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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,。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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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 为进?。一步规范西宁市国有!土地使用权出让【收支:管理根据国务院【办公:厅关于规范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】让收支管《。理的通知(国—办发[2006【]100号)及财】政部、国土》。资源部、中国—人民银行《关,于印发?国有土地使用权【出让收支管》理办法的通知—(财综[20—06]68》号,)等有关《规定:。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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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西宁市市区范【围内的?国,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】收支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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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条 市财政—局、市国土资源【局、国家金》库西:宁中心支库按—照职责分工》切实做好土》地,。出让收支管理工【作
市】财政局负《责土地出让收支【管理;市国土资【源局具?体负:责土:。地出:。让收入的《征缴:工作;市级国库负】责办理土地》出让收入的》收,纳、划分、留解和拨!付等各项业务并【及时向市财政局【、市国土资》源局提供相》关报表和资》。。料
第四!条 国有土地使】用,权出:让收支全《额纳入政府基金预】算管理收入全额【缴入市级国库支出一!律通过政府》基金预算从土地出】让收入中予以—安排实行“》收支两条线”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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