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二章 】建设用地
— 2.1 用地】分类:
】用地分类划分按照城!市用:。地分类与《规划建设用》地标准(GB—50137》-2011)的【规定执行《包,括城乡用《地分:类、城市建》设用地?。分类两部分
! ? 城市建《设用地适建范—围,和规模?控制应按表2.【1.1、2.1【.2执行《
表2.1—.1 ?城,市,建设用地适建—范围表?
—
? 类别代码
】
《 类:别名:称
:
内—容
【适建比例
【 适《。建范:围
】
大】类,
《 中类
》
小类
!
?
》 , : ,R
》 ,
》
》
居住【用地:
》 住?。宅,和相应服《。务设施的《用,地,
】
【
【
【R1
】
— 一类?居住用地
》
设施齐】全、环境良好—以低层住宅》为主的用地
】 居》住类:建筑面?积合计不低于总建】筑面积的《8,0% (计容—面积)
!。住宅、居住型公【寓、幼儿园(—托儿所)、商业设】施、可附《设,。的市政设施、交通设!。施、其?他配套辅助设施【
—
?
《。 R11
— 住宅用【地
《 ?住宅建筑《用地:及其附属道路—、停车场、小—游园等用地
!
:
?。
,
R1【2
? 服务设施用!地
居住!小区及小区级以下】的幼:。托,。、文化、体育、商】业、:卫生服务、养—老助残设施等—用地不?包括中小《学用地 《
】
R2】
》。 :
—。。二类居住用地
【
, 设施—较齐全、《。环境良好以多、【中、高层住宅—。为,主的用地
】
:
【 R
?
R21】
住宅】用,地
? 住宅建筑用!地(含保障》性住宅用地)及其附!属,道路、停车场、【小游园等用地
【
】 , ,。 ?
】
R22!
服务设!。施用:地
居住!小区:及小区级以下的【幼托、文化》、体育、商业—。、卫生?服,务,、养老助残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】中,小学用地
【。。。
?
— :R,。3
!
三类居住!用地
?
设施【较欠缺?、环境较差以需要】加以改造的简—陋住宅?为主:的用:地包括危房、棚户区!、,临时住宅《等用地
《
》居,住类建筑面》积合计不低于总【建筑面积的75% !(计:容面积)
【。 : 住宅、私人自建房!、商业、可附设【的市政?设,。施、:交通设施、》其他:配套辅助设施—
!
:。 : R3?1
【住宅用?地,
—住宅建筑用地及其】附属道路、停车场、!小游:园等用地
】
! R:32
— 服务《设施用地
】 居住小区及【小区级以下的幼托、!文化、?体育、商业、卫生】服务、?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!不包括中小学用【地
?。
! A
【
—。
—
公共管理!
? , : 《 ? 与公共服务【设施用地
】 行政《、文化、教育、【体育、卫生》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!。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!服,务设施用地
【 , 》
—
?
【
: ?。A1
】。
《。 行政办公【用地
《 《。党政机关、社会团】体、:事业:单位等办公》机构及其相关设施】用地
!
,。
, 办公、可附!设的市政设》施、交通设施—、其他?配套辅助《设施
】
】A,
: A2
【
:
! 文化设施用—地
图书!、展览等公共文【化活动设施用地
! , ?
? 文化设施】、小型商业、可【。。附设的?市政设施《。、交通设施及其【他配套辅助设—施
—
!A,21
?
》图书:展览用地
】 公共图书馆【、博物馆、档案【馆、科技馆、纪【念馆、美《术馆:和展览馆、会—展中心等设施用地】
》
— ,。 :A22?
》 文化活动》用地
— 综合文》化活动中心、文【化,馆、青?少年宫、儿童活动】中心、老年》活动:中心等设施用地
】
?。
,
》 : A3
—
】 教《育科研?用,地
高等!院校:、中等专《业学校、中学、小】学,、科:研事业单位及其附】属设施用地》包括为?学,校配建的《独立地段的学生生】活用地
《。。
?
