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 工 艺
3.2.1 矿热炉、精炼电炉车间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矿热炉车间生产系统应由配料站、冶炼间(包括变压器间及控制室)、浇铸间、精整间和炉渣处理系统等组成。
2 精炼电炉车间生产系统应由配料站、冶炼间(包括变压器间及控制室)、浇铸间和精整破碎间等组成。
3.2.2 矿热炉日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Q——电炉生产能力(t/d);
P——变压器额定容量(kV·A);
K1——变压器功率利用系数,取0.95~1.00,容量25000kV·A以上的电炉取0.95,年工作日330d~335d;
K2——电网电压波动系数,取0.95~1.00,容量25000kV·A以上的电炉取0.95,年工作日330d~335d;
cosφ——功率因数,二次侧补偿后取0.85~0.93;
T——电炉日生产时间,取24h;
W——产品单位电耗(kW·h/t);
3.2.3 矿热炉变压器容量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ρ——需要变压器的额定容量(kV·A);
Q——年需要产量(t/a);
K1——变压器功率利用系数,取0.95~1.00;
K2——电网电压波动系数,取0.95~1.00;
cosφ——功率因数,二次侧补偿后取0.85~0.93;
W——产品单位电耗(kW·h/t)。
T——电炉年工作天数,取330d~335d。
3.2.4 精炼电炉年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Q——年产量(t);
G——炉出铁量(t);
N——年工作天数(d);
T——炉冶炼时间(min)。
3.2.5 矿热炉变压器宜采用高网压、低阻抗、有载调压。
3.2.6 矿热炉年工作日不得少于330d,精炼电炉年工作日不得少于300d。
3.2.7 配料、电极控制和除尘系统应采用程序控制或分布式控制。
3.2.8 采用计算机配料时,应将不同的原料分层铺设在皮带机上,重量误差应控制在1%以内,对前后批料误差应进行补偿。
3.2.9 块状物料的下料管内径不应小于最大物料直径的3倍,且不应小于350mm,料管与水平线夹角不应小于50°。
3.2.10 冶炼不同产品时的电极截面电流密度的确定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冶炼硅铁时,应为5.50A/cm2~6.00A/cm2。
2 冶炼硅钙合金时,应为7.00A/cm2~8.00A/cm2。
3 半封闭或封闭电炉冶炼高碳锰铁或锰硅合金时,应为5.80A/cm2~7.00A/cm2。
4 冶炼高碳铬铁及硅铬合金时,应为6.00A/cm2~6.50A/cm2。
3.2.11 导电铜管的电流密度宜采用3A/mm2。
3.2.12 电极压放应采取程序控制,并应勤压少压,每次压放量不得大于25mm,电极压放时间及压放量应有记录。停炉后再启动,电极功率没有恢复到满负荷时,不得压放。
3.2.13 倒拔电极时,必须先松开铜瓦,不得带电操作。
3.2.14 封闭电炉炉盖上应设置温度测量计、压力测量计、防爆孔,烟道上应设置氢气测量仪及报警装置。各操作平台应设置一氧化碳检测仪及报警装置。
3.2.15 封闭电炉的炉内压力应控制在±20Pa,炉气中氢含量应低于2%。
3.2.16 封闭电炉炉气中含氧量应小于2%。
3.2.17 炉底应设置不少于3个温度测量点,测量范围应控制在0~900℃。
3.2.18 生产中、低碳锰铁,电炉金属锰和中、低、微碳铬铁时,应采用热装热兑工艺。
3.2.19 铁水粒化应设置缓冲模。
3.2.20 选用炉体旋转式矿热炉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采用变频电机时,可绕垂直轴线360°旋转或120°往复。
2 宜采用齿轮传动加销齿传动的大减速比传动方式。
3 旋转驱动装置宜设置在0.00m以下。
3.2.21 矿热炉、精炼炉应依据冶炼品种和炉渣碱度要求,选择不同的炉衬。炉渣碱度大于1.0时,宜采用镁质或碳质炉衬;炉渣碱度小于1.0时,宜采用碳质炉衬。
3.2.22 大型铁合金矿热炉铁水宜采用浇铸机浇铸。
3.2.23 矿热炉生产主要产品电耗及原料消耗应符合表3.2.23的要求。
表3.2.23 产品电耗及原材料消耗指标
3.2.24 冶炼不同产品时其元素回收率应符合表3.2.24的要求。
表3.2.24 不同产品元素回收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