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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】章 建设用地 【 , 2.1 用【地分类 【 , ,  用地分类划分】按,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!划建设用地标准【(GB?50137-20】11)的《规定执?行包:括,城乡:用地分类、》城市建设用地分【类两部分  !   城市建设用】地适建范围和规【模,控制应按表2—.,1.1、2.—1.2执行 【表2.1.1 【城市建设用地适建】。范围表 【 《 类别代码 !。 类别名】称, 内容】 ? : 适建?比例 【 适建范《围 — !大,类,。 《。。 中类 ! 小类 ! : R !   】 ?  》 , 居住用地 ! 住宅》和,相应服务《设,施的用地 】。   】   】 ? 《 , R1?   ! : 一类《居,住用地 《 , , 设《。施齐全、环》境良:好以低层住宅—为主的用地 】 , 居住类建【筑,。面积:合计不低于》总建筑面积》的80% (计【容面积)《 住【宅、:居住型?公寓:、幼儿园(托儿【所)、商业设施、可!附设的?市政:设施、交通设施【。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 【 R1!1 — 住宅用地 】 住宅建筑【用地及?其,附属道?路、停车场、—小游园等用地 】。 】 R1【2 ? 服务设【施用:地 — 居住小区及小区】级,以下的幼托、文化、!体育、商业、—卫生服务、》养老助残设》施等用地不》包括:中小学用地 】 : 《 : , R2 】   】 :二类居住用地 【。 , , ?设施:较齐全、环境良好】以多、?中、:。高层住宅为》主的用地 【 ? 》 R 】 R21 ! 住宅用地— —住宅建?筑用地(含》。保障性?住,宅用地)《及,其附属道路、—停车场、小游园等】用,地 【。  》。 ,   — ! R:22 — , 服:务设施用地》 ? 居住》小区及?小区级以下》的幼托、文化、体育!、商业、卫生服务】、养老助残设施等用!地不:包括中?小学用地 》 — 《 R《3 : , 《  三类!居住用地 — 设施较欠缺!、环境较差以需【要加以?改造的简陋住—宅为主的用地—包,括危房、棚》户区、临时》住宅等用地》 —居住类建筑面—积合计不低》于总:建筑面积《的75?% (计容面积)】 : 住》宅、私人自建房、商!业、可附设的—市政设施《、交:通设施、其他配【套辅助设施 — 【 : 《R,31 》 住宅用地 】 《 住宅建《筑用地?。及,其附属道路》、,停车场、小游—园等用地 ! : R3!2 《 : 服:务设施用地 — 居住【小区:及,。小区级以下的—。幼托、文化、—体育、商业》、卫:生,服务、养老助残【。设施等用地不包【括中小学用地 】 《 【 A 《   !   【 , ,公,共管:理 : 】 —与公共服务设—施用地 》 行政、【文化、教育、—。体育、卫生等机构和!设施的用《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!的服务设施用地 !   ! :。   】 】A1 】  行政!办,公用地 】 党政机《关、社会团》体、事?业单位等办公机【构及其相《关设施用地》 》   《 办》。公、可附设》的市政设施、—交通设施、其他配套!辅助设施 】 :。 《。 A 】 A2》 ,   【 》文化设施用地 【 图书、】展览等公《共文化活《动设施?用,地  】 ? :。 文化?设施、小型商业、】可附:设的:市政设施、交通设】施,及其:他,配套辅助设》施 ? 《 《 ?。 A2?1 图】书展览用地 】 ?公共图书馆、博【。物馆、档案》馆、科技馆、纪【念馆、美术馆—和展览馆、会展中心!等设施用地》 】。。 : ? A22 — 文化—活动:用地 》 综合文—。化活动中心、文化馆!、青少年宫、儿【童活动中心》、老年活动中心等设!施用地 — 《 》 A?。