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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章《。 建设用《地 2.1】 用地分类 !  :  用地《分类划分按照城【市用地分类》。与规:划建设用地标—准,(G:B,。。5013《7-2011)【的规定执行包—括,城乡用地分》。类,、城: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!分   【  城市建设—用地适?建范围和规》模,控制应按表2—.1:.1、2.1.2执!。行 ?表2.1.》1, ,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!围表 】。 类别代!码 《 类别名称 ! 《内容 — 适建《比例 》 ?适建范围 — 》 : 大类【 《 中类 】。 :小类 》。 《 【R ?。   !   》 ? ,居,住用地 】 住宅和》相应服务设施的用】地 ?   【   】 , 》 》 R:1 【  : ? ,。 一类居住用地 ! 设》施齐全、《环境良好以》低层住宅为》主的:用地 ? ? 居住》。类建筑面积》。合计不低于总—建筑面积的80% !(计容面积》) ? , 住《宅、:居住型公寓、—幼儿园(托儿所【)、商业设施、【可,附设的市《政设施、交通设施、!其他:配套:辅助设施《 ! R11】 住【宅,用地 — 住?。宅建筑?用,地及其附属道路、】停车场、小》游园等用地 ! 《 , ? : R:12 】服务设施《用地 —。 居住小区及小区!级以下的幼》托、文化、体育、】商,业、卫生《服务:、,养老助残《。设施等用地不—包括:中小学用地 ! ! R?2 —  : 《 二?类居:住用地 】 ,设,施较:齐全、环境良好以多!、中:、,高层住宅为主—的用地? ! : , R 】 R21 — ?。 住:宅用地 !住宅建筑用地(含保!障性:住,宅用地)及其附属】道路、停车场、小游!园,等用:地 :。 》   】 —。 【 R22《 , 服务设】施用地 】 居住小区及小【区级以?下的幼托、文化、】体育、商业、卫生】服务:、养老助残设—施等用地不包括中】小学用地《 【 》 R3《 :  》 ? 三《类居:住用地 《 , , 设施较欠缺、!环境:。。较差以需要加—以,改造的简陋住—宅为主的用地包【括危房、棚户区【、临时住宅等用地 ! 《 居住类建筑—面积合计不低—于总建筑面积的7】5% (《计容:面积) !住,宅,、私人自建房、商业!、可附设《。的市政设《施、交?通设施、其他配【套辅助设施 【 【 R31 ! 》住宅:用地 【 住宅?建筑用?地及其附属道路、停!车场、小游园等用】地 — 【 :R,32 — 服务设施—用地 】。居住小区及》小区级?以下的幼托、文化】、体育、商业、【卫生服务《、,。养老助残《设,施等用?地,不包括中小学—用地 】 【 A —  ?   ! 《公共管理 — : 》 , , ? 与公共服务设【施用地 !行政、文化、教育】、体育、卫》生等机构和设施【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!地中的服《务设:施用地 —。   】。   】。 : 】A1 《   【 行》政办公用地 ! , 党: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!事业单位等办公机】。构及其相关设施用】地 : :。   — 办》公、可附《设,的市政设施》。、交通设施》、其他?配套辅助《设施 【 , A! A2】。   】 文化设施!用地 — 图书、》展览等公共文化活】动,设施用地 【   【 文化设施【、小型商业》、,可,附设的市《。政设施、交通设施及!其他配套辅》助设施 】 【 , A:21 图!书展览用《地 《 公共图书馆】、博:物馆、档案馆、科技!馆、纪念馆、美【术馆和展览》馆、会展中心等设施!。用地 《。 : , , A!22 《 ? 文化?活,动用地? 综合文!化活动中心、文【化馆、青少年宫、】。儿童活动《中心、老年活—动中心等设》施用地? ! A3 】 《   】教育科研用地— , ? 高等《院校、中等专业【学校:、中学、小学、科研!事业单?位,及其附属设施用【地包括为学校配【建,。的独立地段的学生】生活:用地 】。 , 》 教育?设施、宿舍、可附设!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的交通设施、其他配!套辅助设施 【 — A3】1 高】等院:校用:地 :。 , 大学、学院!、专:科学校、研究—。生院、电视大学【、党校、《干部学校及其—。附属设施《用地包括军事院校】用,地 : ! A3—2 中等!专业学校用地— 《 中等专业—学校、?技工学校、职业学】校等:用,地不包括附属于普】通中学内的职业【高,中用地 — 】 A33 】 《中小学用地 —。 中学、小!学用地 【 》 , A34 】 , , , 特殊教》育用地 《 》聋、哑、盲人学校】。及工读学校等用【地 【 【 A35 ! 科研用地 】 , 科研事业单位】用地 — ! ,A A4!   】 ? 体育用地 ! 体育场馆和】体,育训练基地等—用地不包括学校【等机构专用》的体育设施用地 】   】 : 体育设》施、商?业、可附设》的,市政设施《、可:附设的交《通设施、其他配套】辅助设?施 — : 】A41 !体育场馆《用地 】室内外体育运动用】。地包:括体育场馆、游【泳场馆?。、各类球场》及其附属的业—余体校?等用地 《 : ?。 】A42 —。。 : 体育训练》用地: 《 为体《育运动专设的训【练基地用地 【 — ,。 A5【 :   — 》医疗卫生用地 ! 医《疗、保?健、卫生、防疫、】康复和急救设施【等用:。地 《 ,   !医疗卫生设施、【可,附设的市政设施【、,可附设的交通设施】、其他配《套辅助设施 ! 【 A51— , 》医院用地《 , ? 综合《医院:、专科医院》、,社,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!地 【 《 A52【 卫生】防疫:用地 】卫生防疫站、—。专科防治所、检验中!心和动物检疫站【。等用地 【 ? : A5【3 :。 》特殊医疗用地 【 对环【境,。有特殊要求》的传染病《。、精神病等》专科医?院用地 ! ? 《 A59 【 其它医疗卫生!用地: : : :急救中心《、血库等用地 】 !。 A6 【   ! 社会福利用地】 为社】会,提供福利和慈善【。服务的设施及其附】属设施用地包—括福:利院:、养老院、孤儿院等!用地 ? 《   】社会福利设施—、可附设的市政设】施、:可附设的交通设施】、其他配套辅助【设施 》 【 A7— 《。 ,   》 ,。 文物《古迹用地 【 , 具有保护—价值的古遗址、【古墓葬、古建筑、石!窟,寺、:近代代表性建—筑、:革命:纪念建筑等》用地不包《括已:作,其它:用途的文物古迹【用地 》   】 ?文化遗产及》复建、修《缮,。的各:类文物古《。迹 ? ? 】。 A: A8】  【 : 《。外事用?地 — 外国驻《华使馆、领事—馆、国际《机,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!地 — , , 》   《 , : — A9 【   【 》宗教用地 ! 宗教活动》场,所用地 《 ?   !  】 B】   】 :   ! 商业服务业—设施用地 — 商业、商务!、娱乐康体等设【施,用地不包《括居住用地中的服】务设施?用地 — ,  : , 《。  ? 》 】 ,B1 》  《 》。 商:业用:地 商】业及餐饮、旅馆等服!务业用地 】  ? 《 商业、办公、】酒店、服务》型公寓?、娱乐设施及可【附设的市政设—施、可附《设的交通《设施、其他》配套辅助设施 【。 【 B【11 ?。 ? 零售商业用【地 ? 以零售【功能为?主的商铺、商场、超!市、市场《等用地 ! 【 B:12 】批发市场《用地 》 ?