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二】章 建设用地
【
, 2.1 用【地分类
【 , , 用地分类划分】按,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!划建设用地标准【(GB?50137-20】11)的《规定执?行包:括,城乡:用地分类、》城市建设用地分【类两部分
! 城市建设用】地适建范围和规【模,控制应按表2—.,1.1、2.—1.2执行
【表2.1.1 【城市建设用地适建】。范围表
【
《 类别代码
!。
类别名】称,
内容】
? : 适建?比例
【 适建范《围
—
!大,类,。
《。。 中类
! 小类
! :
R
!
】 ?
》 , 居住用地
! 住宅》和,相应服务《设,施的用地
】。
】
】
?
《 , R1?
! : 一类《居,住用地
《
, , 设《。施齐全、环》境良:好以低层住宅—为主的用地
】 , 居住类建【筑,。面积:合计不低于》总建筑面积》的80% (计【容面积)《
住【宅、:居住型?公寓:、幼儿园(托儿【所)、商业设施、可!附设的?市政:设施、交通设施【。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
【
R1!1
— 住宅用地
】 住宅建筑【用地及?其,附属道?路、停车场、—小游园等用地
】。
】
R1【2
? 服务设【施用:地
— 居住小区及小区】级,以下的幼托、文化、!体育、商业、—卫生服务、》养老助残设》施等用地不》包括:中小学用地
】 :
《
: , R2
】
】 :二类居住用地
【。
, , ?设施:较齐全、环境良好】以多、?中、:。高层住宅为》主的用地
【
?
》 R
】 R21
! 住宅用地—
—住宅建?筑用地(含》。保障性?住,宅用地)《及,其附属道路、—停车场、小游园等】用,地
【。
》。 ,
—
! R:22
— , 服:务设施用地》
? 居住》小区及?小区级以下》的幼托、文化、体育!、商业、卫生服务】、养老助残设施等用!地不:包括中?小学用地
》
—
《 R《3
:
, 《
三类!居住用地
— 设施较欠缺!、环境较差以需【要加以?改造的简陋住—宅为主的用地—包,括危房、棚》户区、临时》住宅等用地》
—居住类建筑面—积合计不低》于总:建筑面积《的75?% (计容面积)】
: 住》宅、私人自建房、商!业、可附设的—市政设施《、交:通设施、其他配【套辅助设施
—
【
: 《R,31
》 住宅用地
】
《 住宅建《筑用地?。及,其附属道路》、,停车场、小游—园等用地
!
:
R3!2
《 : 服:务设施用地
—
居住【小区:及,。小区级以下的—。幼托、文化、—体育、商业》、卫:生,服务、养老助残【。设施等用地不包【括中小学用地
】
《
【 A
《
!
【 , ,公,共管:理 :
】 —与公共服务设—施用地
》 行政、【文化、教育、—。体育、卫生等机构和!设施的用《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!的服务设施用地
!
! :。
】
】A1
】
行政!办,公用地
】 党政机《关、社会团》体、事?业单位等办公机【构及其相《关设施用地》
》
《 办》。公、可附设》的市政设施、—交通设施、其他配套!辅助设施
】
:。
《。 A
】 A2》
,
【
》文化设施用地
【
图书、】展览等公《共文化活《动设施?用,地
】
? :。 文化?设施、小型商业、】可附:设的:市政设施、交通设】施,及其:他,配套辅助设》施
?
《
《 ?。 A2?1
图】书展览用地
】 ?公共图书馆、博【。物馆、档案》馆、科技馆、纪【念馆、美术馆—和展览馆、会展中心!等设施用地》
】。。
: ? A22
— 文化—活动:用地
》 综合文—。化活动中心、文化馆!、青少年宫、儿【童活动中心》、老年活动中心等设!施用地
—
《
》 A?。3
? 》
《。 教育《科研用?地
》 高等院校—、,中等专业《学校、中学》、,小学、?科研事业单位—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!括,为,学校配建的独立地】段的:学生生活用地
【
】 , 教育设施【、宿舍、《可附设?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。的交通设施、其他】配套辅助设施
】
《。 :
? A31
! : 高等?院校用地
》
大学、学!院、专科学校、【研究生院、电视大学!、,。党,校,。、干部学校及其附】属设施用地包—。括军事院校》用地
【
《
A—32:
—中等:专,业学校用地
【。 中等专【业学校、技》工学:校、职业学校等【用地不包括附属【于普通中学内的【职业高?中用地?