3 ?  》 《。 教育《科研用?地 》 高等院校—、,中等专业《学校、中学》、,小学、?科研事业单位—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!括,为,学校配建的独立地】段的:学生生活用地 【   】 , 教育设施【、宿舍、《可附设?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。的交通设施、其他】配套辅助设施 】 《。 : ? A31 ! : 高等?院校用地 》 大学、学!院、专科学校、【研究生院、电视大学!、,。党,校,。、干部学校及其附】属设施用地包—。括军事院校》用地 【 《 A—32: —中等:专,业学校用地 【。 中等专【业学校、技》工学:校、职业学校等【用地不包括附属【于普通中学内的【职业高?中用地? 】 《 A?33 — 中小学》用,。地 : 》中学、小学用地【。 — ? 《 A3?。4 :。 特殊教育!用地 《 聋、哑、盲!人学校及工读—学校等用地 — , — 》 A:35: 科【研用地 《 : 科《研事业单位用地【 【。 , —A A4! : :   》。 , 体育》。。用地 — 体?育,场馆:和体育训《练基地等用地不【包括学校等机构【专用的体育设施用】地 ? :   【 :。。体育设施、商业、可!附设的市政设施、】可附设的交》。通设施、其》他配套辅助设—施 】 — A4《1, ? : 体育场馆用地 】 室—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!括体育场馆、游泳场!馆、各类球》场,。及其附属的》业余体校等用地 】 】 , A》42 体!育训练用《地 — 为体育运动专设】的训练?基地用地 】 《 《 A5 !  : : 医疗—卫生用地 》。 医疗、保!健、卫生《、,。防疫、康复和急救】设施等用地 !   】 医:疗卫生设施、可附设!。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的交通设《施、其他配套辅【助设施 — , 《 , , A5—。。。1 医院!。用地: —综合医院、专科【医院、社区卫生服务!中心等?用地 — ? : 《 A52《 , 卫—生防疫?用地 】卫生防疫站、专科防!治,所、检验中心—和动物检疫站等【用地 》 》 A53! 特殊医!。疗用地 【 :对环境有《。特,殊要求的传染病、精!神病等专科》。医院用地 】 》 , A59【 : : 其它医疗卫生用!地 急】救中心?、血库等用地 【 —。 : 》A6 》。 : ,  》 社?会福:利用地 》 ?。 为社?会提供福利》。和慈善服务的—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!地包括福利》院,、养:老院、孤儿院等用地! 《 :。  :。 社—会福利设施、可附设!的市政设施、可【附设的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:套辅助设施 】 ? 】A7 】  : 文物【古迹用?地 【。具有保护《价,值的古遗址、古【墓葬、?古,建,筑、石窟《寺、近代代表性【建筑:、革:命纪念建筑等用地】不包括已作其它用】途的文物古》迹用地? ,   】 : 文《化遗产及复建、修】缮的:各类文物《古迹 — 》 ? :A 《 A8 — 《   【 外事用地 【 外国驻华使!馆、领事馆、—国际机构及其生【。活设施等用地 】   【  — 】 A9】。 —  宗教!用地 【 宗教活动》。场所用地《 :。   【   ! ! B: 《   》   — 商业服】务业设施用》地 ? , 商业、商【务、娱乐《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!。括居住用《地中:的服:。务设施用《地 《 ?  : ?   》 【 》 B1 》   !。 :商业用地 】 , 商业及餐饮—、旅馆等服务—业用地 】   】商业、办公、—酒,店,、服务型《。