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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第四章 住—宅用:房拆迁 《 第三》十条 拆迁房—产管理部《门直管和单位自管】的公:有住宅用房(—以下简称公》有住:房)承?租人可以申》请按照房改政—策购买承租》的公有住房(—包括非成套住房)承!租,人按照房改政策购】。房后适用私有住【宅被拆迁人的有关】规定 —。     》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!拆迁通告公布—的开:始,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!。议之日起30日内】未申请按照房改政】策购房的适用下【列规定  !   ?(一)承租》人要求作公有—。住房安置并自行【。选购:安置用房的原租赁】关系继续保持但【应当重新签订公【有住房租赁合—同承租人所》选购的安置用房房价!中与被拆迁住房的评!估金额?等值部?分由拆迁人支付超】过,部分由承租人承担】其相对?应的产权属承租人】所有;安置用—房的房价《。低于被拆迁住—房的评估金额的低】于部分的70—。%由拆迁人支—付给承租人》其余30《%支付给《被拆迁人 】     (二【)承:。租人要?求,作,。公有住房《。直接安置的原租赁】关系继?续保持但应当重新】签订公?有住房租赁合—同直接?安置的公有住房价】款按照本细则—第,十三条规定的—评估方式评估确定该!房价款?。与被拆迁住房—的,评估价款不》同的按?照本款第(一)项的!规定办?理但:对,安置:用房的?价,格高于被拆房屋【价格:的房产管理部—门直:。管的公有住房的【。承租人可以不承【担安置用房与被拆迁!住房面积相等部分】的差价 【 , : :第,三十一?条,。 拆迁?私有自住用房、【闲置住房被》拆迁人选《择货币补偿的—其货币补偿》资金按照被拆迁住】房的评估金额确【定被拆迁人选择【产权:调换并自行选购【安置:用房的安置用房的】房价中与被拆—迁房屋评估金额等值!部分由拆迁人—支付给房屋出—售方;超《过部分由被拆—迁人自行承》担;少于部分—由拆迁人《在被拆迁人搬—迁后:10日内《支付:给被拆迁人 !。   ?。  被拆迁人选【择房屋产权调换并由!。拆,迁人提供直接安置】用房的双方》应当结算被拆—迁房:屋与安置用》房,之间的差《价 :     本!条所称私有自住用】房是指所有人本人或!其直系亲属居—住使用的住房直系亲!。属,使用的住房如—由该直系亲》属选择货币补偿【或产权调换的须【经所有人本人—书面同?意或经公证机关公证! , :。  ?   本条》所称直系亲属包【括配偶、《直系血亲和直系【姻亲直系《血亲是指具有直系】血缘:关系的亲属直系【姻亲是指配偶的直】系血亲 《 第!三十二条《 拆迁应当发还产】权并予以《腾,退归还?、带户发《还的落实政策私【有住:宅用房对被拆迁【人的:补偿安置按照本细】则第三十一条拆迁私!有自住用房的有【关规定办《。理对:承租人的《补偿安置适用公【有住房承租人的有关!规定但其《拆迁补偿《金,额,按照被拆迁》房屋的评估金—额扣除比照按照房】改政:策购房?所,需金额后《确定: : 【第三十三条 —拆,迁私有出租、出借】住房:被拆迁人《与承租人或借住人解!除租赁、《借住关?。系的拆?迁,人对被拆迁人按【照本细则第三十一】条的规定进行—补偿:安置对承《租人、借住人—不予补偿安置 】 第三!十四条 拆迁属承】租人在1983年1!2月17日》国务院?城市私有房屋—管理条例发布前已经!实际居住且》有常住户口》的出:租、出借《。私房被?。拆迁人选择房—屋产:。权调换?安,置的原租赁关系应当!继续保持安置用房由!承租人居住双方【应当重新签》。订租赁?合同被拆迁人选【。择货币补偿安置的】按照下列规定办【理,     !(一)被拆迁人的货!币补偿资金》按照被拆迁》住房:评估金?额的70%计算【确,定在承租人搬迁【并经:拆迁:单位验收后10日内!由拆迁人《支付:给被拆迁人 !     (二)承!。。。租人可以选择—货币补偿也可—以选择自行选购安置!用房:或要求由拆迁—人提供直接安置用】房其:拆迁补?偿资金按照被拆迁】住,房评估金额的—70%计算》确,定承租人要求由【拆迁人?提供:直接安置《用房的双《方应当结算房屋【差价  】  ? 被拆《迁人居住在拆迁范】围外的承租人—应当将被拆迁人详细!居住地址告知—。拆迁单?位由拆?迁,单位负?责通知被拆迁人【。办理拆迁补偿安【置,手续被拆迁》。人应当在被拆迁【房屋停电停水之日前!30日内提交—。房屋产权等有关证件!提出拆迁补偿安置】。的,书面意见被拆—迁,人,逾,期不作答复、不办手!续或无法《通知到的对》被拆:迁人:按照货币补偿方【式,进行补偿 【 :  : 本条第一款!所称承租人包括有】常住户口的借住人、!。承租人的共同居【住人不符合本条【第一款规定的承租】人条件或承》租人(?含以夫妻对方—或未满18周岁【子,女名义承租的)【在市区范围》。内另有住房的不【适用本?