以批发功能为—主的市场用地 】 , — 》B13 !餐饮用地 】 饭店、餐—厅、酒吧等用地 ! 《 】B14 》 旅馆用地】 宾馆、!。旅,馆、招待所、服务】型公寓、度假—村,。等用地 ! 》 B2》 : 《  ? 商务用地 ! 金融保】险、艺术传媒、技】。术服务等综合性办】公,用地  !。 办公】、商业、酒店、服务!型公寓、娱乐设施】及,可附:设的市政《设施:、可附设的交通【设施、其他配套【辅助设施 ! !B21 】 ,金融保险《用地 银!行、证券期》货交易所《、保:险公:司等用地 》 《 , : B22! , , 艺术传媒用!地 文艺!团体、影视制作、】广告传媒等用地 】 》 — B29 — 其它商】务,。用地 ? 贸易【、设计?、咨询等技术服【务办公用地 【 : 【 — B ? B—3 : 》  娱乐!康体:用地 — 娱乐、康—体等设施用地 】 ?   — 商业、—办公、酒店及—可附设的市政设施】。。、可附设的》交通:设施、其他配套辅】助设施 】 ? : , ?B31? 娱乐】用地: 剧【院、音乐厅、电影】院、歌舞厅》、网吧以及绿地率】小于:65%的《大型游乐等设—施用地 — 《 B3!2 《。 康体》用地: 赛马场!、高尔夫、溜冰场】、跳伞?场,、摩托车《场、射击《场以及通《用航空、水上运【动的陆?域部:分等用地《 ? 】 :。 B4 《   ! , ,。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!用地 】零售加?油、加气、》电信、?邮政:。等公:用设施营业》网,。点用:地 ?   — ?  《 】 , B4】1 《 加油加气【。站用地 》 ? 零售?加油、加气、充电站!等用地 》 ? 》。。 : B49 】 其它》公用设?施,营业网点《用地 】独立地段的电信、】邮,政、供?水、:燃,气,、,供,电、供热等其它公用!设施:营业网点用地 ! — B—9  】 : 其它—服务:设施用地 ! 业余?学校、民营培训机构!、,私人诊所《、殡葬、宠物医【院、汽车维修—站等其它服务—设施用地 》 ,   】 ?   【 ? : M !。  ? —。  》 工业用地 】 ? ,工矿:企业的生产车间、库!房及其?附属设施《用地包括专用铁路、!码头和?附属:道路、停车场等用地!不包:括露天?矿用地 《   】 《   — ? 《 M 【 M1 —  —。 ? 一类工业【用,地 对居!住和公共环境—基本无干扰、—污染和安全》隐患的工《业用地 》 厂房—建筑面积不低—。于总建筑面积的70!% 厂】房、办公用房、生活!配套用房、》可附设?的,市政设施、可—附,设的交通设施、其】他配套辅助设施 】 , 《 M!2 《  《 ? 二类工业用地! : : 对居住和公共环!境,有一:定干扰、污染和安】全隐患的《工业用地 【 《 M】3 ?   】 三类工业【用地 《 对》居住和公共环—境有严?重干扰、污染和安】全隐患的工业—用地 【 】。 W 》   !   》 , 物流《仓储用地 》 物资【。储,备,、,中转、配送》等用地?包括附?属道路、停车—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!的站场等用地 【   !  《 【 W1! ? :  : , 《 一类物流仓—储用地 【 对居住》和公共环境基—本无干扰、污染【和安全隐患的—。物,流仓储用地 —。  —。 ? 仓库、物流】。建筑、市《场贸易、可附—设,的市政设施、—可,。附,设的交通设施、其他!配套辅助《设,施 【 :。。 : W2— :。。   ! 二类物流仓储用!地 《 对居》住和公?共环境有《一定干扰《、污:染和安全隐患—的物流仓储用—地 :  — 》 仓库(堆场—)、可附设的市【政设施、可》附设的交通设—施,、其他配套》辅助设施 ! 《 《 W3 】 ,  》。 三类《物流仓储用地 !。 易《燃、易?爆和剧?。毒等危?险品的专用物流仓】。储用地 !仓,库(堆场)、可【附设:的市政设施、—可附设的交通设施】 《 : , 《 , S 》 ?   》   》 》道路与交通设—。