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】 第五章 建—筑,退,。让
?
【 第一节 基本要求!
《5,.1.?。1建筑退《让要求
! , 沿建设《用,。地边界和沿城市【道路、河道、铁路两!侧及电力线保护范围!等边侧的民用建【筑其退让距离除必须!。符合日照《间距、文物》保护、风景旅—游、:市政:管线、消防环保、】抗震:、,防汛:和交:通安全等有关规【定外应同时符合【本规定
— ,
5》.1.?2 :。 建筑朝《向要求?
,
【相邻东西边界处【不宜布?。置东西?向建筑
—
》5.:1,.3 ?组,合建筑退让要—求,
由【高、多、低》层等组合建筑及【退台建筑的》退让分别按各—类别有关规》定执行但退让城市道!路,红线时按最高类别】执行: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