》 教育—设施、?宿舍、可附设的市】政设施、可附设的交!通设:施、其他《配套辅助设施
! ,
,
《
? :A31
!高等:院校用地
》
大学、】学院:、专科学校、—研究:生院:、电视大学、—党校、干部》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!地包括军事》院校:用,地,
?
《
—。 A32《
中等专!。业学:校,用地
《 , 中等专—业学校、技工学校】、职业学《校等用地不包括【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!职业高中用地
】
》
? 《A33
】 中小学用地
】。 , 中《学、小学用地
】。
】。 《A34?
—特,殊教育?用地
》 聋、哑—、盲人学校》及工读?学校等用地
】
:
】。 A35《
? , 科研用地
! 科《研事业单位用地【
!
A—。
A4
!
! 体育用—地
:
》体育场馆《和体育训《练基地等用地—不包括学校等—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!用地:
,
【
, 《体育设施、》商业、可附》设的市政设施、可附!。设的交通《设施、其《他配套辅助设—。施
》
】 ?A41
—。 体育》场馆用?地
:
室内外体!育运动用《地包括?体育场?馆、游泳场馆、【各类球场《。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!等用:。地
【 :
? A42—
体育】训练用地
【 , 为体育运—动专设?的训练基地用地
!
【
A5
】
, 》
? 医疗卫生用地!
,
《 医:疗、保健、卫生【、防疫?。、康:复和急救设施—等用地?
【
? 医疗卫生【设施、可附设—的,市政设施《。、可附设的交通设】施、其?他配套辅助设施【
《
— A51
】
医院用地!
—综合医院《、专科?医院:、社区卫《生服务中心》。等用:地
】。
A】52:
—卫生防疫用地
【
《 卫生防疫站—、专科防治所—、检验中心和动物检!疫站等用地
【
?
,
《 《。A5:3
《 特殊医疗【用地
对!环境有特殊要求【的传染病、精神病】等专科医院用地
】
:
:
》 A》59
?。
其它医】疗卫生用地
】 , :急救中心《、血库等用》地
【
】A6
】
社】会福:利用地
《
为—。社会提供《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!施及其附属》设施用地包括福【利,。院、养?老院、孤儿院等用地!
! 社会福【。利设施、可》。附,设的市政设》。施,、,可,附设的交通设—施、其他配套辅助】设,施
—。
【 A7
】
— , 文物《古迹用地
— 《具有保护价》。值的古遗址、古【墓葬、古《建筑、?石窟寺、近代代【表性建筑、革命【纪念建筑《等用:地不包括已作—其它用途的文物古】迹用地
!
?
: 文化遗产及复!建、修缮的》各类文物古》迹
:
】
A
【
, ?。 A:8
:
: 《。
: ? ,外事用地
》
: : 外国驻华》使馆、领《事馆:、国际机构及其【生活:设施:等用地?
【
】。
!
: : A9
】
】宗教用?地,
宗教活!动场所用地
—
! : :。
》
,。
?
B—
,
】 《
? 商业—。服务业设施用地【
》 商:业、商务、娱乐康】。体等设施用》地不包?括居住用《地中的服《务设施用地
! :。
!
》
:
B1!
: :
!商业用?地
商业!及餐饮?、旅馆?等服务业用地
【
》 ,
商业】、办公、酒店—、服务型公寓—、娱乐设施及可附设!的市政设施》、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、其他—配套:辅,助设施?
,
?
!。 B11
— 零售商业】用地
【。 以:零,。售功能为主的商铺】、商场、《超市:、市场等用地—
,
《
:。
《 , B1《2
:
批发市】场用地
【 以批发功—能为主的市场用地】
《
《
》 B13《
餐【饮用地?
饭店、!餐厅、酒吧等用【地
】
? B14
】
旅馆【用,地
》 :宾馆、旅《馆、招待《。所、服务型公寓、度!假村:等用地
《
?
