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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?第二章? 建设用地》 , ?2.:。1 用地分》类 》   ? 用地分《。类划分?按,照城市用《地分类与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(!GB50《137-2011)!的规:定执行包括城乡【用地分类、城市【建设用地《分类两部《分 》    城市建设】用地适建《范,围,。和规模控制》。。应按表2.》1,.1:、2.?1.2执行 表】。2.1.1 城【市建设?用地:适,建,范围表 】 — ,类别代码 — 类别名【。称 — 内:容 》 适建比例 】 适》建范围 — 】 , 大类 — 《中类 】小类 ! 《 R 》   【 ?   !居住用地 【 住宅和相应!服务:。设,施的用?地 :   !  》 — ? 》R1 】  — 一类居住用地【 ?。 ?设施:齐全、环《境良: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!用地 》 ? 居:住,类建筑面积》合计不低于总建筑面!积的80《% (计容面积【) 》 住?宅、居住《型公寓、幼儿—园(托儿《所)、商业设施【、可附设的》市政设施、交通设施!、其他配套》辅助设施 】 ? R】。。11 》 住宅》用地 【 住宅建筑用地【。及其附属道路—、停车场《、小:游园等用《地 ! 【R12 【 服?务设施用地 】 居住小区【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!、文化、体育、商】业、:卫生服务、》养老助残设施等【。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!。地 : : ! R2 【。   】 ?。二类居住《用地 设!施较齐全、》环境良好以多、【中、高层住宅为【主的用地《 】 R 】 R2【1 ? ? 住宅用地 ! 住宅建》筑用地(含保障性住!宅用地)及其—附属道?路、停车场、小【游园:等用地 》。 , ?  ?   ! — 《R22 》 服》。务设施用地 】 ?居住小?。区及小区级以下的】幼托、?文化、体育、商业】、卫生服务、养老】助,。残设施等用》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! 《 【 ?R3 —   !三类居住用》地 : 设—施较欠缺、环—。境较差以需要加以】改造:的简陋?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!。危房、棚户区—、临时住宅》等,用地: 居住】类建筑?面积合计不低于【总建筑面积的75%!。 (计容面积) ! 住宅、私】人自建房、商—业、可附设的—市政设施、交通【设施、其他》配套辅助设施— ,。。 — — R31 ! 住:宅用地 — 住宅建筑用】地及:其附属道路、停车】场、小游《园等用地 】 》。 R3【2 服务!设施:用地: : 居住小区及!小区级以下的幼托】、文化、体育—、商业、卫生—服务、养老助—残设施等用地不包】括中小?学用地 【 , !A —   】。  《 公共管—理 : : : 《 —与公:共服务设《施用地? 》 行政、《文化:。、教育、体》育、卫生等机构和设!施,的用地不包括—居住用?地中的服《务设:施用地 — ?  ? 《   ! 【A1 》   》 》行政办公用地 ! 党政机—。关、社会《团体、事《业单位等办公机构】及其相关设施用【地 》   — 办公、可附】设的市政设》施、交通设施、其他!配套辅助设》施 《 , : 《 A 【 A2 】   【 文化设施用!地 : ? 图?书、展览等公共【文化活动设施用地】 :   ! 文化设施、【小型:商业、可附设—的,市政设施、交—通设施及其他配套辅!助设施? ! 《 A21 】 图书展览—用地 — , 公共图书》。馆、博物馆》、档案馆、科技馆、!纪念:馆,、美术馆和展览馆、!会展:中,心等设施用》。