】
《 A?33
— 中小学》用,。地
:
》中学、小学用地【。
—
?
《 A3?。4
:。
特殊教育!用地
《 聋、哑、盲!人学校及工读—学校等用地
—
,
—
》 A:35:
科【研用地
《
: 科《研事业单位用地【
【。 ,
—A
A4!
: :
》。 , 体育》。。用地
— 体?育,场馆:和体育训《练基地等用地不【包括学校等机构【专用的体育设施用】地
? :
【 :。。体育设施、商业、可!附设的市政设施、】可附设的交》。通设施、其》他配套辅助设—施
】
— A4《1,
? : 体育场馆用地
】
室—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!括体育场馆、游泳场!馆、各类球》场,。及其附属的》业余体校等用地
】
】
, A》42
体!育训练用《地
— 为体育运动专设】的训练?基地用地
】
《
《 A5
! :
: 医疗—卫生用地
》。
医疗、保!健、卫生《、,。防疫、康复和急救】设施等用地
!
】 医:疗卫生设施、可附设!。的市政设施、可附设!的交通设《施、其他配套辅【助设施
— ,
《
,
, A5—。。。1
医院!。用地:
—综合医院、专科【医院、社区卫生服务!中心等?用地
—
?
:
《 A52《
,
卫—生防疫?用地
】卫生防疫站、专科防!治,所、检验中心—和动物检疫站等【用地
》
》
A53!
特殊医!。疗用地
【 :对环境有《。特,殊要求的传染病、精!神病等专科》。医院用地
】
》
, A59【
: : 其它医疗卫生用!地
急】救中心?、血库等用地
【
—。
:
》A6
》。 : ,
》 社?会福:利用地
》 ?。 为社?会提供福利》。和慈善服务的—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!地包括福利》院,、养:老院、孤儿院等用地!
《 :。
:。
社—会福利设施、可附设!的市政设施、可【附设的交通设施、其!他配:套辅助设施
】
?
】A7
】
:
文物【古迹用?地
【。具有保护《价,值的古遗址、古【墓葬、?古,建,筑、石窟《寺、近代代表性【建筑:、革:命纪念建筑等用地】不包括已作其它用】途的文物古》迹用地?
,
】
: 文《化遗产及复建、修】缮的:各类文物《古迹
—
》
? :A
《 A8
—
《
【 外事用地
【 外国驻华使!馆、领事馆、—国际机构及其生【。活设施等用地
】
【
—
】
A9】。
—
宗教!用地
【 宗教活动》。场所用地《
:。
【
!
! B:
《
》
—
商业服】务业设施用》地
? , 商业、商【务、娱乐《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!。括居住用《地中:的服:。务设施用《地
《 ? :
?
》
【
》 B1
》
!。 :商业用地
】 , 商业及餐饮—、旅馆等服务—业用地
】
】商业、办公、—酒,店,、服务型《。公,寓、:娱乐设施及可附【设,的市政设施、—可附设的交通—设施、其他配套辅】助设施?
:
【
? B11
】 零售》商业用地《
—以零售功能为—主的商铺、商场【、超市、市场—等用地
! ,
B1!2
》 , 批:发市场用地》
以批】发功能?为主:的市场用地
—
》 ,
B1!。3
《 , 餐饮用地
! 饭店、—餐厅、?酒,吧等用地
!
