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? —第四章 住宅—用房拆迁 — 第三《十条 拆迁房—产管理部门》。直管和单《位自管的公有—。住宅用房《(以:下简称公有住房)承!租人可以申请按照】房改:。政策购买《承租的公有住房【(包括非《成套住房《)承租人按照房【改政策购《房后适用《私有住宅被拆—迁人的有关规—。定 《   《  :公有住?房的:承租人在拆迁—通告公布的开始【。签订拆迁补偿安【置协议?之日起?30日?内,未申:请按照房《改政策购房的适【。。用下列规定》 》   ? (一)承租—人要求作公有—住房安置并自行选】购安置?用房的原租赁关系继!续保持?但应当重新签订【公有住房租》赁合:同,。承租人所选购的安】置用房房价》中,与被拆迁住》房,的评估?金额等值部分由【拆迁人支付超过部】分由承租《人承担其相对应的产!。权属承租人所有;】安置用房的房—。价低于被拆迁—住,房的评估金额的低于!。部分的?70%由《拆,。迁人支付给承—租人其余30%【支付给被拆迁人 】 《。   ? (:二)承租人要求作公!有住房直接》安置的原租》赁,关系继?续保持但应》当重新签订》公,有住房租赁合同直接!安置的公有住—房价款按照本细【则第:十三条规定的评【估,方式评估《确定该房价》款与被拆迁住房【的,评估:价款不?同,的按照本款第(【一)项的规》定办理但对安置用房!的价格高于被拆【房屋价格的房产管】理部门直管的公有】住房的承租人可以】不承担?安置用房与被拆【迁住房面积相—等部:分的差价《 》 第》三十一?条 拆迁私》有自住用房、—闲置:住房被拆迁》人,。。选择货?币补偿的其货—币,补偿资?金按照被拆迁住房的!评估:金额:。确定:被拆迁人选择产权】调换并自行选购安置!用,房,的安置用房的房价中!与被拆迁房》屋评估金《额等值部《分由拆迁人支付【给房屋出售方—;超过部分由被【拆,迁人自行承担;少于!部分由拆《迁人在被拆迁人搬】迁,后10日内》。支付给被拆迁人 !。     被拆!迁人选择房屋—产权:调,换并由拆迁人—提,供直:接安置用房的—双方应当结》算被拆迁房屋与安】置用房之间的—差,价  【   本《条所称私《有自住用《房是指所《有人本?人或其直《。系亲:属居住使用的住【房直系亲属使用的】住房如由《该直:系亲属选择货币补偿!或产权调《换的:须经所?有人:本人书?面,同意:或经公证机关公证 ! ? ,    本条所【称直系亲属包括配偶!、直系血亲》和直系姻亲直系血】亲是指?具有直系血缘关系】的亲属直系姻亲是指!配偶的直系血亲 】。 — 第三《十二条 拆》迁应当发还产权并予!以腾退?归还、带户发还【的落:实政策私有住—宅用房对被拆迁人的!补偿安置按照本细】则,第三十一条拆迁私】有自住用房的有【关规定办理对承租】人的补偿安置适【用公有住房承租【。人的有?关规定?但其拆迁补》偿金额按照》被拆迁房屋的评估】金额扣除比照按【。照房改?政策购房所需—金额后确《定 】 第三十三—条 拆迁私有—出租、出《借住房被拆迁人【。与承租?人或借住人》解除租赁、》借住关系的拆迁人对!被拆:迁人按照本细则第三!十一条的《规,定进行补《偿安置?对,承租:人、借?住人不予补偿安置 !。 】第,三十:四条 拆迁》属承租人在1—98:3年12月》17日国务院城市】私有房屋管理条【例发布前已》经实际居住且—有常住户口的—出租、?出借私?。房被:拆迁人?选择房?屋产权调换安置的】原租赁关《系应:当,继续保持安置用【房由承租人居住【双方应?当重新签订租赁合】同被拆?。迁人选择货》币补偿安置》的按照下列规定【办理   !  (一)被—拆迁人?。的货币补《偿资金?按照被拆迁住房评估!金,额的70%计算【确定在承租人搬迁】并经拆迁单位验【收后10日内由拆】迁人支付《给被拆迁人 — : ,     (二【)承租人《。可以选择货币补偿】也可以选择自行选购!安置用房或》要求由拆迁》人提供直接安置【用房其拆迁补—偿资金?