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《章 建筑容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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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 建筑—基地面?。。积≥10《000 m2以【上,的必须作《修建性详细规划;建!筑基地面《积<10000【 m2的《必须作规划总平面】设计:;重:要地段*《还须同时做城—市设计经批》准,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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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成片开?发的详细《规划应先确定建筑】总容:量控制指标》并不得超过》附表2的《要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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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。 原:有,用,地的建筑《用地:容量控制《指,。标已超出规定值【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!地范围?内进行扩建、加层】原有建筑《的建筑容量指标【虽未:超出其规定值但其扩!建、加层对》总平面布局及空间结!构有较大改变—的亦不得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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