— B1》4
【旅馆用地《
《 宾?。馆、:旅,馆,、招待所、服务型公!寓、度假《村,等用:地,
— ,
《 B2
—
【
? 商务用》地
— 金融保险、—艺术传媒、技—术服务等《综合性办公用地【
,
:
【 办公、商业、!酒店、?服务型公寓》。、娱乐设《施及可?附设的市政设施【、可附设的交—通设施、其他配【套,辅助设施
】。
,
《
B—21
— 金融保险用【地
银】行、证?券期货交《易所、保险公司【等,用地
—
?
— ,B22
!。艺术传媒用地
【。
文—艺团体、影视制作、!。广告传?媒等:用地
》
! , B29
【 其它商务用】地
贸易!、设计、咨》询等技术服务—办公用地
》
! :
《 :。。B
— B3
!
【娱乐康体用地
【
娱乐、康!体等设施用地
【
【
,
《 商业?、办公、《酒店及可附设—的市政设施、可附】设的交通设施、【其他配套辅》助设施
】。
【 ,。 B31
— 娱乐—。用地
》 剧《院、:音乐厅、《。电影院、《歌舞厅?、网吧以及绿—地率小于65—。%的大型游乐等【设施用?地
—
, :
《 B3《2
康】体用地
【 赛马场、—高尔夫?、溜冰?场、跳?伞场、摩托车—场、射击场以及通用!。。航空:、水上运动的—陆,域部分等用地
!
?。
B!4
:
:
【 ?公用设施营业—网点用地
【。 零售加油【、加气、电信、邮】政等公用设》施,营业网?点用地
】
【
【
?
【 B:41
加!油加气站用地
! 零售加—油,、,加气、充电站—等用地
》。
?
,。
《。 ? B4?9
【其它公用设施营业】网点用地
! 独立地段的电【信,、邮:。政、供水、燃—气、供电、供—热等其它公》用设施营业网点【用地
》
—
, : B9《
: ?
【 其它服《。务设:施,用,地,
业【余学校、民》营培训?机构、私人诊所、】殡葬、宠物医—院、汽?车维修站《等其它服务设施【用地
! ,
】
】
M—
—。
】
?。 工业》用地
?。
工矿企业!的生产车间、库房】。及其附属设施用【地包括专用铁路【、,码头和?附属道路、停车场等!用地:不包括露天》矿用地
【
】
—
?
— M
— M1
【
! :一类:工业用地
【 对居住—。和公共?环境基本无干—扰、污染和安—全隐患的工业用【地
【厂房建筑面》积不低于总建筑【面,积的70%
—
厂房、】。办公用房、生活配】套用房、可附—设的:市,政设施、可附设的】交,通,设施、其他配套辅】助设施
—
》
,
M2
!。 ?
?
: 二类》。工业:。用地
?
: 对居住和公】共环境有一定—。干,扰、污染《和安全隐患的—工业用?地
》
? ,。
》 M3
《
! 三《类工业用地
—
, , , 对居住和公共】环境有严重干扰、污!染和安全隐》患的:工业用地
—
》
《 ?W
? :。 ?
【
—物流仓储用地—
物资】储备、中转》。、配送等用地包【括附属道路、停【车场以及《货运公司车》队,的,。站场等用地
!
《
】
《
【 W1
】
一!类,物流仓储用地
! 对居》住和公?共环境?基本无干《扰、污染《和安全隐患的—物流仓储用地
! ?
仓库!、物流?建筑、?市场贸易、可附【设的:市政设施、可附设的!交通设施、其他配】。套辅助设施
】
》
? ?W2
— :
二】类物流?仓,储用地
—。 对居》住和公共环境有一】定干扰、污》染和安?全,隐患:的物流仓储用地
】。
?
》。 仓库—。(堆场)、可附【设,的市政设施》、可附设的交通设】施、其他配套辅助】设施:
【
《。 ?W3
!
? 三类》物流仓储用地
【
: : 易燃、《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!的专:用物流仓储用地【
》 仓库(《堆场)、《可附设的《市政设施、可附设的!交,通设施
《
《
!S
》
《
【
道路与交!通设:施用地
— 城《市道路、交通设【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!用地、工《业用地等内部的道】路、停车场等用地
!