地 — 【 A22》 文【化活动?用地 — 综合文化—活动中心、文—化馆、青少》年宫、儿童活动中】心、老年活动中【心等设?施,用地 《 ? 》。 , A3 】   》 , , 教育科—研用地 《 : 高等院校【、中等专《业学校、中》学、小学、科研【事业单?位及其附属设施【用地包括为学—校配建的独立—地段的学生生—活用地 《   】 《教育设施、宿—舍、可附设的—市政设施、可附【设的:。交,通设:施、其他配套辅助】设施 — ? 》 A31 ! 高等院》校用地 】。 大学?。、学院、专科学校、!研究生院《、,电,视大学、《党校、干部》学,校,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!括,。军,事院校用地 【 》 A3!2 《 , 中等《专业学校用》。地 ?。。 《中等专业学》校、技工学校—、职业学《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!于普通中学》内,的职业高中》用地 【 ? —A33 【。 中小学用地【 : ,。 中学、—小,学,用地 ! , A【34 特!殊教育用地 】 聋、》哑、盲人学》校及工读《学校等用《地 《 ? 【 A35 】 科研《用地 【 科研事业》单位用地 】 , : 》 A 【 A4 — ?   】。体育用地 】 体育场馆和体育!训练基地等用—地不包括学校等机】构专:用的体育设》施用地 《 ,   !。 :体育设施、商业、】可附设的市政—设施、可附》设的交?。通设施、其他—配,套辅助?。设施 】 】 A41 》。 体育【场馆:用地 】室内外?体育运动用》地包括?体育场?馆、游泳场馆、各】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!余体校等用地 】 ! A42— 体育】训练用地 — , 为体育运动】专设的训练基地用】地 》 】 A?5 《   — , 医疗》卫生用地 】 医疗、》保,健、卫生《。、防疫、康复和急】救设:施等用地 !   ? 》医,疗卫生设施、可附设!的市政设施、—。可附设的交通—设施、其他配—套辅助设施 【 ? !A51 】 医院用地 — 综合【医,。院、专科医院、社区!卫生服务《中,心等:。用地: 》。。 ? 》 A52 ! 卫:生防疫用地 】 卫生防疫站】、,专科防治所》。、检验?中心:和动物检疫》站等:用地: 】 A53! , 特—殊,医疗用地 【 ?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!传,染病、精《。神病等专科》医院用地 — — A59! 其它医!疗,。。卫生用地 】 急?救中心、血》库等用地 — 《 】A6 》   】 :社会福利用地— ? 为社会提供】福利和慈善》服务的设施及其【附,属设:施用地?包括福利院、养老】院、孤儿院》等用地 《 :   【 社《会福利?设施、可附》设,的市政?设,施、可附《设的交通设施—。、,其他:配套辅助《设施 ? ! ? A:7 【  【文物古迹用》地 具】。有保护?价值的古遗址、【古墓葬、古》建筑、石窟》寺、近代代表性建】筑、革命《纪念建筑《等用地不包》。括已作其它》用途的文物》古迹用地 【。   】 , , 文:化遗产及复》建、修?缮的各类《文物古迹 — 》 , 》。 A ? : A8 】。 ,   】 外事用地 】 外《国驻华使馆、领【。事馆、国际》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!用地 —   《  【 !。。 A—9 【  — 宗:。教,用,地 《 , , 宗教活《动场所?用地 】  》。   《 《 : 》 B 》   !   — 商业服—务业设?施用地? 商业】、商务、娱乐—康,体等设施用地—。不包括居住用—地中的服务》设施用地 》 》  》   】 ? , , B—1   ! 商—业用地 — 商业及餐【饮、旅馆等服务业用!地 ? :   !商业、办公、酒店、!服,。务型公寓《、娱乐?设施及可附》。设的市政设施、可附!。设的:交通设施、其他配套!辅助:设施 》 ! B11 】。 零售》商业用地 ! 