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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章 住】宅用房拆迁》 第三十条】 拆迁?房产管理《部门直管和》单位:自管的公《有住宅?用房(以下简—称公有住房)—承租人?。可以申请《按照房改政策购买】承租的公有住房(】包括非?成,套住房)承》租,人,按照房?改政:策购房后《适用私有住宅被【拆迁人的《有关规定 》     公!有住房?的承租人在拆—迁通告公布的—开始签订拆迁补【偿安置协议》之日起30日内【未申请按照房改【政,策购房的适》用下:列规定 】    (一—)承租人要求—作公有住房安置并】自行选购安置—用房:的原租赁关系继续保!持但应当重新签【订公有住《房,。租赁:。合同承租人》所选购的安置用【房房价中与被拆迁住!房的评估金额—等值部分由》拆迁人?支付超?过部分由承》租人承担其相对应的!产权属承租人所有;!安置用?房,的房价低于被拆【迁住房的评估金额的!低于部分的70%由!拆迁人支付给承租】人其:余30%支付—给被拆迁人 【 ?。  :  (二)承租人要!求作公有《住房:直接安置的原—。租赁关系继》。。续保持但《应当重新签订公有住!。房租赁合同》直,。接安置的公》。有住:房价款按照本细【则,第十三条规定—的评估方式评估确定!该房价款与被—拆迁住?房的评估价款不【同的按照本款第(一!)项:的规定办理但对安置!用房的价格高于被】拆,房屋价格《的房产?管理部门直管的公有!。住房:的承租人可以不承】担安置用《房与被拆《迁住房面积相等部】分的差?价 】 第三十》一条 拆迁私有自住!用房、闲置》住房被拆《。迁,人选择货币补偿的】其货币补偿资金按照!被拆:迁住:房的评估《金额确定被拆迁人选!择,产权调换《并自行?选购:安,置用房的安》置用房的房价中【与被拆迁房屋评【估金额等值》部,分由拆迁人支付给】。房屋出售方》;,超过部分由》被拆迁人自行承担;!少于:部,分由拆迁人在—被拆迁?人搬迁后《10日?内,支付给被拆迁人 ! ,     被拆迁!人选择房屋产—权调换并由拆迁【人提供直《。接安置用房》的双方应当结算被拆!迁房屋与安置用房之!间的差?价   】  本条所》称私有自住用房是】指所有人本》人或其?直系亲属居住使用的!。住房直系亲》属使用?的住房?。如由该直《系亲属选择货币补】偿或产权调换的须经!所有人本人》书面同意或经公证机!关公证 【 ,    本条—。所称直系《亲属包括配偶、直】系血亲?和直系姻《。亲,直系血亲是指具有】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属!直系姻?亲是指配偶》的直系血亲 — 第!。三十:二条 ?。。拆迁应当发还—产权并予以腾退【归还、带户发—还的落?实政策私有住宅用房!。对被拆迁人的补【偿安置按照本细则】第三十一条拆—迁,私有自住用房的【有关:规定办理对》承租:人的补偿《安置:适用公有住房承租人!的有关规定但其拆迁!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!房屋:的评估金《额扣除比照》按,。。照房:改政策购房所需【金额后确定 【 , 《 第三十三—条 拆迁私》有出租、出》借住房被拆迁人与】承,租人或?借住人解除租赁、借!住关系的拆迁人【对被拆迁人》按照本细则第三十】一条的规定》进行补偿安》置对承?。。租人、借住人不【予补偿安置 】 : , 第三十—四,条 :拆迁属?承租人在198【3年12月》。17日国务院—城市私有房屋—管理:条例发布前已经【实际:。居住且有常住—户口:的出租、出》借私:房被拆迁人选择【房屋产权调换—安,。置的原?租赁:关系应?当,继续保持安置—用房由承租人居住双!方,应,。当重新?签订租赁《合同被拆迁》人选择货币》补偿安置的》按照:下列规?定,办理 【  :。  (一)被拆【迁人的?货币补偿资》金按照被拆迁住房】评估金额的》70%计《算确定在承租人搬】。迁并经拆迁》单位验收后10日】内由拆迁人支付给被!拆,。。迁人 ?     (!二)承租人可以选择!货,币,补偿也可以选—择自行选购安置用】房或要求由》拆迁人提供直—接安置用房其拆迁】补偿:资金按照被拆迁【住房评估《金,额的70%计算确定!承,。。租人要?求,由拆迁?。人提供直接安—置用房的双》方应当结算房—屋,。。差价 》 :   《 :被拆迁人《居住在拆《迁范:围外的?承租人应《。当将被拆迁人—详细居住地址—告,知拆:迁单位由拆迁单【位负责通知被—拆迁人办理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】。被拆迁人应当—。在被拆?迁房屋停电停水【之日前30日内提交!房屋产权等有关【证件提出拆迁补偿安!置的书面意见被【拆迁:人逾:期不作?答复、不办》手续或无法通知到的!对被拆迁人》按照货币补偿方【式进行补偿 !   ? 《。本条:第一款所称承租人包!括有常住户口的借住!人、承租人的—共同居住人不符【。合本条第《一款规定的承租【人条件或承租人(含!以,夫妻对?。方或未满18周岁子!