—
》
》
—。
》 S1
》 》
城【市道路用地
】 快速》路、主干路、次干】路和支路等用地包】括其交叉口》用地
?
【
,
】
—
S2】
: 》
》 城市轨道交通用】地,
? : ,独立地段的城市【轨道交通地》面以上部分》的线路、站》点用地?
】
交通设施!、可附设的市政设】施、其他配套辅助设!施
【
S!
—S3
!
交通枢!纽,用地
【 铁路客货运站、】公路长途客运站、港!。口客运码头、公【交枢:纽及其附属设施【用地
— ,
【。 交通设施、—。。商业、可附设—的市政设《施、其他配套—辅助:设施
《
【
: ?。S4
《。
—
》交通场站用地
】 ?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!。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!、交通?队用地?
【。
:
:
》 交通设施】。、可附设的市政设施!、其他?配套辅助设施
】
?
,
】S41
【 :公共:交通:场站用地《
《 , 城市轨道交通车】辆基地?及附属设施公共汽】(电)车首》。末,站、停车场(库【)、保养场出租汽车!场站:设,施等用地以及轮【渡,、缆:车、索道等的—地面:部分及其附属—设施:用地
《
—
》 S42
【 ?社会停车场用地
! : , 独立地段的公共】停车场和停车库【用地不包括其它【各类用地配》。建的停车场和停【车库用地
—
《 ,
》 S9《
,
【
, 《其,。它交通设施用—地,
,
, 除以上之】外的:交通设施用》地包括教练场—等用地
!
】
【
U!
《
》 《公用设施用》地
《 : 供应?、环境、安全等设施!用地
《 , 《。
【 ,
,
】
《 U1
》 : :
《 供应设—施用地
【 供水、供电【、,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!用地
!
》 ,
】。
!
市政】设施、可《附设的交通设施【、其他配套辅助设施!
!
》
:
!U,1,1
— 供水用《地
【。城市取水《设施、自来水厂【。、再生水厂、—加压:泵站、高《位水池等设》施用地
》
》
U】12
】供电用地
【 变《电站、开《闭所、?变配电所等设施用】地不包括电厂用地】高压走廊下》规,定的控制范》围内:的用:地应按?其,地面实际用途归类】
】
: ? ,U1:。3
:
供燃气用!地,
》 ,分输站、《门站、储《气站、加气母—站、液化石油—气储配?站、灌?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!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!气,厂用:地,
】
》 U:14
?。
? :供热用地
】 , 集中供《热锅炉房、热力站】、换热站和地面输】热管廊?等,设施:用地 ?
:
【
》U15
【 通?信用地
!邮政:中心局?、邮政?支局、邮件处理中心!、电信局《、,移动基站、微波站】等设:施用地
《。
—
— U
《 U16【
广播】电视用地
】。 广播电视的发射!、传输和监测设【施用地?包括无?线电收信区、发【信区以及广播—电视发射台、—转播:台、差转《台,、监测站等设施用地!
— ,
》 U2
》
】 环境设施】用地
?
雨水、污!。。水、固体废物处理等!。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!属设施用地
】
!
【 ,
【
【 U2《1
》 排水《用地
【 雨水泵站、—污水泵站、污水处理!。、污泥处理》厂等设施《及其附属的构筑【物用地不包括—排水河渠用地
【
!。 U22
】
环—卫用:地
》。 生活垃圾、医】疗垃圾、危》险废物处《理(置)以及垃圾】转运、公厕、车【辆清洗、环卫车辆停!。放修理等设施—用地
?
》
【 U3
】
《 安》全设施用地
【 消防—、防洪等《保卫:城市安全《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!设施用地
—
【
?