以零售功能为主】的商:。铺,。、商:。场、超市、市场等用!地 》 ?。 B1!2 ? 批发市场用!地 》 以批发功—能为:主的市场《用地 ! , ,。 《 B13 》 餐饮用】。地, 饭店、!。餐厅、酒吧等用地 ! 【 》 B:。14 》 旅馆用地 ! 宾馆、旅】馆、招待所、服【。务型公寓、度假村】等用地 《 《 !B2 —   !商,务用地 !。金融保险、艺—术传媒、技术服务等!综合性办公用—地 ? , ?  【办公、商业、酒店】、服务型公寓、娱】乐设施及可》附设的?市政设施、可附设的!交,通,设施、其他配套辅】助设施 — 》 《 B21 【 ? 金融?保险用地 — 银行、【证券期货交》易所、保《险,公司等用地 【 —。 B2】2 》 艺术传媒用【地, , : , :文艺团?体、影视《制作、广告传媒等】用地 ? 【 , ? B2《。9 【其它商?务用地 — ?。贸易、设计》、咨询?等技术服务办—公用地 【。 , , ! B ! B3 》。   【 娱乐康体用!地 娱乐!、康体等设施—用地 】  商!业、办公、酒店及】可附设的市政—设施、?可附:设的交通设施、其他!配套辅助设施 】 ! B3》1 《 ?娱,乐用地? 《 剧院《。、音乐厅、电影【院、歌舞厅、网【。吧以及?绿地率小于》65%?的大:。。型游乐等《设施用地 》 : :。 , 《 B32【 : 康体用【地 》 赛马场、高尔夫!、溜冰场、跳伞场、!摩托车场、射击场】以及通用航》空、水上运》动的陆域部分—等,用地 》 【。 B》4 《 ,。。 :  公】用设施?营业:网点用地 》 》零售加油、加—气、电?信、邮政等公用【设施营?业网点用地》  【 》  ? ! ? , B41 【 加油加气站!。用地 】零售加油、加气、】充电站等《用地 【 !B4:9 【其它: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!地 独立!地,段,的电:。信、邮政、供水、】燃气、供电》、供热等《其它公用设施营业网!点,用地 ! ? B》9, ,   ! 其它服务设】施用地 — : 业余学校、民营】培训机构、私人【诊所、殡《葬、宠物医院—、汽:车维修站等其它服务!设,施用地? 《   》 ?  ? 】 《 M?   】 :  《 《 工业用》地 《 工《矿企业的生产车间】、,库房及其附属—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!路、码头和附属【道路:、停车场等用地【不包:括露天矿用地 【。 》  《 《  : 《 《 M 】 ? M1 】   》 , 一类工业用地】 —对居住和公共环【境,基本无干扰、污染和!安全:隐患:的工业用地 ! 厂房建》筑面积?不,低于总建筑面积的】70%? 厂房】、办:公用房、生活配套用!房、:可附:设的市政设施、可附!设的交通设施—、,其他配套辅助设【施 : 】 ? M2 !。   ? 二类【工业用地 — , 对居住—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!扰、污?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!用地 《 ! M3 】   】 三类工业用地 ! 《 对居?住和:公共环境有严—重干扰、《污染和安全隐—。患的工?业用:地 《 》 , W 】   】   ! ,物流仓?储用地 !物资储备、中转【、配送等用地包括附!属,道路、停车场以及货!运,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!地 : 《   】。  】 【。W1 《 ?   一!类,物流仓储用地 】 对》居住和公共环—境基本?无干扰、污染和【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!用地 【。   ?。。 仓库、】。物流建?筑、市场贸易、可】。附设的市政设施、可!。附设的交通设施、】其他配套辅助设施】 》 : ? 《W2  ! 二【类物流仓储用地 ! 《对居住和《公共环境《。