】急救中?心、血?库等
?
《
【
1!8
》 ? 教育设施
! : 小学、初等【、中等、《高等、?特殊教育等设施【。的,教学、办公以—及辅助?建,筑,
《
—
》 1—9
】 宗教设施
】 清真寺】、教堂、修》道,院、庵?堂、道观、寺庙【等
—
】
: : 20
! 社会福【利设施
》 , 为—社会提?供福利和慈善—服务:的建筑?及其附属设施—。如养老?院、护理中》心、老年人日—间,照料中心、养老服务!中心、儿《童福利院、残疾人】社交及康乐》中心、救《助站等
—
】
【 21
— 特殊建!。。筑,
》 直《接,用于军事目的—的,军事建筑(》。如指挥?。机关:、营区军用》机场、港口码头军】用洞库、仓库军用】通信、侦《察,、导航、观测台站等!建筑等)、安全【保卫建筑《(如:监狱、拘留所、劳改!场和安全保卫部门所!用的建?筑等)?及其它特殊建筑【
?
】
》 ,。 22
! : 市政设》施
:
《 主要指—给水、排水、电力】、通信、燃》气、环卫《等设:。施其中在满》足功能、安全与环】境条件下可附设的市!政设:施(简?称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)包》括泵:站、110千—伏变电站、邮政【支局、邮政所、通】信机房、《无线电主干(次【干,、,一,般,)监测站《、有:线电视?分中心、瓶装气便民!服务点、垃圾转运站!、公共?。。厕所、再生资源回收!站、环卫工》人作息?场所等
】 : 市政、《交通及?其它:配套:设施类?
,
《 ,
?
— : ?23
《 ?。 交通设施【
【 ,主要是?指机场、《铁路、港口、口【岸,、,长途客运站等对外交!通,设施;轨道交—通区间线《路、站点、车辆基】地,、车辆?。段,、停车场《以及附属《设施:;道路公共》交通:的首末站、》中途站、综合车【场、修理厂;道路设!施、停车场库、【货运站场和其它货运!。交通设施、》。驾驶训考场》、人行天《。桥、地道、无障碍设!施、:交,通标志标《。识等其?中在一定《条件下?可,附设:。的交通设施(简【称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)包括—地下轨道的冷却塔、!风亭、站点出入口等!附属设施、道—。路公共交通的首末站!。。、中途站配》建及社会公》共,停车场库《、自行?车库、人行天桥【、地道、无障碍设】施,、交通标志标—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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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!配套:辅助设施
— ,。 为生活生!产配套服务的小型、!辅助型设《施如配套管理服务设!施(社区居》。委会、?。社区警务室、社区服!。务中心、社区服务站!、配套管理、配套办!公等)、文体—活动设施《(社区文化中心、文!化室、社《区体育活动场地【、室内外运动设施、!。社区绿地等)、【小型卫生福》利设施(社区—健,康服务中《心、诊?所、救助站》)、食堂等设—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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