施用地 — 城市》道,路、: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!括居住?。用地、工《业,用地:等内部?的道路、停车场等】用地 》 :   【   【 》 》S1 ? ?  ? 》 城市道路用地 ! 快》。。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!路和支路等用地包】括其交叉口用—地 》   】   【 【。 S2 — ?   !城市轨道交通用【地, 《 , 独:立地段的城市—轨道: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!线路:、站点用地 !   】 交通设施、可附】设的市政设施—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。 , : 【。 S》 —S,3   ! ? :交通枢纽用地 】 铁》路客货?运站、公路》长,途客运站、》港口客运码》头、公交《枢纽及其附属设【施用地 】   ? 交通设施!、商:。业、可附设的市政设!施、其他配套辅【助设施 》 】 , , S4 !。   — 交通场站用【地 — 交通服《务设施?用地不包括交—通指挥中心、交【通队:用地 》 :。   】 ?。 交通设施】、可附?。设的市?政设:施、其他《配套辅助设施 】 , 【 :。 S41 — , 公共交通】。场站用?地 【城市:轨道:交通车辆基地及【附属设施公共汽(电!)车首末站、—停车场(库)、保养!场出租汽车场站【设施:等用地以及轮渡、缆!车、索道等的—地面部分及》其附:。属设施用地 】 ? 【 S42 】 社会停车场用】地, 独【立地段的公共停【车场和停车库用地】不包括其它》各,类用地配建》。的停车场《和停车?库用地 — 》 S9 ! : :   《 其它交通】设施用地 — 除》以,上之:外的交通《设施:用,地包:括教练场等用地【 ?   】   — ? — U !  :。 公用】设施用地 》 供应、环!境、安?全等设施用地— —  《  》 》 ? 》 U1 《   【 :。 供应设—施用地 !供水、供电、供【燃,气和供热等设施【用地 —   【 》 — 》 】 市政设施、可附】设的交通设施—、其他?。配套辅助设施 【 【 :  ! ? U11— 《 供水《用地 城!市取水设施、自来水!厂、再生水厂—、加压泵站、—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! 】 —U12 】。。 供电用地 【。 ? 变电站、开闭所】、变配电所等设【施用地不包》括电厂用《地,。高压走?廊下规定的控制【范围内的用地应按】其地面实际用途【归类 【 , 》 U13— 供【燃气:用地 】分输站、门站、储气!站、加气《母,站、液化石》油气储配站、灌瓶】站,和,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!用地不包括制气厂】用地 —。 【 U14 【 供热用】地 集】中供热?锅炉房、热力—站、换热站和地面】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! — 》 : U15》 , 通—。信用:地 邮】政中心局、》邮政支局《、邮:件处理中心、电信】局、移动基站—、微:波,站等设?施用地 ! 】。U — U16《 《 :广播电视《用地 ?。 , 广播电视】的发射、传输和监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】线电收信区、发信】区以及广播电视发】射台、转播台、【差转台、监》测站:等设施用地 — 】 U2 !   】 环境设施【用地 】雨水:、污水、《固体废物《处理等环《境,保,护设施及《其附属设施用地【 》   《 【   【 ? :。。 , 【U21 — 排水用地 ! ? 雨水泵站、污水泵!站、污水处理—、污泥处理》厂等设施《。。