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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,四章 建筑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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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一节?。 基本要求
【
4.1.1【住宅:建筑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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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应以满】足日照要求》为基础并综合考【虑通:风、采光、抗震、】消防、防灾、视觉】卫生、管线埋—设等因素确定遮挡】建,筑为多、低层建筑的!应采用间距系数【法(1:1.37】)计算?建,筑,间距按最不》利点确定遮挡—建筑为高层建筑的应!采用综合日照—分析确定建筑间距】
》
4.1.2】 ,日照时数《
受!遮挡住宅每户应【。。有一个居室满—足大寒日满》窗有效日照两小时;!原不能满足日—照要求的建筑—原则上不应降低其日!照,时数在原设计建筑】外增加任何设施【不应使相《邻住宅原有日照标】准减低 《
】旧城区?改建的项目内—新,建住宅?日照标准经批准可酌!情降低?但不应低于大寒日】一,小时
《。
4.】1.3 》建筑方位
— 两栋—建筑夹角小于或等于!30度?布置时?其最:。窄处间距按平行布】置建筑间距控—制;:大于60度》。布,置时:其最窄?处间距按垂直布置的!建筑:间距控制两幢建筑】夹,角,大于:。3,0,度小于或等于60度!。。时其最?窄,处建筑间距按既非】平,行也非垂直》布,。。置的:建筑:间距控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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