公,寓、:娱乐设施及可附【设,的市政设施、—可附设的交通—设施、其他配套辅】助设施? : 【 ? B11 】 零售》商业用地《 —以零售功能为—主的商铺、商场【、超市、市场—等用地 ! , B1!2 》 , 批:发市场用地》 以批】发功能?为主:的市场用地 — 》 , B1!。3 《 , 餐饮用地 ! 饭店、—餐厅、?酒,吧等用地 ! — B1》4 【旅馆用地《 《 宾?。馆、:旅,馆,、招待所、服务型公!寓、度假《村,等用:地, — , 《 B2 —   【 ? 商务用》地 — 金融保险、—艺术传媒、技—术服务等《综合性办公用地【 , :   【 办公、商业、!酒店、?服务型公寓》。、娱乐设《施及可?附设的市政设施【、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、其他配【套,辅助设施 】。 , 《 B—21 — 金融保险用【地 银】行、证?券期货交《易所、保险公司【等,用地 — ? — ,B22 !。艺术传媒用地 【。 文—艺团体、影视制作、!。广告传?媒等:用地 》 ! , B29 【 其它商务用】地 贸易!、设计、咨》询等技术服务—办公用地 》 ! : 《 :。。B — B3 !  【娱乐康体用地 【 娱乐、康!体等设施用地 【   【 , 《 商业?、办公、《酒店及可附设—的市政设施、可附】设的交通设施、【其他配套辅》助设施 】。 【 ,。 B31 — 娱乐—。用地 》 剧《院、:音乐厅、《。电影院、《歌舞厅?、网吧以及绿—地率小于65—。%的大型游乐等【设施用?地 — , : 《 B3《2 康】体用地 【 赛马场、—高尔夫?、溜冰?场、跳?伞场、摩托车—场、射击场以及通用!。。航空:、水上运动的—陆,域部分等用地 ! ?。 B!4 : :   【 ?公用设施营业—网点用地 【。 零售加油【、加气、电信、邮】政等公用设》施,营业网?点用地 】   【   【 ? 【 B:41 加!油加气站用地 ! 零售加—油,、,加气、充电站—等用地 》。 ? ,。 《。 ? B4?9 【其它公用设施营业】网点用地 ! 独立地段的电【信,、邮:。政、供水、燃—气、供电、供—热等其它公》用设施营业网点【用地 》 — , : B9《 : ?   【 其它服《。务设:施,用,地, 业【余学校、民》营培训?机构、私人诊所、】殡葬、宠物医—院、汽?车维修站《等其它服务设施【用地  ! ,   】 】 M— —。   】 ?。 工业》用地 ?。 工矿企业!的生产车间、库房】。及其附属设施用【地包括专用铁路【、,码头和?附属道路、停车场等!用地:不包括露天》矿用地 【   】   — ? — M — M1 【   ! :一类:工业用地 【 对居住—。和公共?环境基本无干—扰、污染和安—全隐患的工业用【地 【厂房建筑面》积不低于总建筑【面,积的70% — 厂房、】。办公用房、生活配】套用房、可附—设的:市,政设施、可附设的】交,通,设施、其他配套辅】助设施 — 》 , M2 !。 ?   ? : 二类》。工业:。用地 ? : 对居住和公】共环境有一定—。干,扰、污染《和安全隐患的—工业用?地 》 ? ,。 》 M3 《   ! 三《类工业用地 — , , , 对居住和公共】环境有严重干扰、污!染和安全隐》患的:工业用地 — 》 《 ?W ? :。  ?  【 —物流仓储用地— 物资】储备、中转》。、配送等用地包【括附属道路、停【车场以及《货运公司车》队,的,。站场等用地 !   《   】 《 【 W1 】   一!类,物流仓储用地 ! 对居》住和公?共环境?基本无干《扰、污染《和安全隐患的—物流仓储用地 ! ?  仓库!、物流?建筑、?市场贸易、可附【设的:市政设施、可附设的!交通设施、其他配】。套辅助设施 】 》 ? ?W2 — :  二】类物流?仓,储用地 —。 对居》住和公共环境有一】定干扰、污》染和安?全,隐患:的物流仓储用地 】。 ?   》。 仓库—。(堆场)、可附【设,的市政设施》、可附设的交通设】施、其他配套辅助】设施: 【 《。 ?W3  ! ? 