?
:
? , B2
【 ,
— ,。 商务?用地
金!。融保:险、艺术传媒—、技术服务等综【合性办公用地—
?
》
》办公、商《业、酒店、服务型】公寓、娱乐设施及】可附设的市》政设施、可》附设的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套辅助设施
】
!。 B21【
金【融保险用地
【 《银行、?证,券,期货交?易,所、保险公司—等用地
》
】。 B22【
? 艺术》传媒用地
【。 ?文艺团体、》影视制作、广告【传媒等用地
【
【
《 B29
— 其它商务用!地
《 贸易》、设计、咨询—等技术服务办公【用,地
!
,
— ?B
? B》3
》
—。 娱乐》康体用地《
》 娱乐、康体—等设施用地
!
【 ?商,业、办公、》。酒店及可附设的市】政设施、可附设的】交通设施《、其他?配套:辅助设施
!
!B3:1
【娱乐用地《
剧【院、音乐厅》、电影院、歌—舞厅、?网吧以及《绿地率小于6—5%的大型游—乐等设?施用地?
!
B32
!
, ? 康:。体用地?
: , 赛马》场、高尔夫、溜冰场!、跳伞场、》摩托车?。场、射击场》以及通用航空、水】上运:动的陆域《部分等用地
】
《
? ? B:4
】
: ?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!用地
【 零:售,加油:、,加气、电信、邮政等!公用设施营业网【点用地
》。
【
》 :
?
! B41
【 加油加气】站用地
【 零售加油、【加气、充电站等用】地
?
》。
》 , B:49
【 其它公用设施营业!网点用地
! 独立地段的—电信、邮政、供【水、:燃,气、供电、供热等其!。它公用设施营—业网点用地
!
! B9?
】
》其它服务设》施用地
《
》业,余学校、民营培【训机:构、私人诊》所、殡葬《、宠物医院、—汽车维修《站等其它服》。务设施?用地
!
?
—
—。。
? M
!
】
】工业用?地
《 ?工矿:企业:的生产?车间、库房及其【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!用铁路?、码头和附属道路、!停车:场等用地不包括【。露天矿用地》
? 《
!
:
》
? , , M:
M【1
!
一—类工业用地
! 对?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!无干扰?、污染和安》全隐患的工》业用地
【 厂房建筑—面,积不低于总建—筑面积?的70%
! 厂:房,、办公用房、生活】配套用房、》可附:设,。的市:政设:。施、:可附设的交》。。通设施、《其他配套辅》助设施
—
:
:
》 M?2
》 ?
《。。 二类《工业用地
—。 《对居住?和公共环境有一【。。。定干扰?、污染和《安全隐患的工—业用地
! ,
— M3
【 ?
三类工!。业用地?
: 《对,居,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!干扰、污染和安全隐!患的工业《用地
【
— W
【
】 ?
《 , 物流仓储用—地
《 , 物资储备、中】转、配送等用—地包括附属》道路、停车》。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!的,。站场等用地
! ?。
】
》 ,
《 W《1
—
【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!
》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!基本无干扰》、污染和《安全:隐患:的物流?仓储用?地
《。 :
【 仓库、《物流:建筑、市场贸—易、可附设》的市:政设施、《可附设的交通设施】、其:他配套辅《助设施
! ,
W2!
—
? 二类物流仓!。储用地
》 《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!一定干扰、污染【和安全?隐患的物流仓—储用地
】 :
: : 仓?库(:堆场)、可附—设的市政设施—、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、其他配套辅!助设施
【
》
W—3
—
三!类物流仓储》用,地
易燃!、易爆和剧毒等危】险品的专《用物流仓《储用地
— 仓库(堆【场)、可附》设的市政设施、可】附设的交通设施
】
?
?
【。S,
《
《
【
《 道路与《交通设?施用地
!城,市道路、交》通设施等用地—不包括居住用地、】工业:用,地,。等内部的道路、【停车:。场等用地
! :
!