有一定干扰、污【染和安全隐患的物】流仓储用地 【 ,   — 仓库(【堆场)、可》。。附设的市《政设施、可附设的】交通设施、其他配】套辅助设施 】 , — W3 】   —。 三—。类物流?仓储用地 》 , 易燃—、易爆和剧》毒,等,危险品?的专用物流仓储用地! 仓库(!堆场:)、可附设》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的交通设施 ! ? S ! ? :  : ?   《。 道路与】交通设?施用地 — ?城市道路、》交通:设施等?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!、工:业用地等《内部的道路、停车】场等用?地 — ,  【。   》 《 》 , ,。S1: :   ! 城市道路用地】 快【速路、主干路、【次干路和支》路等用地《包括其交叉口用【地 ?   — ?   — 】 S2 ! :   — 城市轨道交通用!。。地 — 独立地段的城【市轨道交通地面【以上部分的线—路、:站,点,用地: —  【交通设施、可附【设的:市政设施、其他配】套辅助设施 】 , 《 《 S — S《3 》  ? 交通】枢纽用地 【 铁《路客货运站、—公路长?途客运站《、港口客运码头、公!。交枢纽?及其附属设施用地】 — , , ? 交通《设施、商《业、可?附设的市政》设施、其他配—套辅助设施》 : 】 S4 !   》 《 交通场《站用地 】 交通服务设—施用地不包》括交通指挥中心【、交通队用地 !  《 《 — 交通设施、】。可附:设的市政设施、其他!配套辅助设施 ! — : , S?41 公!。。共交通场站用地【 《 城市轨道—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!设,施,公共汽(电)车首】末站、停车场(库)!、,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!设施等用地以及【轮渡、缆车、索道】等,的地面部分及其附】属设施用地 — : 》 》 S42 ! 社:会停车场用地— 《 独立地》段的公共《停车:场和停?车库用地不》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!建的停?。车场和停《。车库用地 》 ? — 《。S9 —   — 其它交通设】施用地 》 《除以上之《外的交通设施用地】包括教?练场等?用地 】 ,。。 —   【 !U  】 《 公?用设施用地 ! :供应、环境、安【全等设施用地 】  》   ! —。 》 U1 — ?   【 ,供,应设:施用地 !供水、供电、供燃气!和,供热等设施用地【 ,。  — , 】 》 《 】 : 市政设《施、可附设的交【通,设施、其他配套【辅助设施 ! ?   》 【 U11 ! 供水用】地 ? 城》市取水设施、自来】水厂、?再生水?厂、加压泵站—、高位水池等设施用!。地 ! U1】2 供】电用地 【 变电站、开【闭所、变配电所等】。设施用?地不包?括电:厂,用地高压走廊下规】定的:。控,制范围?内的用地应按—其地面实际用途【归类 》 — U13】 供燃】气用地 — 分《输站、门站、储气站!、,加气母站、液化石】油,气储配?站、灌瓶站和—地面:输气管廊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】制气厂用地》 《 ! U14《 —。供热:用地 — 集中供热—。锅炉:房、热力站》。、换热站和》地面:输热管?廊等设施《用地 — 》。 ? , , U:15 ? 通信【用地 》。 邮政中心局】、邮政支局、邮件处!理中心、电信—局、移动基站、微波!站等设施用地 【 ! U 【 U》16: 广播】。电视用地 【 : 广播电视的发射、!传输:和监测设施用地【包括无?线电收信区、发信】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!台、转播台、—差转台、监》测站等设施用地 】 】 U2 !   — ? 环境设》施用地? ? 雨水、—污,水、固体废物处理等!环境保护《设施:及其附属设施用【地 —   ? ? 