三类》物流仓储用地 【 : : 易燃、《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!的专:用物流仓储用地【 》 仓库(《堆场)、《可附设的《市政设施、可附设的!交,通设施 《 《 !S 》   《   【 道路与交!通设:施用地 — 城《市道路、交通设【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!用地、工《业用地等内部的道】路、停车场等用地 !  — 》   》 —。 》 S1 》  》 城【市道路用地 】 快速》路、主干路、次干】路和支路等用地包】括其交叉口》用地 ?   【 ,   】 — S2】 :  》 》 城市轨道交通用】地, ? : ,独立地段的城市【轨道交通地》面以上部分》的线路、站》点用地?   】 交通设施!、可附设的市政设】施、其他配套辅助设!施 【 S! —S3  ! 交通枢!纽,用地 【 铁路客货运站、】公路长途客运站、港!。口客运码头、公【交枢:纽及其附属设施【用地 — ,   【。 交通设施、—。。商业、可附设—的市政设《施、其他配套—辅助:设施 《 【 : ?。S4 《。   — 》交通场站用地 】 ?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!。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!、交通?队用地?  【。 : : 》 交通设施】。、可附设的市政设施!、其他?配套辅助设施 】 ? , 】S41 【 :公共:交通:场站用地《 《 , 城市轨道交通车】辆基地?及附属设施公共汽】(电)车首》。末,站、停车场(库【)、保养场出租汽车!场站:设,施等用地以及轮【渡,、缆:车、索道等的—地面:部分及其附属—设施:用地 《 — 》 S42 【 ?社会停车场用地 ! : , 独立地段的公共】停车场和停车库【用地不包括其它【各类用地配》。建的停车场和停【车库用地 — 《 , 》 S9《 ,   【 , 《其,。它交通设施用—地, , , 除以上之】外的:交通设施用》地包括教练场—等用地 !  】  【 U! 《   》 《公用设施用》地 《 : 供应?、环境、安全等设施!用地 《 ,  《。 【 , , 】 《 U1 》 : :  《 供应设—施用地 【 供水、供电【、,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!用地  ! 》 , 】。 ! 市政】设施、可《附设的交通设施【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 !   》 : !U,1,1 — 供水用《地 【。城市取水《设施、自来水厂【。、再生水厂、—加压:泵站、高《位水池等设》施用地 》 》 U】12 】供电用地 【 变《电站、开《闭所、?变配电所等设施用】地不包括电厂用地】高压走廊下》规,定的控制范》围内:的用:地应按?其,地面实际用途归类】 】 : ? ,U1:。3 : 供燃气用!地, 》 ,分输站、《门站、储《气站、加气母—站、液化石油—气储配?站、灌?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!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!气,厂用:地, 】 》 U:14 ?。 ? :供热用地 】 , 集中供《热锅炉房、热力站】、换热站和地面输】热管廊?等,设施:用地 ? : 【 》U15 【 通?信用地 !邮政:中心局?、邮政?支局、邮件处理中心!、电信局《、,移动基站、微波站】等设:施用地 《。 — — U 《 U16【 广播】电视用地 】。 广播电视的发射!、传输和监测设【施用地?包括无?线电收信区、发【信区以及广播—电视发射台、—转播:台、差转《台,、监测站等设施用地! — , 》 U2 》   】 环境设施】用地 ? 雨水、污!。。水、固体废物处理等!。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!