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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: : , 第二章 城乡规】。划的制?定 ? 第七条 城乡规!划包括城镇》体系:规划、城市规—。划、镇规划、乡规划!和村庄规《。。。划 :   城》镇体系规划包括市域!城镇体?系规划、县域—城镇:体系规划城市规划、!镇规划分为总体【规划和详细》规划: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!详细规?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!    第八条 !城乡规划《的编制和景观设【。计应当由《具有: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!    编—制城乡规《划,应当具备国家规定】的规划?、计划、统计、【勘察、测绘、—地籍、地震、水【文、气象、环境【以及地下《设施:等基础资料 —  : 各级人》民政府有关部门【及,有,关单:位应当根据编—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!时、:。无偿向城《。乡规划?编制部门提供—有关基础资》料  ?  : 市、?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应当依法做好城【。镇勘测?工作组织测绘城【乡规划?。工作需要的大比例地!形图    第九!条 市人民政—府组: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!规,。划报省?。人民政?府,审批 ?   县人—民政府组织编制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】报市:人民政府审批并【报省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备案   》 城镇体系—规,划期:限一般为《二十年 《   第》十条: 市人民政府组织】编,制大: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!省人民政府审查【。后报:国务院审批  【  :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!镇,总体规?。。划由县人民》政府:组,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!审批并报省城乡【规划:主管:部门备案 》   ? 镇人民政府组【织编制镇总体规划】报县人?民政府审《批大同?市城市规划区内【的镇总体《规划由县(区)【人民政府审》查后报市人》民政府审批   】 历史《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】。由市: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后报省》人民政府《审,批;历史文化名镇、!名村保护规划由县】(区)人《民政府组织》编制后报市人民政府!审批   》 , 城市、镇总体规】。划的规划期》限一般为二十—年 :   第十一条 !城镇体?系规划城市、镇总】体规划乡规》划,确定需?要编制规划》的村庄应当编制村庄!规划;城市、镇总体!规划确定的建设用】地,范围内的镇》、乡、村庄不再【编制:镇规划、乡》规划和村庄规—划,    第十二条! 乡、?镇人:民政府组织编制乡】规,划、村庄规》划报县人民》政府:审批:其中市?城市规划区内的乡规!划、:村庄规划报市人民政!府审批?  :  历史文化名】村规:划由县(区)人民】政,。府组织编制》。后报:市人民政府审批  !  第《十,。三条 市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市!城市总体规划组【织编制控制性详【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!审批并报《本级人民代表—。大会:常务委员《会和省城《乡规划主管部门备】案    县【人民政?府所: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!规划由县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组织编—制报县人民政府【。审批并报本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和市城—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备?案其他?镇的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由镇人—民政府组织编制在市!。城市:规划区?内的报市人民政府审!批在市城《市规划区外的报县】人民政?府审批 《   第十—四条 编制控制性详!细规划涉及下列【区域:的市:。、县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组织制定城市设计导!则   《 (一)大—同古:城,、历:史文化?保护区和风景—名,胜区;  》  (二)城【市各:级行:政中心?、公共活动中—心以及镇的商业【。文,化,中,心,;    (三)!城市广?场周边和《城市主要干道沿线;!    《 (四?)城市滨水地—区及城市公园;  !  (五)火车】站、:民用机场和客运交】通枢:纽地区;  —  (《六)城乡规划确定的!其他重要区域   ! 城?市设计应当对上【述区域的总体形【态、公共空间、交通!系统建筑物的—造型、体量、色【彩、风格等内容提】出,规,划,管理:要求 ?。 , , 第十五条 市】、县城?乡规划主管部—门以及镇人民政府可!。以,依据控?制性详细规划—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!修建性详细规划【报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审?批;:其他地块的修建性】。详细规划由》建设单位依据规划】条件组织编制报【市、县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审批—   ? 第?十,六条 经《济技:术开发区《总体规?划由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?。门组: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!审查后报省人—民,。政府审批    】。 市经济《技术开发区的控制】性详细规划由市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!。编制报市人民政府】审批:并报省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备?案    —城乡:。发展规划确》定的独?立产业用地》总体:规划或者《控制性详细规划【由所在地《市,或者:县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组织编制—报市或者县人民政】府审批并报》上一级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!案   《 第十七条 【历史文化名城、【名,镇、名村、街区、】保,护区和历史》建筑应当《编制保护规划保持】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!史风貌保护历史【文化:遗产的真实》性和完整性    ! 第十八《条 制定城镇体系】规划、城市和镇总】体,规划、乡规划、【控制性详细规划【应当严格执行—山西省城乡规划【条例规定的禁止【、,限制和?适宜开发的》地域范围、空间【管制措施及有关【强制性内容  【  : 第十九条 各类专!项规划应《当服从城市总—体规划相互街接各】类专项规划由市【、县: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组织《编制或?者会同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!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!府审批后纳入城【乡规:划并报城镇体系【规划、总《体规划审批机关的】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和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】的从其规定 —   第二十条】 城镇体系规—划、城?市总体规划、县【。人民政府所》在地镇总体规划【在报:送上级人《民政府审批前应当】先经本级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!会组:成人员的审议—意见交由本级人【民政:府,研究:处理 ?   镇、乡【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的镇总体规划【和乡规划在报—。送上级人《民政府审《批前应当先经镇、乡!人民代表大会审【议代表的审》议意见交由本级人】民政府研究处理 】   《村庄规?划在报送审》。批前应当经》。村民:。会议或者村民代【。表会议讨《论,同意:。   ? 第二《十一条 城乡规划】报,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!关应当将规划—草案予以公告—并采取论《证会、听证会或者其!。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!众的意见城市—总体规划、镇总【体规划、乡》规,划和村庄规划的公】告时间不得》少于三十日   】 第二十二条 城!乡规划批准前审批】机关:应当组织专家—和有关部门或者【委托具有相》应资:质,的技术机构进行审查! ,   编》制机关应当充—分考:虑专家和公众—的意见?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!中,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和!。理由   》 第二十三—条 :批准: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!制机关依《法向社会《公,布法律、行政法规】规定不?得公开的除外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