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:
第十一!章 道路交通设【施
:。
:
第一!节 城市道路—
,
?11:。.1.1 基本要】求
《 《 1、城市》道路应按城》市总体规《划确定的道路类别】、级别?。、红线宽度、横断面!。形式:、地面控制标高、交!通安全设《施设置(交通标【志、标线《、信号灯设施、【隔离护栏、安全【。防,。护设施?、交通流检》测及交通技》术监控设《施等)?、地下?管,线布:置等进行设计交通管!理设施的设》置标准和内容必须符!合、满足道》。路交:通标志和《标线GB5》768-2009】、,道路交通信》号,灯设置与安》装规:范G:B14886-20!06、公路》交通标?志和标线设置—规范JT《G D82》-2009等国家强!制性标准《
: , 2、公共!交通场站和》配套设施纳入城市】旧城改造和新城建】。设计:。划城市道路新—。建,、改建、《扩,建要将城市公—交和出租客运站点】纳,入建:设规划和计划做到】同步设计、同步建】设、同步交》付使用公共》。交通站场作》为,新建居?住小区、开发—区、大型公共活动场!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!设的一项内容实【行同步设计、同【步建设、同步竣【工、同步交付使用
!
,
1【1.1.《。2道路分类
—
— 城市道路应分【为快速路、主干路】、次干路和支路四】类
》11.1《.3道路《。交叉口要求
】 城市道路交】口视距三角形道路】切角线不《低于下表数》值,控制
【。
】
【。快速路 《
《 主干路》
:
, ? 次干?路
支!路
?
, :
?
:
快速【路
《 立交— ,。
立【。交(25) —。。
《 25
】。 2《5,
》。
! 主干?路
立!交(2?5)
— :。 立交(《20)
— 2》0,
《。 20
】
—
《 次干路 —
2【。5
《 2》0
1!。5
【 15 《
?
? ,
?。 支路
】
, ? 25?
:
20 】
《 15
】 , , 10
—
— ? ,当交角≤30°时】切,角线增加5米;
! : 交叉口处要求】主干道与《主干道相《交时预留不小于【8,。00平方《米小型广场主干道与!次干:道相:交时预留不小于40!0平:方米小型广场
!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