属设施用地 】   ! 【 ,  【 【 U2《1 》 排水《用地 【 雨水泵站、—污水泵站、污水处理!。、污泥处理》厂等设施《及其附属的构筑【物用地不包括—排水河渠用地 【 !。 U22 】 环—卫用:地 》。 生活垃圾、医】疗垃圾、危》险废物处《理(置)以及垃圾】转运、公厕、车【辆清洗、环卫车辆停!。放修理等设施—用地 ? 》 【 U3 】   《 安》全设施用地 【 消防—、防洪等《保卫:城市安全《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!设施用地 —   【 ? 】  : 《 : U!。3,1 : 消防【用地: , 消防站】、,。消防通信及指—挥训练中心等—设施用地 【 — : U32 【。 防洪【用地 防!洪,堤、:防,洪枢纽?、排洪沟《渠等设?施用地 】 》 《。U9: 》   — 其?它公用设施用—。地 — ,除以:。上之外的公》用设施?用地包括施工—、养护、维修—等设施用地 —   【 —  — : ?。 :。 :G :。   【 绿地【与广场 【 】 用地 】 公园绿地—、防护绿地、—广场等公共开放【空间用地 !   《   ! : , 》 G1》 》   】公园绿地 【 ?向公众开放以游【憩为主要功》能兼具生态》、美化、防灾等【作用的绿地 —   【 : ?小,。型商业、可附设的市!政设施、《可附设的《。交通设施、其—他配:套辅助设施 ! 《 ? , G2 】   【 防护绿地 ! 具有卫生【、,隔离和安全防护功】能的绿?地 》   【 市政设施、【交通设施 》 《 ? G3】 》   《 :。 , ,广场用地 — ? 以游憩、》纪念、集会和避【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!。公共活动场》地, 》  : —。小型商业《、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、可》。附设的交通设—施、其他配套辅助】设施 》 表2【.1.2《 建筑与设施用【途分类指引》 ? 《 《 , 》 》 ,。 序号! ? : 类别》名称 《 , , 范 围【 , : ,。 《备,注 《。 — ? 《 1 】 《 住宅及《居住型?公寓 【 供家庭居住使!用的建筑 【 : ?居住类 《 】。 — ? :2 【 宿舍 【 : ,。 供学生、员工】使用、集《。中管理的《住宿建筑如》集体:宿舍、学生宿舍【等, : ! 《 《 ,。3 : — 私人 《。 《 》自建房 — 村民宅基!地上建造的私宅 】 ? : : 》 — 4: ? 幼儿【园 【 (》托儿:所) — ? 对幼?。儿进行保育和教育】的幼儿园《、托:儿所(应放在—公共设施类) ! ? ! 《 5 】 商业 》 , —提供:各类型商业、—服务如零售商业【、批发市场》、餐饮?、康体、娱乐、服】务、会议、培—训等活动的建筑【其,中小:型商业是指为所【。在社区提供日常基本!商业服务的各类小】型,便利店、服务—营业网点、小型餐】饮、肉菜市场、日常!服务等设《施 !商业:类 《 : ! ?。。 6 》 ? 办公 】 《 供各类企事业单!位和机关团》体从事办公》及,相,。。关业务活动的建筑】 【 【 —7 】 服务型 》 【 , 公寓 — , , : 实行公》寓式服务与管理按】大,开间:划分、?设有独立卫生间【不提供学《校、幼儿园等居【住,配套的?办公类建筑(不得】独,立设置厨《房): 】 】 8》 ? 旅馆【。业 — 建筑】 , — ,宾馆、旅馆业—建筑、旅馆》、招待所、青—年旅:社、:度假村?等 】 ?。 ? 》 9 【 ? 游:乐设施? — :游乐场、游乐园、】旅游度假《区游客中心等 】 — , — 1—0 】 厂房 》 ? ?从,事工业生产为—主的建筑 — 工【业 《。 【 仓:储类 【 《 】 11 ! 研发用房 ! 介】于第二与《第三产业之间容纳研!发、孵?。化、:中,试、创意《、动漫、《设计、云《计算等创新型产业功!能的建筑类型— 【 》 《 12 ! 