条第一款的》规定 】 第三》十五条? 房屋拆迁》暂停办理有关事项】的,通知发?布前人民法院对【本细则第三十四条】规定的私《有出租房屋使用权】。纠纷已经作出限期归!还房屋使用权判【决但至拆迁通告【规定的停《水停电之日归还期限!未满或期限已满尚】未,执行或执行未果的】仍,按照私?有出:租,房屋有关规定办理】 》 ? 第三十六条 拆】迁按照房改成本【价或按照房改综合价!购买:的自住住《宅用房?对被拆迁人》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!私有住房被拆迁【人的有关规定 !   《  拆迁按照房改标!准价购买但未按【照房改成本价衔【。接补购的自住用房】被拆迁?人选择货币补偿【或产:权调换安置的应【当按照拆迁时的房改!政策在?搬迁:期限内办妥补—购手:续被拆迁人逾—期未办理《补购手续《选择货币补》偿的:其,货币补偿资金按【照被拆?迁人和产权单位【的产权比《例分配;选择房屋产!权调换安置的按照被!拆迁:人所占?产权比例部分调【换产权?    】 拆迁其他仅拥有部!分产权的《房屋其拆《迁补偿安置比照前】款规定?办,理, 《 第三十】七条 拆《迁房产管理》部门代管的住宅【用房对?承租人适《用公有住《房承:租人的有关规定拆迁!人还应当将被拆迁】住房的货币补偿资】金,交房产管《理部门专户》存储  】   房产管理【部门应当就被—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!向公:。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!有,关费用由《拆迁人承担》 ? , ? 第三十八条 】拆,迁私有?住房:对仅拥?有房屋?。公用部位《面积的被拆迁人【实,行货币补偿》不作产?。权调换安置》货币补偿资金—按照:被拆迁房《屋公用部位的评估】金额:确定 ? 《 第三—十九条 海曙—区,、江东区《、江北区住宅用房被!。拆迁人或承》租人选择货币补【偿或自行选购安置用!。房时其?被拆:。迁住房的建》筑,面积低于每》户45平方米—或低于被拆》迁住房使用人人【均15平《方,。米的可以增加—。货币补偿资》金,增加的货《币补:偿资金按照建筑面】积每户45平方米或!被拆迁住房使—用,人人均15平方【米(以下简称货币补!偿,面积低限标》准,)减去被拆迁房【屋建筑?面积:后乘以四《类地段拆迁补—偿评估基准价的【5,0,%,计算以增加的货币补!偿资金购买住房的该!部分房屋产》权归个人所有—   【  :镇海区、《北仑区、鄞州区货币!补偿面?积低限标准和—。有,关规定由各区人民】政府制定报市人【民政府批准》后施行? 】。 第四?十,条 海曙《区,、江东?区、江北区》享受最?低生活保障待遇的】私,有住宅用《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!调换的拆《迁人:应当在海《曙区、江东区、江】北区四?类、:五类地段《范围内提供建—筑,面积:不少于?38平方米(以【下简称最低生活保】障家庭直接》安置低限标》准)成套《。住房38平方米部】分互不结算产—权调换的差价—安,置用房超过38平】方米的超过部分【的价值按照本细则】第十三条规定评估金!额的90%确定【被拆迁住房超过3】8平方米部分—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!规定的?评估方式评估确定】双,方结算差价 !。    海曙!区、江?东区、江北区—享受:最低生活《保障待遇的》公,有住房承租人—要求作直管公房【安置的由拆迁人在】海曙区、江东区、江!北区四类《、五类地段》范围内提供》建筑面积不少于【3,8平方?。米的安置《住房安置用房超【过建筑面积38【平方米的双方—就超过部分》结算差价对超—过38平方米部分】的房屋价值按—照本细?则第十三条规定的】评估方式评估所【得金额的90%确】定对被?拆迁:住房超过38平方】米部分按照本细则】第十三条规定—的评:估方式评估确定拆】迁属直管公有住房】外的其?他,公有住房拆》迁人应当另》外,按被拆迁住房评估金!额的15%支付给】被拆迁人 》 , :    镇】海区、北仑区、【鄞州区享受最低生活!保障待遇的城市居】民家庭拆迁补—偿,安置办?法由各?区人民政府制定报】。市人民?政府批准后施行 】 , : 第四十一!条 本细则第三十】九条、第《四十条规定的—低限标准不适—用私有闲置住房【、出租私房、出借私!房、仅拥有》公用部?位面积私房》的被拆迁人在—市区范?围内:另,有住房的《被拆迁人、》承租人以及不符【合本细?则第三十四》。。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!出租、出借私房承】租人的拆《迁补偿安置》  —   本细》则第三?十九条、《第四十条的规定的】低限标准《不适用于江》。北区慈?城镇、庄桥镇—、洪:塘镇该三《镇,的低限标准和有关规!定由江?北区人?民政:府另行制《定报市人《民政:府批准?后施行 ! , 第四十二条 】住宅:用房:。