女名义承租的)【在,市区范?。围内:另有住房《的不适用本》条第一款《的规定 《 【 第三十五条 房屋!拆,。迁暂停办《理有关事项的通【。知发布?前人:民法院?对本:细则第三《十四条规定》。的私有出租房屋【使用权纠《纷已经作出》限期归还房屋使【用权判决《。。但至拆迁通》告规定的停水停电之!日,归还期?限未满或期限已【满尚未执行或执【行未:果的仍按照私有【出租房屋有关规【定办理 ! 第三十六条 !拆迁按照房》改成本价或按照【房改:。综合价购《买的自住住宅用【房对被拆迁》人的拆迁补偿安【置适用私有住房【被拆迁人的》有关规定 】。     拆迁【按照房改《标准:价,购买但未按照—房改成本价》衔接补购的自—住用房被拆迁人【。选择货币《补偿或产《权,。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!拆迁时的房改—政策在搬迁期—限内办妥补购手续被!拆迁人逾期未办理】补购手续选》择货币补《偿的其?货币补?偿资金按照被拆迁人!和产权单位的产【权比例分配;选择】房屋产权调换安【置的按照被拆迁人所!占产权比例部分调】换,产权 【  :  拆迁《其他仅拥有部分【产权的房屋其拆迁补!偿安置?比照前款规定办理】 》 第三—十七条 拆》迁房:产,管理:部门代管的住宅用】。房对承?。租人适用公有住房承!租人的有关》。规定拆迁人还应当】将被拆迁住房的【货币补偿资金交房产!管理部门专户存储 ! ?     房—产管理部《门应当就被》拆迁房屋《的有: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!理证据保全》有关费用由拆迁人】承担 》 : : 第三十八条 拆!迁私有住《。房对仅拥有》房屋公用部位面【积,的被拆?迁人:实行货?币补偿?不,作产权调《换安置货币补偿资】金按照被《拆迁房屋公用部位】的评估金额确定【 《 第三【十九:。条 :海曙区、《江东区?、江:北区住宅用房被拆迁!人或承?租,人选择?货币补偿或》自行选购安置用【房时:其被拆迁住房的【建筑面积低于—每户45平方米或】低于被?拆迁住房使》用人人均15平方】米的可以增加货币补!偿资:金增加的货币补【偿资金按《照建筑面积每—户45平方米—。或被拆迁住》房使用人人均15平!方米(以下简称【货币补偿面积低限标!准)减去《被拆:。迁,房屋:建筑:面积后乘以四类地段!拆迁补偿《评,估基准价的50%】计算以增加的—货币补偿《。资金购买住房的该部!分房屋产权归—个人所有 》 ,  《   镇海区、北】仑区、鄞州区货币补!偿,面积:低限标准和有关规】定由各区人》民政府制《定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后》施行 — 第四十】条 海?曙区、江东区、【江北区享受最低生活!保障待遇的》私,有住宅用房被拆迁人!选择产?权调换的拆迁—人,应当在海《曙区、?江东区、江北区四类!、五类地段范围内】提供建?。筑面积?不少于38平方【米(以下简称最【低生活保《障家庭直接安置低限!。标准)成套住房3】8,平,方米部分互不结【算产权调换的差价】安,置用房超《过38平方》米的超过部分—的价值按照本—细则第十三条—规定评?估金额的90—%确定被拆迁住房】。超过38平方米【部分按照本细则第十!三条规定的评估方式!。评估确?定双方结算差价 】    ! 海曙区、江东区、!江北区享受》。最低:生活保障待遇的公有!住房承租人要求【作直:管公房安置的—由拆迁人在海曙区】、,江东区、江北—区四类、五类地【段范围内《提供建筑面积—不少于38平方米】的安置住房安置【用房:超过建筑面积3【8平方米的双方就超!过,部分结算差》价对超过38平【方米部分的房—屋价值按照本—细,则第十三条》。规定的评估》方式评估所得金额】的90%确定对【被拆迁?住房超过38—平,方米部分按照本细则!第,十三条规定》的评估方式评估【确定拆迁属直—管公:有住房外的其—他公:。有住房拆迁人应当】另外按被拆》迁住房评估金额【的15%支付给被拆!迁人 《  《  镇海区】、,北仑区、鄞州—区享受?最低生活《保障待遇的城市【居民家庭《拆,迁补偿安置办法由】各区人?。民政府制《定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后施行 — 【。 第四十一条 本】。细则第三十》九条、第《四十条规《定的:。低限标准不适—用私有闲置》住房:、出租私房、出借】私房、仅拥》有公用部位面积私房!的,被拆迁人在市区范围!内另:。有住房的被》拆迁人、承租人【以及不符合本细【则,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!定,条件的出《租、出借《私房承租人的拆迁补!偿安置 【   ?  本细则》第三十九条、第四】十条的规定的低限标!准不适用于江—北区:慈城镇、庄桥镇、】洪塘镇该三镇的【低限标准和有关【规定由?江北区人民政府另行!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施行 —。。 第】四十:二条 住宅用房被】拆迁人或承租人“户!”的:认定按照下列规【定办理 《     】(一)?