仓库 ! ? —。(堆场) 》 , 《 以货物储—藏为主的库房建【筑及堆?场 : 》。 】 1【3 !物流建筑 》 用于!进行物品储存、运】输、配送、物流【加工以及物流管【理等综?合功能的建筑类型】 ? : ! —1,4 — , 文化设施— 《 : 包?括展览、广播电视】、,文,化活动建筑等文化类!公共建筑《如会展中心、—。博物:馆、科技馆》、展览馆、广播【电视、影剧院、音乐!厅、文化活动—中心、?文化宫、青》少年宫、儿童活【动中心、老年活动中!。心等 】 公共服务设【施类 【 : — 》 1?5 】 文化遗产》 》 :。 除了非物质—文化遗产外规—划需要保护的具有】文化:、艺术、历史价【。值和意义的建—筑、构筑物及其【环境要素包》括不可移《动,文物、近现代与【当代重要《史迹和代表性建【。筑、构?筑物等 — — , 《 —。16 【 体育设施【 《。 , 社区》以上级别的体育场】馆,和体育训练基地如篮!球,场、足球场、网【球场:、游泳场(馆)等体!。育,场馆及?附属更衣室》、淋浴、室》外,运动:设施、体育》活动场地《等 》 ! 【17 】 医疗《。卫生:设施 】 各?类医疗、保健、卫】生、防?疫、康复和》急救设施的建筑如】。综合性医院、专【科医院、卫生防【疫站、专科防治所】。、疗养院、检验(化!验)中心《、急救中心》。。、血:库等 【。 : : , 》 : 1《8 》 ? ,教育设施《 ? :。 小学、初【等、中等、高等、特!。殊教育等设施的【教学、办公以及辅】助建筑 】 《 :。 》 19 】 宗【。教设:。施 !清真寺、《教堂、修道院、庵堂!、道观、《寺,庙等 《 】 ! 20 【 社会福利】设施 》 为社会】。提供福利和》慈善服务的建筑及其!附属:设施如养《老院、护理中—心、老年人日间照料!中,心、养老服》务中心、儿》童福利?院,、残疾?人社交?及康乐中心、救助】站,等 【 ? 】 : 2:1 《 《 特殊建筑 — 》 直接用于军事】目,的的军事建筑—(如指挥机关、营区!。军用:机场、港口码头军】用洞:。库、仓?库军用通信、—。侦察:、导航、《。。。观测台站等》建筑等?),、安全保卫建筑(】如,监狱、拘留所、【劳改场和安全—保卫部门所用—的,建筑等)《。及其它?特殊建筑 》 》 , : 【 22— 《 ? ,市政设施 》 : 》主要指给水、排水】、电:力、通信、燃气、环!卫,。等设施其中》在满足功能、安全与!环境条件下可附【设的:市,政设施(简称可附】。设的市政设》施)包括泵站—、110千伏—变电站?、邮政支局、邮政所!、通信?机房、无线电主干】(次干、一般)【监测站、有线电视】分中心、瓶装气便民!服务点、《垃圾转运站、公共】厕所、再生》资源回收站、环卫】工人作息《场所等 】 市政、—交通及其它配—套设施类 】。 , 》 ! 23 】 交通设施【 《 主》要是指机场、—铁路、港口》、口:岸,、长途?客运站等对外交【。通设施;轨道交【通,区间线路、站点、车!。辆基地?、车辆段、停车场】以及附属设施—;道路公《共交通的首末站【、中途站、综合车场!、修理厂;道路设】施,、停车场库、—货运:。站,场,和其它货运》交通设?施、驾驶训考场、】人行天桥、地道、无!障碍设施、交通标志!标识等其中在—一定条件下可附设】的交通设施》(简称可《附设的交通设施)】包括:地下:轨道的冷却》塔、风亭、站点出】。。入口等附《属,设施、?道路公共交通的首】末站、中途》站配建?。及社会公《共停车场库、—自行车库、人行天】。。桥、地道、无—障碍设施、交通标】志标:识等 》 《 , 》。 2!4, 【 其它配《。套辅助设《施 】 为生活生产配套服!务的小?型、:辅助:。型设施如配套管【。理,服,务设施(社区居【委会:、社区警务》室、:社区:服务中心《、社:区,服务站、配套—管理、配套办公等】)、文体活动设施(!社区文化中心—、文化室、》社区体育活动场【地、室内外运动【设施、?社区:。绿,地等:)、小?型卫生福利设施(】社区健康服务中【。心、诊所《。。、救助?站)、食堂等—。设施: 》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