】 ,  【 — , U21》 —排水用地 】 雨水泵站、污】水泵站?、污水处理、污泥】处理厂等《设施及其附属的构筑!物用地不《包括排水河渠用地】 ! 《。。 U22 — : 环?卫用地 《 《 生:活垃圾、医》疗垃圾、危险废【物,处理(?。置):以及垃圾转运—、公厕?。。、车辆清洗、环【卫车辆停放修理等】设施用地 】 — ? U3?   】 》安,全设施用《地 消防!、防洪等保卫城【市安全的公用设【。施及其附属》设施用地 】   — 》   【。 》 — ?U31 《 消—防用地 【 消防《站、消防通》信及指挥训练中心】等,设施:。用地 】 《。。 U》32 《 防洪用【地 ? 《防洪堤、防洪枢【纽、排?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! ? 【。。 U9 】 ,   》。 其它—公用设施用地 ! 除《以,上之外的公》用设施用《。地包括施工》、养护、维修等设】施用地?  【   ! : 】 G 】 :。  《 : 绿:地与广场 【 ? — 用地 【 ?公园绿地《。、防护绿地、广场】等公共开放空间【用地 《   【  — — , 《 G1 !   !公园绿地 ! 向公众《开,放以游憩《为主:要功能兼《。。具生态?、美化、防灾—等作用的绿》地  】 小【。型商业?、可附设的市政设】施、:可附:设的:交通:设施、其他配—套辅助设施 】。 ? , 【G2 《   — , ?。 防护?绿地 具!有卫:。。生,、隔离和安全防护】功能的绿地》   】 市—政设施、交通设【。施 【 》 G3 !   !广场用?地 ? 以游憩【、纪念?、集会和避险等功】能,为主的城市公—共活:动,场地 《   【 : 小型《。商业、可《附设的市政设施、可!附设的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套辅助》设,施 !表2.1《.2 建筑与设施用!途分类?指引 — 《 【 ? — 序号 ! 类】别名:称 【 , 范 围 【。 : ?。备注: : :。 ! 》 1 《 》 , 住宅及居住型公】寓, 】。供家:庭居住使《。用的建筑 》 ?。 , 居住类 】 , 【 ! 2 ? : ,。 , 宿舍 — 供学!生、:员工使用、》集中管理的住宿建】筑如集?体宿舍、学生宿舍】等 — 《 ! 3 【 : 私人 ! 》自建房 》 《 , 村民宅基地上【。建造:的,私宅: — , : :。 《 : 4 — —幼儿园 《 《 ? (托《儿所) 】 对幼儿进行保!育和:教育:的幼儿园、托儿所】(应放在公》共设施?。类) 《 ? 】 5 ! 》 , 商业 《 , 》。 提供各类型商【。业、服?务如零?。售商业?、批发市场、—餐饮:、康体、《娱乐、?服务、会议、培【训等:活动:的建筑其中小型商】业是指为所》在,社区提供日常基【本商业服务》的各类小型便利店、!服务营业网》点,、小型餐饮、—肉菜市场、日常【服务:等设:施 【 商?业类: 》 : 】 《 ,6 《 办公【 ? , 供》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!关团体从事办公及】相关业务活》动的建筑 — ,。 : , ,。 ? 《 《 7 ! :。服务型 】。 : ,。 :。 公寓? 【 ,实行公寓式》服务与?管,理按大开间划分、】设,有,。独立:卫生间不提供—。学校、幼儿园等居住!配套的办公》类建筑(不》得独立设置厨房【) ! , — ? 8 】 , 旅馆业 】 】建,筑, 》 宾馆、—旅,馆业建筑、旅馆、招!待所、青《年旅社、度假—村等 】 , !。 《9 !游乐设施 ! : 游乐场、游乐园、!旅游:度假区游《客,中心等? :。 ? 》 》 , 10 】 —厂房 【 从《事工业生产》为主的?建筑 【 ,。 工?业 《。。 【 仓储类 ! : 【 —11 《 :。 : 研?发用房? — 介于第二与【第三产业之间—容纳研发、》孵化、中试、创意、!。动,漫,、设计、云》计算等创新型产【业功能的建筑—。类,型 — ? 【 12【 】仓库 ! (堆场) ! 》 :以货物?储藏为主《的库房?建筑及堆场 ! : 【。 : , 13— : ? 物流建筑 】 用】于进行物品储—存、:运,输、配送、物流加工!以,及物:流管理等《综合:功,能的建筑类型 ! ,。 ? 【 》 1:4 : ? 文化设施】 《 ? 包:括,。展览、广播电视、】文化活动《建,筑等文?化类公共建筑—如会展中心、博物馆!、科技馆、展览【馆、广播电视、【影剧院、音乐厅、】文化活动《。中心、文化》宫、青少年宫—、儿童活动中心、老!年活动中心等 】 : 公共服【。务设:施类 ? 【 , ? ? 1—5 !文化遗?产 】 除了非物》质文化遗《产外规划需》要保护的《。。具,有文化、艺术、【历,史,价值和意义的—建筑:、,构筑物及《其环:境要素包括不可移动!文物、近现代与【。当代重要史》迹和:代表性建筑》、构筑物等》 【 :。 【 : 16 —。 体育】设施 — 社区以【上级别的体》育场馆和体育训练】基地:如篮球?场、足球场、网球】场、游泳场》(馆)等《体育场馆及》附属更衣室、淋浴】、,室,外运动设施》、体育活《动场地等 ! , ? 】 1《7 》 医疗—卫生设?施, ? 各类医疗!、保健、卫生、【防疫:、康复和《急救:设施的建筑如综合】性医院、专》科医院、卫生—防疫站?、专科防治》所、疗养院、检验(!化验)中心、—急救:中,心、血库等 】。 , 》 ! 18《 ? 《 ,教育设施 】。 小》学、初等、中等、】高等、特殊教育【等设施的教》学、:。办公以?及辅助建《筑 》 : — 》 , :19 【 : 宗教设《施 【。 清真《寺、教?堂、修道院、庵堂、!道,。观、寺庙《等 《。 ? — 2!0 《 》社会福利《设施 《 —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!善服务的建筑及【其,附,属设施如《养老院、护》理中:心、老年人日间【照料中心、养老服务!中心:、儿童福《利院、残疾人社交及!康乐中?心、:救助:站等 ! 【。 ? 21 【 —特殊建筑 — 直【。接用于军事目的【的军事建筑(如指挥!。机关、营区军用机】场、港口码》头军用洞库、仓【。库,军用通信、侦察【、导航、观》测台站等建筑等)】、安全保《卫建筑?(如监狱、拘—留所、劳改》场和安全保卫部门所!。用,的建:筑等)及其它特殊】建筑 ! 《 【 , 22?。 【 市政设施》。 — 主要指给水、排!水、:。。电力、?通信、燃气》、环卫等设》施其中在《满,足,功,能、安?全,与环境条件下可【附设的?市政设施(简称【可附设的市》。政设施)《包括泵站《、110千伏—变电站、邮》政支局、《邮政所、通信机房、!无,线电主?干(:次干、一般)监测】站、有线《电视分中心》。、瓶装气便》。。民服务点、垃—圾转运站、公—共厕所、《再生资?源回:。收站、环《卫工人作息场—所等 ! ,市政、交通及—其它配套设施—类 : ! 【 23 — 》 交通设施 【。 —。 主要是《指机场、铁路、港】口,、口岸、长途客运站!。等对外?交通设施;轨—道交通区间线路、站!点、车辆基地—、,车辆段、停》车场以?及,附,属设施;道路公【共交通?的,首末站、中途站【、综合车《。。场、修理厂》;道:路设:施、停车场》。库、:。货运站场和其它【货运交通设施、驾驶!训考:场、人行《天桥、?。地,道、无障碍设施【、交:通标志标《识等:其中在一定条件【下可附设的交通【设施(简称可—附设的?。。交通:设,施)包括地下轨道】。的冷却?塔、风?亭、站点出入口等附!属设施、道路—公共交通的首—。末站、中途站配建】及社会公共》停车场库、自行车库!、人行?。。天桥、地道》、无:障碍设施、交—通标志标识等 】。。。 ! !。 24 【 其》它配套辅助设施【 : ? , :为,生活:生产配套服务的小】型、辅?。助型设?施如配套管理—服务设?施(社区居委会、】社区警务室、社【。区服务?中心:、社区?。服务:站、配套管理—、配:套办公等《)、文体活动—设施:。(社:区,文化中心、文化室、!。社区体?育活动场地、—室内外?运动设施、社区绿】地等)?、小型卫生福—利设施(社区健【康服务?中心、诊所、救【助,站,)、食堂等设施【 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