按照被拆迁》住,房评估金额的70】%计算确定承租人】要求由拆《迁人提?供,直接安置用房的【双方应当结算—房屋差价 !   被拆迁!人居住?在拆迁范围》外的承租人应当将】被拆迁人《详,。细居住地址》告知拆迁单》位由拆?迁单位?。负,责通知被拆迁—人办理拆迁补—偿安置手续被—拆迁人应《当在被拆迁房屋【停电停水之日前3】0日内提《交,房屋产权等》有关证?件,提出拆迁补偿安置】的书面意见被拆【迁人逾?期不作答复、不办】手续或?无法通知《到的对被拆迁—人按照货币补—。偿方:式进:行补偿 《    】 , 本条?第一款所称承租【人包括有《常住户口的借住人、!承租:人的共?同居住人不符合本条!第一款规《。定,的承:租人条件或承租人】(含以夫妻对方或】未满18《周岁子女名义承租】的,)在市区范围内另】有住房?的不适用本条第一款!的规定 《。 【 第三十五条 房】屋拆:迁暂:。停办理有关事—项的通知发布—。前人民法院对本细】则第三十《四条:规定的私有出租【房屋:使用权?纠,。纷,已经:。作,出限期?归还房屋使用权【判决:但至拆迁通》告规定的《停水停电之日—归,还期限未满或期限】已满尚未执行或执】行未果?的仍按照私有出租】房屋有关《规定办理《 , — 第三十六条 】拆,迁按照房改成本【价或:按照房改综合—价购:买的自住《住,宅用房对被拆—。迁,人的拆迁补偿—安,置适用私有住房【被,拆迁人的有关规【。定   】  :拆迁按照房改—标准价购买但未按照!房改成本价衔—接补购的自住—用房被拆迁人选择】货币补偿《或产权调换》安置的应当按照拆】迁,时的房改《政策在搬迁期—限内办妥补购手【续被拆?。迁人逾期未办理【补购:手续选择货币补偿】的其货币《。补偿资金《按照被拆迁人和产】权单位的产权比例分!配;选择房》屋产权调换》安置的按照》被拆迁?人所占产权比例部分!。。调换产权 【     —拆迁其他仅拥有【部分产权的》房,屋其拆迁补》偿安置比照前—款,规定办理 》 】第三十七条 拆迁】房,产管理部《门代:管的住宅用房对【承租人适用公有住房!承租:人的有关规定拆【迁人还应当》将被拆?迁住房的《货币:补偿:。资金交房《产管理?部门专户存储— 《。 ,    《房产管理《部门应当《就被拆迁房屋的有】关事项向《公证机关办理证【据保全有关费用由拆!迁人:承,担 》。 , ? 第三十八》条 :拆迁:私有住房《对仅拥有房屋公【用部位面积的被【拆迁人实行》货币:补偿不作产》权调换安《置货币补偿资—金按照被拆迁—房屋公用《部位的评《估金额确定 —。 】第三十九条 海曙】区,。、江东?区、江北《区住宅用《房被拆迁人或—承租人选择》货币补偿或自行【选购安置用房时其被!。。拆迁住房的》建筑面积低于每户4!5平方?米或低?于被拆迁住房使用人!人均15平方—米的可以增加货币】补,偿资金增加的货币】补偿资金按照建筑面!积每户45平—方米或被拆》迁住房使用人人均】15平方米(以下】简称货币补偿面积低!限标准)减去被【拆,迁房屋建筑面积后乘!以四类?地段:拆,迁补偿?评估基准价的5【0%计算以增加的】。货币补偿资金购买住!房,的该部分房屋产【权归个人所有—    】 镇海区、北仑区、!鄞州区货币补偿面】积低限标《准和:有关规定由各区人民!政府制定《报市人?民政府?批准后施《行 【 第四十条 】海曙区、江东区、】江北区享受最低生活!保障待遇的私有住宅!用房被拆迁》人选择产权》调换的拆迁》人应当在海》曙区、江《东区、江北区四类】、五类地《段范围内提供建【筑面积不少于—38平方米(以下】简称最低生活保障】家庭:直接:安置低限《标准)?。成套住房3》。8平方米部》分互不结算产权调换!的差价安置用房超过!38平方米的超过】。部分的价值》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!规定评估《金额的9《0%确定被拆迁住】房超过38》平方米部分按—照本细则《第十:三条规定《的评估方式评估【确定双?方结算差《价 ?    — ?