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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:章 :监督检查
】。。。第四十二条 —市、县级市人民政】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应当加强对城】乡规划编制、审【批,、实施、修改的监督!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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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三条《 市、县级市—人民:。政府和?镇人民政府》应当定期向本级人】民代:表大:会常:务委:员会或者《镇,人民代表大》会报:告城乡规划的—实施情况并接受监】督市、县级市人民代!表,大会常?务委员会或者—镇人民?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!以作:出相应的决议、【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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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—。 建设单位或者【个人应当在施工现】场醒目?位置设置公示牌接】受公众监督》公示内容应当包【括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样本【以及经审定的建设】工程规划《设计方案总平面图、!主要建?筑的立面《图等公示时间自建设!工程开工之日—起至通过规划核实】止公示期间建设【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当保持公》示牌完?好
第四十—五条: 区、镇人民政府和!街,道办事处对本辖区】。内的违法建设—。行为应当及时—。依法: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!止并配合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予以处【理
《 ?居民委员会、村民】委员会、《物业服务企业发现】本区域?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有!权予以制《止并及时向城乡【规划主?管部门或者区、镇人!民政府报告
第】四十六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都有—权就涉及其利害【关,系的建设《活,动是否符合城乡规】划的:要求向?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查询
! 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!权向城乡《规,划主管部《。门或者其他有关部】门举:。报或者控《告违反城乡规—划的行为《城乡规?。划主:管部门或者其他【有,关部门?应当:依法及时受》理、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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