】 :
《
:
U!。3,1
:
消防【用地:
,
消防站】、,。消防通信及指—挥训练中心等—设施用地
【
—
: U32
【。
防洪【用地
防!洪,堤、:防,洪枢纽?、排洪沟《渠等设?施用地
】
》 《。U9:
》
— 其?它公用设施用—。地
— ,除以:。上之外的公》用设施?用地包括施工—、养护、维修—等设施用地
—
【
—
—
:
?。 :。 :G
:。
【
绿地【与广场
【 】 用地
】 公园绿地—、防护绿地、—广场等公共开放【空间用地
!
《
!
:
,
》 G1》
》
】公园绿地
【 ?向公众开放以游【憩为主要功》能兼具生态》、美化、防灾等【作用的绿地
—
【
: ?小,。型商业、可附设的市!政设施、《可附设的《。交通设施、其—他配:套辅助设施
!
《
? , G2
】
【 防护绿地
! 具有卫生【、,隔离和安全防护功】能的绿?地
》
【 市政设施、【交通设施
》
《
?
G3】
》
《 :。 , ,广场用地
— ? 以游憩、》纪念、集会和避【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!。公共活动场》地,
》 :
—。小型商业《、可附设的市—政设施、可》。附设的交通设—施、其他配套辅助】设施
》
表2【.1.2《 建筑与设施用【途分类指引》
?
《
《
, 》
》 ,。 序号!
? : 类别》名称
《 , , 范 围【
,
: ,。 《备,注
《。
— ?
《 1
】 《 住宅及《居住型?公寓
【 供家庭居住使!用的建筑
【 : ?居住类
《
】。
— ? :2
【 宿舍
【 : ,。 供学生、员工】使用、集《。中管理的《住宿建筑如》集体:宿舍、学生宿舍【等,
:
!
《 《 ,。3
:
— 私人
《。
《 》自建房
— 村民宅基!地上建造的私宅
】
? :
:
》
— 4:
? 幼儿【园
【 (》托儿:所)
— ? 对幼?。儿进行保育和教育】的幼儿园《、托:儿所(应放在—公共设施类)
! ?
! 《 5
】 商业
》
, —提供:各类型商业、—服务如零售商业【、批发市场》、餐饮?、康体、娱乐、服】务、会议、培—训等活动的建筑【其,中小:型商业是指为所【。在社区提供日常基本!商业服务的各类小】型,便利店、服务—营业网点、小型餐】饮、肉菜市场、日常!服务等设《施
!商业:类
《 :
! ?。。 6
》
? 办公
】 《 供各类企事业单!位和机关团》体从事办公》及,相,。。关业务活动的建筑】
【
【 —7
】 服务型 》
【 , 公寓
— , , : 实行公》寓式服务与管理按】大,开间:划分、?设有独立卫生间【不提供学《校、幼儿园等居【住,配套的?办公类建筑(不得】独,立设置厨《房):
】
】 8》
? 旅馆【。业
— 建筑】
,
— ,宾馆、旅馆业—建筑、旅馆》、招待所、青—年旅:社、:度假村?等
】
?。
?
》 9
【 ? 游:乐设施?
— :游乐场、游乐园、】旅游度假《区游客中心等
】
— ,
— 1—0
】 厂房
》 ? ?从,事工业生产为—主的建筑
— 工【业
《。 【 仓:储类
【
《
】 11
! 研发用房
!
介】于第二与《第三产业之间容纳研!发、孵?。化、:中,试、创意《、动漫、《设计、云《计算等创新型产业功!能的建筑类型—
【
》
《 12
! 仓库
!