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!地不包括排》水河渠用《地 !。 : U22【 ,。 环卫用】。地 : 生活垃圾!、医疗垃圾、—危,险废物?处理(?置,。)以及垃《圾转运?、公:厕、车辆清洗—、环卫车辆停—放修:理,等设施用地 】 》 ? U3 【   】 安全设施用地! ,。 》消,。防、防洪等》保卫城市安全—的公用设施》及其附属设》。施用地 ! , , 》 【  : , — ? 《U31 《 》消防用地 【 消防站、【消防通信及指挥训】练中心等设施用【地 — 】 U32《 : 防洪用地】 ?。。 , 防洪堤、防洪】枢,纽、排洪沟渠等设施!用地: 】 《 U9 》   】 : :其它公用《设施用地 》 除—以上之外《的公用设施》用地包?括施工、养护—、维修等《设施用地《 》   》 ?   【 ? : G 】   】。 绿?地与:广场 — ,。 《 用地 】 , : 公?园绿地、《。防护绿地、广场等公!共开放空间用地【 》   《 ? :。  《 ! G1 】 ,   】公园绿地 》 》向公众开放》以游憩为《主要功?能兼具生态、—美化、防灾等作用的!绿地  ! —小型商业《、可附设的》。市政设施、》可附设?的交通设《施、:其他配套辅》助设施? , ? ! G2 《  — 防【护绿地 】 具有?卫生、隔离和安全防!。护功能的绿地 】 ?。   《。 市政设【施、交通设》施 》 】 G3《  【 》 广场?用地 》 以《游憩、纪《念、:集会和避《险等功能为主的城】。市公共活动场地【  【 小型】商业、可附》设的市政设施、【可附设的交通设施】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 , 表】2.1.2 建【筑与设施用途—分类指引 ! 【 ! , : 《。。 序号 【 类别名】称 】 范 ?围, 》 备注 — ! ?。 , 》 1 ? 《 住宅及居住】型公:。寓 》 供》家庭居住使用的【建,筑 】 居住?类 【。 【 【2 【 宿舍《 《 ,。 , 供学《。生、:员工使用、集中管】理的住宿《建筑如集体宿—舍、学生宿舍等 ! , ! — , 3 【 : 私:人 》 自建房! —。 村民宅基地【上建造的私宅 ! : 】 4 ! 《 , :幼儿园? 【 (托儿所)】 》 对幼儿进行保!育和教育的幼儿园】、,托儿所(《应放在公共设施类】) ? — 《 — 5 】 商业》 — :提供:各类:。型商业、服务如零】售商业、批》发市:场、餐饮、康体、】娱乐、服务、会议】、培训?等活动的《建,筑其中小型商业是】指为所在社区—提,供日常基本商业【服务的各类小型【便,利店、?服,务营:业网点、《小型餐饮、肉—菜市场?、日常服务》等设施 【 ? ,商业:类 : 《 】 ? 6 — — 办公 【 , , 供?各类企事业单位和】机关团体从》。事办公及相关—业务活动的》建筑 ?。 》 : : 】 7 【 《服务型 》 ? ? 公寓 】 》实行公寓式服务与管!理按大开《。间划:分,、设有独立卫—生间不提供》学校、幼儿园等居住!配套的办公类—建筑(不得独立【设置:。厨房)? 》 》 】 8 》 —旅馆:业 【。 建筑 ! 《 :。宾馆、旅馆业建筑】、旅馆?、招待所、》青年旅社、度假村等! ?。 ? 【 : : 9 【 : 游乐设—施 ? 《 , 游乐场、游—乐园、旅游度假【区游客?中心:等 : ! : , — 10 ! 厂房 【。 , 从》事工业生产为主的建!筑 !工业 】 , : :。仓储类 ! : 【 11 】 : , : 研发用房 】 》 介于第二与第三】产业:之间容纳研发、孵】化、中试、创—意、动漫《、设:计,、云计算等创新型产!业功能的建筑类型】 !。 ? ? ? :12: — 仓库 — ? (【堆场) 《 》。 ,。 以货物储藏—为主的库房》建筑及堆场》 ?。 】 !13 ? ,。 《 :物流建筑《。 【 用于进行物品【储存、运输、配送】、物:流加工?以,及物流管理等综【合功能的建筑—类型 】 《 — 1》4 《 文化设施!。。 ? : 包括展—览、广播电》视、文化活动建【筑等文化类公共【建筑如会展》中心、博物馆—、科技馆、展览馆】、,广,播电视、影剧院、音!乐,厅、:文化活动中心、文】化宫、青少年宫、儿!童,活动中心、老—年活动中心等— 公!共服务设施类— : —。 : ! 15 — , 文化遗【产 》 ?。 除了?非,物质文化遗产外【规划:需要保护的》具有文化、艺术、历!史价:值和意义的建筑、构!筑,物及:其环境要《素包:。括不可移动文物、】近现代与《当代重要史迹—和代表性建》筑、构筑物等— ? 】 ?。 ? , 16 》 — 体育?设施 】。 社区《以上级别的体育场】馆和体?育训练基地如篮【。球场、足球场—。、网球场、》游泳场(馆)—等体育场《馆及:附属更?衣室、淋浴、—室外运动设施、【体育活动《场地等 】 《。 《 《。 17》。 , 》 医疗卫生设【施 : 【各类医疗、》保健、卫生、防【疫、康复和急救设施!的建筑如综》合性医院《、专科医院、卫生防!疫站、专科防治【所、疗?养,院、检验(》化验)中心、急救中!心、:血库等?。 ! :。 》 18— : 教育】设施 ? , 》 小学、初等、中等!、高等?。、特殊教育等设施】的教学、办公以及】辅,助建:筑 ? ? ? ! 19 ! 《宗教设施 【 清真寺】、教堂、修道院【。、,庵堂、道观、—寺庙等 】。 : , ! 20》 】社,会福利设施 !。。 为社会提】供福:利和慈善服》务的建?筑及其附属设—施,如养老院、护理中】心、老年人日间照料!中心、养老》服务中心、儿童福利!院、残?疾人社交及》康乐中心、救助站】。。。等 【 ? — 21 ! : 特殊建【筑 — : 直接用于》军事目的的军—事建:。筑(:如指挥机关、营区军!。用机:场、港?口码:头军用洞《库、仓库军用通【信、侦?。。察、导航、观测【台站等建筑等)、】安,全保卫建筑(—如监狱、拘留—所、劳改场》和安全保《卫部门?。所用的建筑等)及其!它特殊建筑》。 【 ?。 】 , 22 》 ? 市政设施 】 主要!指给水、排水、电力!、通信、燃气、【环卫等设施其—中在满足功》能、安全与环境条件!下,可附:设的市政设施—(简称可附设—的市:政设施)包括泵【站、110千伏【变电:站、邮政支局、邮政!。所,。、通信机房、无线电!主干(次干、—。一般)?监,测,站、有线电视分【中心、瓶装气便民服!务点:、垃圾转运站、公】共厕:所、再生《资源回?收,站、环卫工人作息场!所,。等 】 ,市政、交《通,及其它配套设—施类 《 : 【 《 2—3 【 交?通设施 》 ? 主要是指机场!、铁路、港口、【。口岸、长途》客运站等对外交【通设施;轨道交通】区间线路、站—点、车辆基地、【车辆段、停》车场以及附属设施】;道路公共》交通的首末站、【中途:站、综合车场、修理!厂,;道:。路设施、停车场库】、货运站场》和,其,它货运交通设施、驾!驶训考场、人—行天桥、地道、无障!碍设施?、交:通标志标识等其【中在一定条件—下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(简》。称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)包括—地下轨道的》冷却塔?、风亭、站点出【入口:等附属设施、—道路:公共交?通的首末《。站、中途站》配建及社会》公共停车场》库、自行车库、人行!天桥:、地道?、无障碍设》施,、交通标志》标识等 ! 【 ? :。。 , :24 《。 其它配!。。套辅助设施 】 为生活生!。产配套服务的—小型、辅助型—设施如配《。套管理服《务设施(社》区居:委会、社区警务【。室、社?。区服务?中心、?。社区服务《站,、配套管理》、配套办公等)、文!。体活动设施(社区】文化中?心、:文化:室、社区体育—活,动场地?、室内外运动设【施、:社区绿地等》。)、小型《卫生福利设施(【社区健康服务—中心、诊所、救助】站)、食堂》等设施 —。 ,。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