! S1
】 : ,
《 城市—道路用?地
《 快速路、主干!路、:次干路和支路等用】地包括其交叉—口用地
【 ? ,
】
,
》
:
: S2
】 ?
城】市轨道交通用—地
? 独》立地段的《城市轨道交通地【。。面以:上部分的线路、站】点用地
】 ,
》 交通设》施、可附设》的市:政设施、其他配套辅!助设施
—
》
—S
— S3?
! 交通—枢纽用?地
铁】路客货运站、公路长!途客运站、港口客运!码,头、公交《枢纽及其附属设【。。施用地
—。
》
交通设】施、商业、可附设】的市:政设施、其他—配套辅助《设施
】
S!。4
】
—交通场站用地
】 交》通服务?设施用地不包括交】通指挥中心、—交通队用地》
— :
—
《 交通设施、【可附设的市政设【施,、其他配套辅—助设施
】
,
】S41
】 ,公共交通场站用【地,
城市轨!道交通车辆》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!汽(电)《。车首末站《、停车场(库)、保!养,场出租汽车场站【设施等?用地以及轮渡、缆】车、索道等的地面】部分及其附属设【施用地
!
?
S—42:
社会】停,车场用?地
独】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!和停车库用》地不包括其它各类】。用地配建的停—车场和停车库—用地
】 :
S9
!
,
!。 其它《交通设施用地
!。 ?除以上之《外的交通设》施,用地包括教练—。场等用地
!。
】
!
《 U
— 《
》 公用设施—用地
供!应、环境、安全等设!施用地?
:
!
!
,
《 《U1
】 ,
供应设!施用地
【 , 供水、供电、供】燃气和供热等设施】用地:。
? :
】 ?
!
【 市政设【施、可附设的交通设!施、其他《配套辅助设施
! , :
!
《
U【11
?
: 供水用地
! 城市—取水:设施、自来水厂、再!。生水:。厂,、加压?泵站、高位》水,池,等设施用地
】
! , ,U12
—。 : 供电用地
【 变电—站、开闭所、变配电!所等设施用地—不包括电厂》。用地高压走》廊,下规:定,的控制范围内的用】地应按其地面—实,际用途归《类
!
U1】3,。。
: 供燃气用地!
分输】站、:门站、储气站—、,加气母站、》液化石油气储配站】、灌瓶站和》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!。用,地不包?括制气?厂用地
《
—
—。 U14
! 供热用地
—
集中供热!锅炉房、热》力,站、换热站和地【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!地
》
】。 U15
【
通信用地!
,
邮政中心!。局、邮政支》局、邮件处理中【心、:电信局、移动基站、!微波站?等设施?用地
》
! , U
U!1,6
:。
《 广播?电视用地
— 广播电视】的发射?、传输和监测设施】用地:包括无?。线电收信区、发【信区以及广播电视】。发射:。台、:转播台、差》。转台、监测站—等设施用地
】。 ,
】 U2
》
,
—
: 环境设—施用地
《
雨水【、污水、固体废【物处理等环》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!设施用地
》
! ,
》 ?
!
— :U21
【 排水用地—
《。 雨水《泵站、污水泵站、】污,水处:理、污?泥处理?厂,等设施?及其:附,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!括排水河渠》用地
【
》 ,。 : U22
】 环卫用地—
? : 生活垃圾、医疗】垃圾、危险》废物处?理(置)以及垃圾转!运、公厕、车辆【清洗:。、环卫车辆停放修理!等设施用地
—
?
《
? U3》
【
安全】设,施用地?
,
? 消防、防—洪等:保卫城市安全—的公用?。设施及其附》属设施用地
【
】
】
》
! U31
!。 , 消防用地
】
》消防:站、消防通信及【指挥:训练中心等》设,。施用地?
