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三:章 造价《控,。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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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:二条 建设工程造】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!项目全过程》合理:确定按建设程序有】效控制投资估算【控制设计概算设计】概算控制施工图预】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!程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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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!应当按照下列规定】。编制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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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投!资估算?应当:根据建?设规模、建设标准】、工艺技《术标准按照估算指】标等工程造价依据】并参考建设》期间价格、》。利率变化等因素编制!;
《 (《二)设计概算—。应,当在投资估算—的控制下按照概【算指标?。、概算定额》、费用?定额和市场价格信】息等因素编制—;,
(三】)施工图预算应当在!批准的?设,计,。概算范围内依据经审!定或者?批准:的施工图、建设工】程造价依据》以及有关规》定编制;
【 (四)建【设工程结算以施工合!同约定的建设工程】造价为?基础:结合合同约定的调】整内容编制》
采用—工程量清单形式编】制建设?工程造价的应当执】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!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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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应《当加强建设工程类别!的确认和《施工企业取费类【别的核定工作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工!程类别、取》费类别?等级标?。。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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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【条 编制《建设工程造价—建设单位应当委托】。由依法取《得建:设工:。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!。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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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建设工程造价—中的下列《费用:不列入招《标投标的竞争性【费,用
《 (一)工程】排污费;
! ,(二)建设工程【劳动保险基金;
! ,。 ?(三)住房公积金;!
(四】)危险作业意外伤】害保险费和》工伤保险费》;
— (五)安》全文明施《工费;?
(六】)国:家和自?治区规定的其—他,费用
第】十七条 《全部使用国有资【金投资?或者国有资金—投资:。。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!程投:资估算、设计概算经!项目审批部门—批准后?建设、设计单位不】得擅自?扩大建设规模不得】增加建设内容不得提!高建设标准工程项目!建设中?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原!审批部?门,批,准
》第十八条 设计单】位应当?依,。法编制投资估算、初!步设计概算不—得擅自提《高或者降低定额标】准编制建设工程【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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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。施工企业应》当在批准《的设计概算内根据】施工:图、施工方案、定】额标准和预算价格、!市场价格等计—价依据依法》编制建设工程造价】
: —。建设单位《、施工企业不得擅】自提高?或者降低定额标准编!制建设工程项目【预算、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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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县?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建:设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!政,府投:资的建设工程项【目,概算、预算的编制进!行管理和审查—控制政府投资建设】工程项目的工—程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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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一条《 依法进行》招标的建设工—程合同价《应当:与中标价《一致发包人和承包人!不得另行签订与招标!。投标文件《不符的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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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二条 依法进行】招,标的建设工程发包】人和承包人自签订建!设工程施工合同之】日起十?日内由?承包人将合同副本】及,招,标文件、中标—通知书?、相关电子数据【等报工程造价管【理机构备案
】 《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!中发包人和》承包人签订涉及建】设工程造《价调整补充合同【的应当及时》报送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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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,三条 ?实行工程《量清单计价的建设】工程项?目招标人应》当提:供工程量清单—。投标人依据工程【量清单?报价由招标投—标双:方依法确定建设工程!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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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》条 :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!资或:者国:有资金投资占主导】地位的?建设工程项目—招标投标《应当采用工程—量清单计《价方法计算建设工程!造价并设《立招标控制价—
鼓》励其他投资的建【设工程?项目:采用工?程量清单计价方【法计算建《设工程造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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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五条 建》设工程竣工》验收后应当以在工程!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的!建设工?。程施工?合,同,为依据结合合同约定!的合同价款调整内】容及时?编,制工程竣工结算【并办:理工程结算手—续不办理工》程结算手续的工程】不得交付使用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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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六条 发包》人和承包人对建【。设工程造《价有争议的可以依照!。合同约定《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!仲裁:或者:向人民法院提—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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