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试验!
《
》
7.1 总【则
】
7.1.1 试!验的大气条件
】
除在有【关,条文另?有说明?外各项试验均在下】述大气条件下进行】
温【度1:5,℃~35℃;—
?
湿度25%R!H~75《。%R:H;
?
大—气压力86》 kPa~》106 k》Pa
】7.1.2》 , 容差?
,。
:。
除在有关条】文另有说明外各项】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!土5%;环》。境条件参《数,偏差应符《合GB 1683】8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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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3 ! 试验样《品(以下可》。称试样)《
试验前!制造:商,应提供二套组成系统!的灯具及其他配件】(应急照明配电【。箱等)其中集中控制!型系:统应提?供二台应《急照明控制器每台应!急,。。照明:控制器至少配接【二台灯具;》集中电源型系—统应提?供二:台应急照明集中【电源每台应急照【明集中电源至少配】接二台灯具、满负载!10%和超载20】%条件的模拟负载】带有分配电》。装置的系统》。还应提供二台分配电!装置并在试验前【。编,。。号,
《
7?.1.4 试验】前检查
!7.1.4.1【 :在试验前进行—外观检查《应符合下述要求
!
?
a) 】 表面无《腐蚀:、涂覆层脱落和起泡!现象无明显划伤、】裂痕、毛刺等—机械:损伤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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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b) 紧!固部位无松动
!
7.1.4】.2 《试验前应按第5章】、6.2、6—.15?、6.1《6,、,6.17和附录B有!关要求对试样进行检!查,符合要求后》。方可:进行试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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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5 ! 试验程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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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》表5规定的程序进】行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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