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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章 道《路交通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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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节 城市道路
】
11》.1.?1, 基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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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、【城,市,道路应按城》市总体?规,划确定的道路类【别、:级别、红线》宽度、?横断面形式、—地面:控,制标:高、:交通:安,全设施设置(—交,。通标志?、标线、信号—灯设施、隔离护栏、!安全:防,护设:施、交通流检测【及交通技术监控设】施等)?、地下管线布—置等进行《设计交通《管理设?施的设置标》准和内容《必,。须符合、满足道路交!通标志和标》。线GB5《768-2009、!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】置与安装规范GB1!48:86-20》06、公《路,交通标志和标—线设置?规范JTG —D82-2009等!国家强制性》标准
! ,2,、公共交通场站和】配套设施《。纳入城市《旧城改造和新城建】设计划城市道路新建!、改建、扩建要将城!市公交和出租客运站!点,纳入建设规划和计】划做到同步》设计、同步建设【、,同步:交付:使,用,公共交通站场—作为新建《居住小区、》开,发区:、大型公共活动场】所等工程项目配【套建:设的一项内容实【行同步设计、同【步建:设、同步竣工、【同步交付使》用
】 11.1.—2道路?分类
! ,城市道路《应分为快《速路、主干路—、次干路和》支路四类
1!1,.1.3道路交叉口!要求
】城市道路《交口视距三角形道路!切角线不低于—。下表数?值,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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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快速《路
》。 主干路—
— 次:干,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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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—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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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!交角≤30°时切角!。线增加5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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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叉【口处:要求主干道与—主干道相交时预留不!小于800平—方米小型广场主干道!与次干道相交—时预留不小于—。400平《方,米小型广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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