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0 点火装置
6.10.1 点火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应调整柱子标高,并应用水准仪、钢直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±5.0mm;相邻柱高低差的允许偏差为5.0mm;
2 应以烧结机纵向中心线为基准,调整点火炉和保温炉柱子纵向中心线,并应挂线、用钢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2.0mm;
3 应以烧结机头轮轴向中心线为基准,调整点火炉和保温炉柱子横向中心线,并应挂线、用钢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2.0mm;
4 应用经纬仪或用线坠、钢尺检查柱子垂直度,允许偏差为1.0/1000;
5 应调整单片支架上部与下部长度差、对角线差,并应挂线、用钢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5.0mm;
6 应调整水冷隔板、冷却水箱标高,并应用水准仪、钢直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±5.0mm;
7 应调整水冷隔板、冷却水箱中心线,并应挂线、用钢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5.0mm;
8 应调整烧嘴中心线,并应挂线、用钢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3.0mm;
9 应调整烧嘴标高,并应用水准仪、钢直尺检查,允许偏差为±5.0mm。
6.10.2 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,焊接材料使用前,应按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。
6.10.3 炉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;无规定时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现场设备、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36中有关Ⅳ级的规定。
6.10.4 炉体水冷隔板、冷却水箱的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炉体水冷隔板、冷却水箱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砌筑前进行水压试验;
2 炉体水冷隔板、冷却水箱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;无规定时,应按本条第3款~第6款的规定采用;
3 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.5倍,并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。再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,应停压30min,检查压力无下降、无渗漏为合格;
4 水压试验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块。试验用的压力表应已校验合格,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.5级,压力表的满度值应为试验压力的1.5倍~2倍;
5 水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,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℃,当环境温度低于5℃时,应采取防冻措施;
6 水压试验应缓慢升压,不应一次升到试验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