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五章 法律》责任
第三十!七条 建设单位、设!计,单位、施工单—位、监理单位违【反本办法《规定未按照民用建】筑节:能要求建设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的按照】建设工程质》量管理条例、民用】建筑节能条例—及相关法律法规【。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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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违】反本办?法第二十二条规定】建设单位未》按照:规定:履行相关《信息告知义务的由】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处1万元—以上3万元以下罚】。款
第三》十九:条, 违反本《办法第二十五条【规,。。定公共?建筑的所有权人【。在进行改建、扩【。建,或者外部《装饰:装修:工,程时未按《照规定同时》进行相关节能改【造的由住房》城乡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责令?限期改正处3万【元以上10》万元以?下罚款
第四十】条 违反本办法第】三十一条第二款【规定重点公共建筑连!续,两年超过《年度能耗限》额20%《的由住房《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改正—。处3:万元以上1》0万元以下罚—款
第四十一【条 违反本办法第】三,十,。二条规定未》按照要求开》展能源审计、未【按照:规定报?送能源?。审计结果或者报送】虚假审计报》告的:由住房城《乡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改正—逾期不改《正的处1万元以上】3万:元以下罚款
【第四十二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三十—三条规定损坏建筑】物围护结构保温【层的由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情节严《重的可处《1000元以上1万!元以下罚款损坏【供热计量装置与【调控系?统,的由城市管》理综合执《法部门责令改正可】处50?。0元以上1》000元以下—罚款;情节严重影】响正常供《热的可处10—00元以上1万元】以,下罚款?
:第四十三条》 违反本办法—。第三十四条规定【公共建筑的》运,行管理?单位或者使》用,人不按照规定执行】公共建筑室内—温度控制《的由住房《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。逾,期不改正的处10】00元以上5000!元以:下罚款
第四十】。四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,三十五条规定新【建民用建筑、既【。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!的,供热:计量和温控装置经】验收交付后供—热单位不实行供热计!量的由城《市管理综合执法部】门责令供热单位限】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!处3万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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