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第三节 城【市,环境照明
】10.?3.1 城市—环境:照明定义
【 主要指建!筑物以外的广场、绿!地、桥梁、雕塑【、小品及《水域等照明
【
10.!3.2环《保要求?。
】城市环境照明应考】虑生态?和环保的要》求消除光污染的【影响
— 1、城市环境照!明,设施的外溢光/杂】散光应避免对—行人和汽车驾驶【员形成失能》或不:舒适眩光 》
? 2、城市环】境照明设施应避【免光线对于》乔木、灌木和其他】花卉生长的影—响并配合环保及城】区园林的建》设
10【.3.?3 其它要求
】 1、城【市环境照明的灯具】及灯杆等装置—除了应在功能上【满足照明要》求外其?。自身也?应,做到坚固、安全造】。。型亦应与《周围建?。筑和:环境的风格相—协调
》。 2《、,城市环境照明应【通过商?店和娱乐《设施的照明》、灯光标志、绿化和!建筑物?的泛光照明以—及步行区的照明【表示:不同区?。。域的特征
—。 3、城市】环境:或装饰照《明采:用彩:色灯光时不应影【响,。对行人外观的—辨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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