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】章 民用建》筑节能运行
【。
第二十》九条 实行物—业管理的民用建筑物!业服务?单,位应当按照物—。业服务合同的约定】承担建筑《节能运行《。管理责任《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向!建筑物所有权人【提出建筑物节能【运,行,的,。方案
?
居住建】筑的物业服》务单位应当建立【健,全节能管理制度【。。开展节能宣传教【育负责物《业管理区域内共用】部位的节能管理工作!公共建筑的物业服】务,单位应当设立能源】管理岗?位采用节能》技,术和管理措》施负:责用能分类分项计量!调控系统、》数据远传系统的【运,行管理
第三十】条, 公共?建筑的所有》权人应当采取—节能技?术和措施采》取建:筑物用能系统—节能运行方》案减少?能,源消耗公共建筑和居!住建筑的使用人应】当提高节能意识【在日常使用中—注,意节电、节水—、节:能
?第三十一条》 市住房城》乡建:设行:政,主管部门《会同:。发展改革等主—管部门确定重点公共!。建筑的年度能耗【。限额对具《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!。公共建?筑、超过《年度能耗《限额的公《共建筑和公共建筑】的所有权人》、运:行管:理单位定期向社【会公布
— 对超?过年度能耗限—额的重?点公共建筑有关行】。政主管?部门应?当要求建《筑物所有权》人制定?整改方案并督促其】。采用节能《技术:。减少能源消》耗
—第三十二条 本【市建立公共》建筑能源利》用,状况报告和》能源审计制度大型】公共建筑的所—有权:人应当每年向市【住房: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报送年》。度能:。源利用状况》报告
《。 年度能》源利用状况报—告显示建筑物出【现能源利用状况明】显异常或者超—过公共建《筑年度能耗限—额20%的市住房】城乡建设行政—主,管部门?应当责令该公共建筑!的所:有权人?实施能?源审计所有权人应】当聘请能源》审计机构进行能【源审:计将审计结》果报送市住房城乡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并依据能源审—计结果加强节—能管理?和,实施节能改》造
第三】十三条 任》。何人不得损坏、擅】自拆改建筑》。物,围护结构《保温层、供热计量】装置与调控系统、能!耗计量设施等
】第三十四条 使用】。空调采暖《、制冷的公共建【筑,所有权人《应当改进空调运行管!理充分利用自然【。通风管理《运,行,单位和使用人—应当:按照:国家规定实行室内】温度:控制
第三十【五条 新建民用建筑!、,既有建筑《节能改造项》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!装置经验收交付【后供热?单位应当按照—本市规?定实行供热计量【并与用户签订按照供!。热计量收费的供用】热合同
《
供热单位应当!在民用建筑区—的显著位置公示实行!供,热,。计量信息及其—收费:标准和收费办—法应当实行供—热,。计量的民用建筑【供热单?位未按?照供热计量》方式:收,取费用的用户可以按!照供热计量收费【的基本热价标准交纳!采暖费
】第三十?六条:。 供热单位应—当负责?并做好供热》计,量,与温控装置的管【理、维护、抢修、更!新改造等工》作并加强巡检提【高节:。能运行?水,平供热单位应当【定,期,监测水质并在非【供暖季对《供热系统实施充水】保养
《 市政市容行政】。。主管:部门应当做好本【市供热计量》监督管理工作畅通】。供,热计量投诉》。、举报?渠道对用户反—。映的供热《计量意见及时受【。。理和处理;》发现供热单位不按】照,规定实行供》热计量的应当督促供!。热单位?及时:整,改并移送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】部门处理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