被拆:。迁,人或承租人“户”的!。。认,定按照下列规定办理! :    —。 (一)租》。。住直:管公有住宅用房的】以租赁合同》为单:位,认定; 》  《  : (二)租住单【位自管公有住宅【用房的以《单位住?房,安排:调整时房产管—理部门?批准文件《的住:户名单为单》位认定;《 ?     (三)!租,住落实政策私—房的:以落实?。政策前租赁的户数为!。单位认定; 【 :     (四)】自住私?房或:。。租住、借住私—房的一般按》。照房屋所有权证【为单位认定》。房屋:拆迁暂停《办理有关《事项的通知发—布前被拆迁人或承】租人与其直系亲属】常住户?口分立实际居住互不!穿,户可以自然分割独】。立生活各自独—立使用的住房—建筑:面积在25平方【米以上另有独用厨】。房或拼用厨房可【以按照分《户认定被拆》迁,。人或承租人》及其直系亲》属在市区范围内另有!住房的或在房屋拆迁!暂,停办理有关事—项的通知发布后【分立常住户口的不作!分户:认定; 【     (五)】居住:成套住房的按照【一户认定; 【 ,     —(六)在房》屋,拆迁范围内被—拆,迁人、公有》住房承租《人或符合本细则第】三十二条、第三【十四条规定》条件的承租人以同】一户名?(含以夫妻对方【或未满18》周岁:子女:。名义作承租人的)拥!有或:租住2处或2处以】上公有住房(包括已!经按照房改政—策或以其他优惠价格!、按照优惠政策【购买的住房)—或,私有:住房的作一户—认定: 】 第四?十三条 本》。细则第三十九条【所称被拆《迁住:房使:用人是指在拆迁范】围内取得合法使用权!具有常住《户,口并实际居住的【人 : ?   ?  虽?有正式户口但系寄居!、寄养、《寄读人员在房屋拆迁!暂停办理《有关事项的通知【发布后?迁入户口《人员或在拆迁原址】以外:另有住房人员不作使!用人认定 —  《   虽无常住户口!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!视作使?用人  】   (一》)原有常住户口的未!婚,现役:军人;?。。。。 :     (二!)在市区以外地【区的配偶和已经【领,取结婚?证确无结婚》住房而?户口不?在,拆迁范围内的配偶】; —    (三)【按,照规定户口报在大中!。专,院校的学《生和户口《报在市区城》镇工作单位的职【工;   !。 , (四?),劳动教?养、:劳,动改造人员; !     (五)!临时去?境外以后仍要回原】地居住的《人员; 》  《   (六)因【入,学,入托原因户口—报,。在他处的1》8周岁以下被拆迁】人或承租人》的,子女 【 第四十四】条, ,本,细则第三十四—条、第四十一—条、第四《十二:条、:第四十三条所称的另!有住房包括》被拆迁?人、承租人及其配偶!。和未:满1:8周岁?子女:在市区另有》私有住房或另租住】公有住?房 》 》第四十?五条 拆迁住宅用房!由拆迁?人提供直接安置用】房但安置《用房系预售商品【房的拆?迁人:应当与被拆迁—人、:符合安?置条件的承》。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!协议中约定过渡期】限和周?转用房拆迁人—应当自领《取房:屋拆:迁许可证之》日,起24个月内向被】拆,迁人、符合》安置条件的承租人】提供安置用房 【 ,   》。  :过渡期间《的周:转用房具体过—渡方式由被拆迁人】、符:合安:置条件的承租人【选择可以由被拆迁人!或符合安置》条件的承租人自行解!决也可以要求拆【迁人提供由拆迁人提!供,周转用房的被—拆迁人、《符合:安置条?件的承租人》应当在拆迁人提供】安置用房后的4个】月内腾退《周,转用房?,到期不腾退周转用!房,的,应当:按照:合同的约定承—担违约责任由被拆迁!人,、符合安置条—件的承租人》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!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!之月起?到提供?安,置用房后的》。4个月内支付其临】时安置补《助费拆迁人超—过拆迁?安置补偿协议约定】的,过渡期限未提供【安置用房《的,应当自逾期》之月起按《照原标准的2—倍支付临时安—置补:助费  】   ?拆迁人提供周转用】房的拆迁人不—再支付临时安—置,。补助费拆迁》人超过?协议约定的过—渡期限未提供安【。置用房的《除,继续提供周转—用,房外还应当自逾期】之,。月起支付临时安置】补助费 !。 第《。四,。十六条 《拆迁人应当为住【宅,。用房的被《拆迁人、符》合安置条件的承租人!支付搬?。家补助费 —   》  对以预售商【品房作直接》安置用房《。的被拆?。。迁人、符合安—置条件的承租人【从临时周转房迁【往安置用房》时拆迁人应当再次】支付搬家补助费 ! 第四【十七:条 拆迁人、—被拆迁人、承租人】应当:按照规定解缴房屋】公用部位和共用设】施设备维修基金具】体规定由市》人民政府另》行制定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