—
】U32
《
, : 防洪用地
【
: 防洪堤、防洪!枢纽、排洪沟渠等】设施用地
— :
— U9
! : ,
? 《其它公用设施用地
!
《 除:以上之外《的公用设施用—地包括?施工、养《护、:维修等设施用地【
: 》
?。 》
:
》
G】。
》
》 ?绿地与广《。场
》 — , : 用地
【 公园《绿地、防护绿地、】广场等?。公共开放《空间用地
】
》
【
】
G1
!
! 公园《。绿地
向!公众开放以》游憩为主要》功能兼具生态—、美化、防》灾等作用的绿地【
,。
, , ,
— 小型商业【。、可附设的》市政设?施、可附设的—交通设施、其他【配套辅助设》施,
—
【 G2
!
防护!绿地
》 具有卫生、】隔离: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!地
《
【 市政设施、】。。交通设施《
《
! G3
》
!。 广?。场用地
— ?以游憩、纪念—、,集会和避《险等功能为主的【城市公共活动场地】。
? , ,
《 ? 小型商《业,、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、可》附,设的交通设施—、其他配套》辅助:设施
—
?
表:2,.1.2 》建筑:与设施用途分—类指引
》
【
【
【 ,。 序号
!
《 : 类别名称
【 , , 《范 围
】。 备注》
【
》
【。 1:
? 住宅及居!住型公寓
【 《 供家庭居住使用】的建筑
】。 居住类
! ?。
】 《 , 2
》 宿—舍
《 《 供学?生、员?工使用、《集中管理的住—宿建筑?如集体宿舍、学【。生宿舍等《
,
?
》
【 3》
》 私人
】 , ? , 自建房
【 村民宅!基地上?建造的?私,宅
!
》
4】
【 幼儿?园
【 : (?托儿所)《
,
: : 对《幼儿进行保育—和教育的幼》儿园、托儿所(应放!在公:共设施类)
【
!
— 5《
》 , 商业
【 《 提供各类型商业、!服务:如零售商业、批【发市场?、餐饮、康体、娱】乐、服务《、,。会,议、培训等》活,动的建筑《其中小型商业是指为!所在社区提供日【常基本商业服务【的各类小型便利店、!。。服务营业网点—、小型?餐饮、?肉菜市场《、日常服务》等设施
【 , 商业》类
:
?
—
— ? 6
?。
? ? 办公
《
《 供各类企事业!单位和机关》团体从事办公及【相,关业:务活:。动的建筑《
》
:。
,
【 《 7
《 》 服务型《 ,
《 —。公,寓
:
: 实行【公寓式?服务与管《理,按大开间划分、【设有独?立卫生间不提—供学校?、幼儿?园等居住《。配套的办公》类建筑(不得独立设!置厨:。房,)
《 ?
—
? , : 8
】 : 旅馆业
! 建筑】
— :宾馆、旅馆业建筑、!旅馆、招待所、【青年旅社《、度假村等
】 ?
《
?
9】
】游乐设施
】 游乐—场,、游乐园、旅—游度假区游客中【心等
】
: 《
1!0
— :。 厂:房,
— 从事《工业生产为主的建筑!。
《 工》业 :
: 仓!储类
【
? ?
》。 , : 11
《
研】发用:房
? —介于第二与第—三产业之间》容纳研发、孵化【、中试、《创意、动《漫、设计、》云计算等创新型【产业功能的建筑类型!
: 《
,
—
》 12
【 ? 仓?库
?
】 (堆?场)
》 以—货物储藏为主—的库房?建筑:及堆场?
: : :
【
, ? 13
】 物流建】筑
》。 用于进行物!品储:存、运输、配—。送、物流加工以及物!流管理等《综合:功能的建筑类型【
? :
【
1!4
? 文【化设施
】。。 包括展览、】广播电视、文化【活动建筑等文化类公!。共建:筑如会展《中,心,、博物?馆、科技《馆、:。。展览馆?、广播电视、影【剧院、音乐厅、文化!活动中心、文—化宫、青《。少年宫、儿童活【动中心、老年活【动中心?等,
? 公共服务!设施类
!。
》
:
1】5
《 文化遗】。产
? 除了非!物,质文化遗产外—。规划需要保护—的具有文化、艺【术、历史价》值和意义的建筑、构!筑物及其环境—。。要素包括不可移【动文物?、近现代与当代重】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!。、构筑物等
—
?