? —。(堆场)
》
, 《 以货物储—藏为主的库房建【筑及堆?场
:
》。
】 1【3
!物流建筑
》
用于!进行物品储存、运】输、配送、物流【加工以及物流管【理等综?合功能的建筑类型】
? :
! —1,4
— , 文化设施—
《 : 包?括展览、广播电视】、,文,化活动建筑等文化类!公共建筑《如会展中心、—。博物:馆、科技馆》、展览馆、广播【电视、影剧院、音乐!厅、文化活动—中心、?文化宫、青》少年宫、儿童活【动中心、老年活动中!。心等
】 公共服务设【施类
【
:
—
》 1?5
】 文化遗产》
》 :。 除了非物质—文化遗产外规—划需要保护的具有】文化:、艺术、历史价【。值和意义的建—筑、构筑物及其【环境要素包》括不可移《动,文物、近现代与【当代重要《史迹和代表性建【。筑、构?筑物等
—
— ,
《 —。16
【 体育设施【
《。 , 社区》以上级别的体育场】馆,和体育训练基地如篮!球,场、足球场、网【球场:、游泳场(馆)等体!。育,场馆及?附属更衣室》、淋浴、室》外,运动:设施、体育》活动场地《等
》
!
【17
】 医疗《。卫生:设施
】 各?类医疗、保健、卫】生、防?疫、康复和》急救设施的建筑如】。综合性医院、专【科医院、卫生防【疫站、专科防治所】。、疗养院、检验(化!验)中心《、急救中心》。。、血:库等
【。
:
: ,
》 : 1《8
》 ? ,教育设施《
? :。 小学、初【等、中等、高等、特!。殊教育等设施的【教学、办公以及辅】助建筑
】
《 :。
》 19
】 宗【。教设:。施
!清真寺、《教堂、修道院、庵堂!、道观、《寺,庙等
《
】
! 20
【 社会福利】设施
》 为社会】。提供福利和》慈善服务的建筑及其!附属:设施如养《老院、护理中—心、老年人日间照料!中,心、养老服》务中心、儿》童福利?院,、残疾?人社交?及康乐中心、救助】站,等
【
?
】 : 2:1
《 《 特殊建筑
—
》 直接用于军事】目,的的军事建筑—(如指挥机关、营区!。军用:机场、港口码头军】用洞:。库、仓?库军用通信、—。侦察:、导航、《。。。观测台站等》建筑等?),、安全保卫建筑(】如,监狱、拘留所、【劳改场和安全—保卫部门所用—的,建筑等)《。及其它?特殊建筑
》
》
,
:
【 22—
《 ? ,市政设施
》
: 》主要指给水、排水】、电:力、通信、燃气、环!卫,。等设施其中》在满足功能、安全与!环境条件下可附【设的:市,政设施(简称可附】。设的市政设》施)包括泵站—、110千伏—变电站?、邮政支局、邮政所!、通信?机房、无线电主干】(次干、一般)【监测站、有线电视】分中心、瓶装气便民!服务点、《垃圾转运站、公共】厕所、再生》资源回收站、环卫】工人作息《场所等
】 市政、—交通及其它配—套设施类
】。 ,
》
! 23
】 交通设施【
《 主》要是指机场、—铁路、港口》、口:岸,、长途?客运站等对外交【。通设施;轨道交【通,区间线路、站点、车!。辆基地?、车辆段、停车场】以及附属设施—;道路公《共交通的首末站【、中途站、综合车场!、修理厂;道路设】施,、停车场库、—货运:。站,场,和其它货运》交通设?施、驾驶训考场、】人行天桥、地道、无!障碍设施、交通标志!标识等其中在—一定条件下可附设】的交通设施》(简称可《附设的交通设施)】包括:地下:轨道的冷却》塔、风亭、站点出】。。入口等附《属,设施、?道路公共交通的首】末站、中途》站配建?。及社会公《共停车场库、—自行车库、人行天】。。桥、地道、无—障碍设施、交通标】志标: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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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为生活生产配套服!务的小?型、:辅助:。型设施如配套管【。理,服,务设施(社区居【委会:、社区警务》室、:社区:服务中心《、社:区,服务站、配套—管理、配套办公等】)、文体活动设施(!社区文化中心—、文化室、》社区体育活动场【地、室内外运动【设施、?社区:。绿,地等:)、小?型卫生福利设施(】社区健康服务中【。心、诊所《。。、救助?站)、食堂等—。设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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