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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章 所有权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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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—。条 新建《的房:屋房屋权《利,申请人应当在—房屋竣工《。。后的:三个月内《向房屋权属登记机】构申请房屋所—有权初始登》。记申请?初始:登记房屋权利—。申请人?应,当提交?下列:。文,件(证件)
【 (》。一):建设项目计划批件】;
【 (二?)国有土地使用证;!
》 (三)建设工程!规,划,许可:证正本;
】 :。 (四)工程规划】定位图?、平面?图、立面图、剖【面图;
! (五)《竣工验收报告;【
—。 (六)个人身份】证件、法人资格【证明等
】 个人建造—的住宅房屋》提交前款第(—二,)、:(三)?、(四)《。、(六)《项资料以联建方式】新,建的房屋还》应,当提交协议书及产权!。分配的有关》资料涉外企业的房屋!还,。应当提交投资证【明及有关部门批【件
?第二:十五条 房屋权利申!请人申请登记的房屋!属于1?9,90:年4月1日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城市:。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!房屋权利《申请人?。可以凭?投资来源证明等相关!资料和未登记原因说!明申请登记房屋权】属登记机《构,受理申请后》。应当:进行核查并将有【关情况发布》。公告公告《60:日期满无异议—的予以登记房屋权利!申请人申请登记的】。房,屋属于?19:90年4月1—日中:华人民共和国城市】规划:法,实施:后至1999年12!月31日以》前,建造的还必》须提交用地证—明文件或者国—。有土:。地,使,用证:和市政府规划—部门出具的认证【意见:
第二十六【条, 集体土地上的【。房屋转为国有土【地上的房屋》房屋权利申请人应】当自:事,实发生之日起30】日内向?。房屋登记机构提【交国有土地使—用证等有关文件【。(证件)申请—房屋所?有权初始登记
第!二十七条 》房地产开《发,企业: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办!理预售商《品房备案《。申请备案应》当提交下列文件【(证件)
【 (一)【建设项目计》划批件;》。
(二)!国,有,土,地使用?证;
【 , (:。三)建设工程—规划:许可证及规》划核:准图件;》
?。 (《四)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;
【 , (五)工程规】划定位图、平—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!图;
【 (六)》商品房?预售许可证》;:
》 (七?),具有测绘资质的测】绘机构出《据的测绘成果;【
— (八)房地—产开发企业代码证副!本、法人资》格证明
第二十八!条, 建立房《地,。产预警预报》系统实行商品房【预售合同网上登记】备,案制度房《地产:开发企业预售—商品房?的应当自签定商品】房预售合同之日起】30日内《对,该合同?进行:网上登记《备案
》。第,二十九条 已经核准!登记的房屋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—房屋权利人》应当自?有,关法律文件》生效或者事实发生之!日起90日内申【请,转移登记
】 (一)买卖;!
》 (二)交换【;
【 (三)赠》与;?
(四)!继承、遗赠;【
: , (五)合并、!分割;
!。 (:。六)裁决
第三十!条 申请转》移登:记的除?应当提供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外!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!。提交有关《文件?
《 (一)买卖、交!换、赠?与、分割、合并【等以合同方》式发生转《移的提交原》房屋所有《权证及合《同;
】 (:二)以继承或者【遗赠方式《发生转移的提交原】房屋所有权证、继】承、遗赠《公证书或者人民法】院的判决书、调【。解书;
! (三)以裁决方】式发生转移的—提交原?房屋所?有,权证、人民法院判决!书、调解书、—裁定书?或者仲裁机构的【裁决书、调解书已经!。进入执行《程序:的需要?。提交协?助执行通知》书
第三十一条! 房屋权利申请【人办理新建商—品房转移《登记的应《当提交下列》文件(?证件)
【 :(,一)申请《人身份证明》;
(!二,),商品房购销合同;!
《 (三)》商品房购销专用发】票;
—。 (四)—商品房结算》安置单
【 : 因房地产开发【企业注销、》解体致使无法办【理新建商品房转移】登记的申请》。人持购买商品房【的相关手《续申请登记经有关】部门认定后由房屋权!。属登记?机构按有关》规定办?。理
第三十二条! 已经核准》登记的房屋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房屋【权利:人应当自事实发【生之日起30日【内申请办理变更登】记
】(一)房《屋坐落的街道、【门牌号发生变更【或者:房屋权利人姓名【、名称发生》变化:的,;
】(二:)婚姻关系存续【。期间夫妻共有—房屋房屋权利人在夫!妻间变更的;—。
【。。(三:),房屋分割、合—并的;
! ,(四)房屋翻建【的
第三十【三条 申请》变更登记除提交【房屋所有权证外【还应当按照》以下规定《分别提交有关文件(!证件)
— (一)房屋!坐落的?街道、门牌号发【生变更?的提交变《更机关的证明;【房屋权?利人姓名改变—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!明;房屋权》利人名?称改变的提交—核准该单位设立的机!关出具?的证明文件》;,
(【二)夫妻共》有房屋房屋权—利人在夫妻间—变更的提交婚—姻登记证件及户【籍证明;
】 (三)房屋】分割、合并》的在房屋《结构允许范围内提交!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!机构出具的》面积测?绘成:果;
【 (四)房屋【翻建的?提交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、国—有土地使用证、竣工!验收证明和具有【房产:测绘资?质的机构出具的【测绘成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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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四条》 房屋灭失》的房屋权利人应【当自事实《发生之日起30日内!申请注销登》。。记申请注销登记【的应:。当,提交房屋《权利人身份证明、原!房屋所有权证及【。相关的合同、协议】、证明等《。文件实施城市—建设:拆迁的拆迁》人应当自拆迁协议】签订之日起3—0日内持被拆—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!、拆:迁协议、拆迁许可证!申请:注销登?记符合上述规定的房!。屋权属登记》机构应当将注销【事项:。录入房屋登记—册并书面通》。知房屋权利人原房屋!所有:权证:。作废;不符》合规:定的不予注》销,登记并书面告知房屋!。权利: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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