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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。 》第二章 城乡—规划的制定》 第七—条 :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!。系规划、城市规划、!镇规划、乡规—划和村庄规划 【 , , 城镇体系规划包!括市域城《镇体系规《划、县域城镇体【。系,规划城市规划、【镇规划分《。为总体?规,划和:。详细规划详》。细规:划分为控制性详【细,规划和修《建,性详细规《划    第【八条 城《乡规划的《。编制和?景观设计应当由【具有相?应资质?的单位承担    ! 编制城乡》。规划应当《具备国家《规定的规划、计划】、统计、勘察—、测绘、地》。籍、:地震、?水文、气象》、环境以及地下设施!等基础资料    ! ,各级人民政》府有:关部门及有》关单位应当根—据编制城乡规划的】需要及时、无偿【向城:乡规划编制》部门提?供有关基础资料  !  市、县—城乡: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!法做好城镇勘测【工作组织测绘—城乡规?划工作?。需,要的大比例地形图】 ,   第九条 】市人民政府组—织编制市域城—镇体系规《划报省人民政府【审批    —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!。制县域城镇》体系规划报》市人民政府审批【并报: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备案 【   城镇体【。系规划期《限一般为二十—年    第【。十条 市人民—政府组织《编制大同市城市【总体规划由》省人民政府》审查后报国务—院审批?    》。县,人民政府所在地镇】总体规划由县人民】政府组?织编制报《市人民?政府审批并报省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!   《。镇人民政府》组织编制镇》总体:规划报县《人,民政府审批》大同市城市规划区】。内的镇总体规划由县!(区)人民政府审】查后报?市人民政府审批 】   《历史文?化名城保护规划由】市人民政《府组织编《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!。批;历史文化名镇】。、名村?保护规?。划由县?(区)人民政府【组织编制后报市人】民政府审批   】 城市、》镇总体?规划的规划期限一】。。般为二十年 —  : 第十《一条 城《。镇体系规划城—。市、镇总体规划【乡规划确定》需要编制《规划的村庄应—当编制村庄规—划;城?市、镇总《体规划确《定的建设用》地范围内的镇、乡、!村庄不再编制镇规划!。、乡规划和村庄规划!    第—十二条 乡、镇人民!政,府,组织:。编制乡规《划、村庄规划—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其!中市城市规》划区内的乡》。规划:、村庄规划报市人】民政府审批   】 , 历史?。文化名村《规划:。。由县(区)》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后报市人民政—府审批?。  :  第《十三条? 市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依据市城市总体】规,划组织编《制控制性详细规【。划报:市,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本!级人: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和】。省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备案   — 县人《民政府所《在地镇的控制—性详细?规,划由县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组织《编制报县人民政【府审批并报本级人】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《会和: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备案其他】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!由,镇人:民政府组织》编制在市城市规划区!。内的:。报市人民《。政,。府审批在市城市规】划区外的《。报县人民政府—审,批   《。。 第十四条 编制!控制性详细规—划涉及下列区—。域,的市、县城》。。乡规:划主管部门应当组】织制定?城市设计导则 【   (一)【大同:。古,城,、历:。史文化保护区和风】景名胜?区; ?。   (》二):城,市,各级行政中心、公共!活动中心以及镇【的商:业文化?中心;    (!三):城市广场《周边和城市主要干道!沿线;?    《 ,(四)城《市滨水?。地,区及城市公园; 】   (》五)火车站、民【用机场?和客运?交通枢纽地》区;  《  (六)城乡规!划确定的其》他重要区域    ! 城市?设计:应当对上述区—域的总体形态—、公共空间》、,交通系统建筑物的】。造型、体《。量、色?。彩、风格《等内容?提出规划《管理要?求  ?  第十五—条 市、县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及!镇人民政府可以依】据控制性详细—规划组织编制重【要,地块的修建》性详细规划》报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审批;其他地块】的修建性详细规划】由建设单位》依据规划条》件组织编制报市【、县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《审批   》。 第十六条 【经济:技术开发区总体【规划:由市: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!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!省人民政府审批 】   市经济【。技术开发《区的控制性详细规】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,门组织编制报市【人民:政府审批并报—。省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备《案    》 ,。城乡发展《。规划:确定的独立产业用地!总体规划或》者控制性详》细规划?。由所在地市或者县】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组》。织编制报市或者县】人民政?府审批并报上—一级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备【案    第【十七条? 历史文化名城【、名镇、《名村、?街区、保护区和历史!建筑应当编制保护】规划保?持和延续传统格【局和历史《。风貌保护《历史文化遗产的真】实性和完整性—  : , 第十八条 【制定城镇体系规划】、城:市和:。镇总体规《划、:乡规划?。、控制性详》细规划应《当严格执《行,山西省城乡规划条】例规定的禁止、限】制和适宜开发的地域!范围、空间管—制措施及有关强制性!内容    — ,第十九?条 各类专》。。项规划?应当服从城》市总体规划相互【。街接各?类专项规划由—市、县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组织编制或【者会同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有,关主管部门》组织编?制经:本级人民政府审【批后纳?。入城乡?规划并报《城镇体系规划、【总体规划审》批机关的《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和有】关主管部门》。备案法律法规另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!   第二十条 !。城镇体系规划、城】市,总体规划、县人【民政:府所在地镇总体规】划在报送《上级人民政府—审,。批前应?当先经本级人—民代表大会常—。务委:员会审议常务委【员会组?成人员的审议—意见交?由本:级人:民,政府研究处理   ! , 镇、?乡人民政府》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!划和:乡规划在报送上级人!民政府审批》前应:当先经镇、乡人民】。代表大会审议代【表的:。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!民政府研究处理【。    《 村:庄规划在报送—审批前应当经村民】会议或?。者,村民代表会议讨论】同意 ?。 ,  : 第二十《一条 城《乡规划报送审—批前组织编制机【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!以公告并采取论证】会、听证会或者其他!方式征求《专家和公众的意【见城市总体规划、】镇,总体规划、乡规【划和村庄规划—的公告时间不得【少于三十日》    第—二十二条 城乡规】划批准前审批机关】应,当组织专家和有【关部门或者委—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!审查    编制!机关应当充》分考:虑专家和公众—的,意见:并在报送审批—的材料中附》具意:见采纳情况和理由】   ? 第二十三条 】批准的城《乡规划?。由组织?编制: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布!法律:、行政?法规规定不》。得公开的除外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