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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6.17 》 主要部件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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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6.17.1 】系统的主要部—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!关标准的定》型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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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6.:17.2 系统】使用电池的充放电】性能应满足6—.5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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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6.1?7.:3 ?系统应在电》池,与充、放电回路间及!主电输入回路加熔】断器或其《他保护装置熔断器的!电流:值标示应清晰—。;直流和交》流熔断器应分型标示!(直:流DC、交流AC】)标示字体高度【应不小于《2 mm且清晰可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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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6.:17.?4 : 系统内各设—备的接地端子应标】示清晰
!6,.17.5》 系统的各—类设备外壳应—选用不?燃材料或难燃材料】(氧指数≥2—8)制?造内部接线和外部】接线应符合GB【 7000.12】007?中第5章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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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7.6 】 环境温《度为25℃±—。3℃条件下系统各】设备的内置变压器、!镇流器等《发热:元部件?。的表面?最高温度不应超【过90℃其》。。电池周围(不触及电!池,)环境温度不超过】50℃?
6.1!7.7 指示【灯应标注出功能在】不大于?500 lx—环境:光条:件下在正前方22】.5°视角范—围内指?。示灯应在3 m处清!晰,可见
6!.17.8 【在正常工作条—件下音响器件在其】正前方1 m处【的声:压级(A计权)应】大于65 dB小】于115 》d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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