租,住直管公有住宅用房!。的以租赁合同为单位!认定; 】    (二)租】住,。单位自管公》有住宅用房》的以单位住房—安,排调整时房产—管理部?门批:准文:。件的住户《名单:为单位认定; ! ,     (—。三)租住落实—政,策,私房的以落实政策前!租赁的户数》为单位认定》; —    (四)自住!私房或租住、借住私!房的一般按照—房屋所有《权证为单位认定【房屋拆迁暂停办【理,有关事项的通知发】布前被拆迁人或承】租人与其直系亲属】常住:户口分立实际居住互!不穿户?可,以自然分《割独立生活各自独立!使,用的住房建筑面积在!25平方米以—上另有独用厨—房或:拼用厨?房可:以按照分户认定被拆!迁人:或承租人及》其直系亲属在市区】范围内?另有住房的或在房】屋拆迁暂停办—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】发布后分立》常住户口《的不作分户认定; !  》   (五)居【住成套住《房的:按照一户认》定; 》。 :    (》六)在?房屋拆迁范围内【被,拆迁:人、公有住房承租】人,或,符合本细则第三十二!。条、第三十四条规定!条件的承租人以同】一户名(《含以夫妻对》方或未满18—周岁子女名义作【承,租人:的)拥有或租住2】处或2处以上公有】。住,房(包括已经按照房!改政策或以其—他优惠价《格、按照《优惠政策购》买的住房)或私【有住房的《作一户认定 ! ? , 第四十三》条 本细则第三十九!条所称被拆迁住房】使用人是指在拆迁】范,。围内:取得合法使用权具有!常,住户口并实际—居住的人 【     虽有】正式户口但》系寄居、寄养—、寄读人《。。员在房屋拆迁—。暂停:办理有关事项—的通:知,发布后?迁入户?。口人员或在拆迁【原址以外另有住【房人员?不作使用《人认定 —。     —虽无常住户口但属】下列:情况之一《的视作使用人 【    【 (一)原》有,。常住户口的未婚现】役军人; —  《   (《二,),在市区以外地区的】。配偶和已经》领取结婚证确—无结婚住房而户口】不在拆迁范围内的配!。偶; 《 :     (三)】按照规定户》口报在大中》专,院校的?学生和户《口报在市区城—镇工作单位的职【工;   !  (四)劳—动,教养、劳动改—造人员?;    ! (:五):。临时去境外以后仍要!回原:地居住的人员; 】   —  (六)因入【学入托原因户口报】在他:处的18周岁以下被!拆迁人或承租人的子!女 【 第四十四【条 本细则第三十】四条、第四十一条】、,第四十二条、—第四十三《条所称的另有住房包!括被拆迁人》、承:租人:及其配偶《和未满18周岁【子女在市区》另,有私有住房或另租住!公有住房《 】 第四十五条 拆迁!住宅用房《由拆迁人《。提供:直接安?置用房但安置用【房系预售商品房的拆!迁人应当与被拆【迁人、符合》安置条件的承—租,人在拆迁补偿—安置:协议:中约定过《渡期限和周转—用房拆迁人应当自】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!。之日起24》个月内向被》拆迁:人、符?合安置?。。条件的承租人—提,供安置用房 【    — 过渡期间的周【转用:。房具:体过渡方《式由被拆《迁人、符合安置【条件的承《租人选择《。可,以由被拆迁人或符】合安置条件的承租人!自行解?决也可以《要求拆迁人》提供由拆迁人提供周!转,用房:的被拆迁人、符合】安置:。条件的承《租人应?当在拆迁《人提:供,安置用房后的—4个:月内腾?退,周转用房,到期【。不腾退周转用房的】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!承担违约责任由被拆!迁人、符合安—。置条件的承租人自】。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!迁人应?当从其搬《。迁之月?起到提供安置用【房后的?。4个月内支付其临时!安置补助《。费拆迁人《超过拆迁安置补偿协!议约定的过渡期限】未提供?安置用房的应—当自逾期之月起【按照原标准的—2倍支付临时安置】补助:费 ? , :。    拆迁人提供!周转用?房的拆迁人不再【。支付临?时安置补《助费拆迁人超过协议!约定的过渡期限未提!供安置?用房: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!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!月起支付临》时安置?补助费 ! 第四十六【条 拆迁人应当为住!。宅用房的被拆—迁人、符合安置【条件:的承租人支付—搬家补助费 】 :    对》以预:售,商品房作直接安置用!房,的被拆迁人、—符合安置条件—的承租人从临时周】转,房迁往?安,置用房时拆迁人应当!再次支付搬家补助费! : 第—四十七条《 拆迁人、》被,拆,迁人、承租人—应当按照规定解缴】房屋公用《部,位和共用《设施设备维修基【金,具体:规定:由市人民《政府另行《制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