【
? : 《16
— 体育—。设施:
《 社》区以上级别的体育】场馆和体《育训练基地如篮球场!、足球?场、网球场、游泳场!(馆)等体育场【馆及附?属更衣室、淋—浴、室?外运动设施、—体育活动场地等【
? :
】
【。17
?
, —医,疗卫生设施
—
: , ,。 各类医疗【。、保健、卫》生、防疫《。、康复和急救设施的!建筑如综《合性:医院、专科医院、卫!。生,。防疫站、专科—防治所、疗养院【、检验(化》验)中心《、急:救中心、血库—等
!
》
《。 1《8
【 教育设施—
: 小学、!初等、中等》、高:等、特殊教育等设】施的教学、》办公:以及辅助建筑
【
: ,
—
】 :19
?
【宗教:。设施:
【 清真寺、》。教堂、修道院—、庵堂?。、道观、寺庙—等
《
》 :
— 20—
【 社会福利设—施
】 为社会提供福利】和慈善服务的建【。筑及其附属设施如养!老院、护理中心、老!年,人日间照料》中心、养老服务中心!、儿:童福利?院、残疾人社—交及康乐中心、救助!站等
—。
?
: :
《 21
】
— ,特殊建筑
》
》 直接用》于军事目《的的军事建筑—(如指挥《机关、营区军用机场!。、,港口码头军用—洞库、仓《库军用通信、侦察、!。导航、观《测台站等建》筑等)、安全保【卫建筑?。(,如监:狱、拘留所、—劳改场和安全保【卫部门?所用的建筑等)【及,。其它特?殊建:筑
! 《
,
22!。
— :市,政设施
《
》 主?要指给水、排—水、电力、》通信、燃气、环卫】等,设施其中在满—足功:。能、安全与环—境条件下可》附设的市政设施【(简称可附》设的市政设施)包括!泵站、?110千伏变—电站、邮《政支局、《邮政所、通信机房】、无:线电主干(次干【、一:般)监测站》。、有线电视分中【心,、瓶装气便民服【务点、垃《圾转运站、》公共厕所、再生资源!回收站?、,环卫工人《作息:场所等
】 市政、—交通及其《它配套设施类—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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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《交通设施
】 《主要是指《机场、铁路》、港口、口岸、【长途:客运站等对外—交通:设施;轨《道交通区间线路、站!点、车辆基地—、车:辆段、停车场以及】附属设施;道—路公共交通的首【末站、中途站、【综合车场《、,修理厂;道路设【。施、:停车场库《、货运?站场:和,其它货运交通设【施,、驾驶训考场、【人行天桥、地—道、:无障碍设施》、交:通,标,志标:识等:其中在一定条—件下:可附设的交通设【施(:简称可?。附设的交通设施【)包括地《下轨道的冷》却塔、风亭》、站点出入口等附】属设施、道路公共】交通的首末站、中途!。站,配建及社会》公共停车场库、自】。行,车库、人《。行,天桥、地《。。道、无障碍设施、】交通标志标识—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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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其《它配套辅助设施【
: —为生活生产配套服】务的小型、辅—助型设施如》配套管理服务设施】(社区?居委会、社区警务】室、社区服》。。务中心?。。、社区服务站、配】套管:理、配套办》公等)、文体活动】设施(社区文—化,中心、文《化室、社《区体育活动场—地,。、室内外《运,动设施、《社区绿?。地等)、小型卫生福!。利设施?(社区?健康服务中心、诊所!、救助站)、食【堂,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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