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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: 第《二章 收支范围】 第五条 】 国:。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收入是指政府【以出让等方式配置】国有:土地使?用权取得的全—部土地价款》包括以下内》容   【(一)土地出让【总,价款以招标、拍卖】、挂牌和《协议方式出让—国有土地使用权【所取得的总成交【。价款(不含》代收:代缴的税费) 】 ,   (二)补缴】土地价款转让—划,拨国有土地使用权】或,。依法:利用原划拨土地进】。行经:。营性建?设应当补缴》的土地价款;处置】抵押划拨国》有,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!的土地价《款;变现处》置,抵押:划,拨国有土地》使用:权应当补《缴的土?地价款、转让房【改房和经济适—用住房等《按照规?定应当?补缴的土地》价款以及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!改变土地用途、容积!率,等土地使用条件【应当补缴《的,土地价款 》 :   (三)—划拨土地收入土【地使用者《。以划拨方式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】权依法向市人民【政府:缴纳的土地补—偿,费,、安置补助费—、地上附着物和【青苗补偿费、拆迁补!偿费等费用 —。   (四)】其他土?地出让收入市国土】资源局?依法出租国有—土地向?承租者收取的—土地租金收入;出租!划拨土地《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!土地收益等其—他土地出让收入 】 ?  (?五)国有土》地收:。益基金收入从招标】、拍卖、挂》牌和协议《。方,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!权所确定《。的总成?交价款中按3-5】%,提,取的国有土地收益】基金收入 【。   ?。(六)农业土地开】发,资金收?入从:招标、拍卖、—挂牌:。和协议方《式出让国有》土地使用权》所确:定的总成交价款中】按照规定比例计提】的农:业土地开发资—金收入 】 第六条— 国有土地使用】权出让?金,。支出范围 —  ?  ?国有土?地使:用权出让金》支出严格按》照相关规定及市财】政局核定的预—算执:行具体支出》的内容包括》 ?   (一》)征地和《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!地补偿费、安置【补助:费、:地上附?着物和青苗》补偿费、拆迁—补偿费按《照市:人,民政府批准》的征地、拆》迁补偿方案》执行: :   (二)土】地开发支出包—括前:。期,土地开发性支出【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!相关的费用支出主】要包括?因出让土地涉及【的需要进行》的相关道路、—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!排水、?通讯、照明、—土地平?整等基础《设施建设支出以【及相:关需要支付的银行贷!款本息等支出 】   (三—。)城市建设支出【包括用于《。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!能,的配:套设施建设和城【。。市基础设施》建设支?出主要?包括城市道路、桥】涵、:公共绿?地、公共《厕所、消防设—。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!出   (】四)农村基》础设施建设支出包】括用于农村饮水、环!境、卫生、教—。育以及文化》等基础设施建设【。支出   】(五:)补助?被征地?农民:支出包括用于—补助被征《地农民社会》。保障支出及保持被】征地农民原有生【活水平支出 —   (—六)土地出让业【务支出包括》。开展出让土地—。业务需要支付的【。工,作经:费、图纸勘测—费、评估费、公告费!、可行性研究费、评!审费、评标费和【土地储备《业务等费用业务费按!照土地净《收益的1《-3%提取   】   —(七)廉《租住房支出包—括从:土地收入中安排【用于:。。城镇:廉租住房建设和保】障方面的支出 【 ?  (八)其他【土地:使用:权出:让金支出包括从土】地出让?收入中支付缴纳新】。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!费、支付破产或【改制国有企业—职工安置费以及经】市政府批准》的与土地征购—相关的其《他费用?支出 《 ,   (九》),国有土地收益—。基,金支:出包括从缴入市级国!库的土地《出让收入中按一【定比例安排用于建】立国有土地》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土!地收购储备》支出:实行分账《核算   】(十)农业土地开】发资金支出根—据财政部、国土【资源部用于》农业土地开发—的土地出让》金使用管理办—法(财建《字[2004]1】74号)和青海省】财政厅、青海省国】土资源厅关于印【发〈青海省用—。于农业土地开发的】土地出让金使—用管理办法〉—。的通知?(青财建字[—2004]61【3号)的规定从【土,。地出:让收入?中计提的农》。业开发资《。金专:项用于土《地整理和《复垦、宜农未—利用地的开发、基】本农田建设以及【改善农业生产—条件的土地开发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