海曙区、江东区【、江北区《享,受最:低生活保障待—遇的公?有住房承租人要【求作:直管公房安置的由】拆迁人在海曙区、江!东区、江《北,区四类、五类地【段范: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!少于38平方米的安!置住房安置用房【超过建筑面》。积38平方》米的双方就超过部分!结算差价《对超过38》平方:。米部分?的房屋价值按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】规定的评《估,方式评估所得金额】的90%确定—对被拆迁住房超过3!8平方米部分按【照本细则第十三条】规定的评估》方式评估确定拆【迁属直管公有—住房外?的,其,他公:有住房拆迁》人应当另外按被拆】。迁住房评《估金额的15—%支付给被拆迁人 ! 《   镇海】区、北仑区、—鄞州区享受最低生活!保障待?。遇的城?市居:民家庭拆迁补偿安】置办法由各区人民】政府:制定: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施行 ! 第四十【一条 本细则第【。三十九条、第四十】条规:定的低限标准不适用!私有闲置《住房、出《租,私,房,、出借私房、仅拥】有公用部《位面积私房的被【拆迁人在市区范围内!另有住房的被—拆迁:人、承租人》以及不符合本—细则第三十四—条第一?款规定条件的—出租、出借》私房承租人的拆迁补!偿安:置    ! 本细则《第三十九条、—第四十条的规—定的低限标准不适用!于江北?。区慈城镇《、庄:桥镇、洪塘》镇该三镇的低限【标准和有关规定【由,江,北区人民政府另【行制定报市》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! — 第四》十二条 住宅用【房被拆迁人》或承租人“户—”的认定按》照下列?规,定办理 —     —(一)租住》直,管公有住宅》。用房:的,以租赁合同》为单位?认定; 》     【(二)租住单位自】管公:有住宅用房的以【。单位住房《安,排调:整,时房产管理部门批准!。文件的住《户名单为单位认定;!。 ?。     (三)!租,住落实政策私房【的以落?实政策前租赁的户】数为单?位认定;《 :     【(四)自住》私房或?租住、借住私房【的一般按《照房屋所《有权证为单位—认定房屋拆迁—暂停办理有关事项】的,通知发布前被拆【迁,人或承?租人与其直系亲【属常住户口分立【实,际居住互《不穿户?可,以自:然分割独立》生活:各自独立使》。用,。的住:房建筑面积在25平!方米以上另有独用】。厨房或拼用厨房【可以按照《分户认?。定被拆迁人或承租人!及其直系亲》属,在市区?范围内另有住房【的或在房屋拆—迁暂:停办理有《关事项的通》知发布后分立常住】户口:的,不作分户认定—; : 《    (》五)居住成套住房】的按照一《户,认,定; —     》(六)在房屋拆迁范!围内:被拆迁人、公—有住房?承租:人或符合本细则【第三十二条、第【三十四条规定条件】的承租人《以同一?户名(含以夫妻对】方或未?满18周岁子女名】义,。作,承租人的)》拥有或租《。住,2处或2处以—上公有住房(包【括已经按照房改【政策或以其他优惠价!格、按照《。优惠政策《购买的?住房:)或:私有:住,房的作?一户认?定 — 第四十三】条 本细则第三【十九条所《称被拆迁《住房使用人》是指在拆迁范围【内取得合法使用【权具有常《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的!人 ? :   ?  虽?有正式户口》但系寄居、寄—养、寄读人员在房屋!拆迁暂停办理有【关,事项的通知》发布后迁入户口人员!或,在拆迁原《址以外另有住房【人员不作使用人认定! , :   《  虽无常住—户,口,但属下列情况—。之一的视《作使用人 》 ,  《 ,  (一)原有常住!户口的未《婚现役军《人;   !  (?二)在市区以外地】区的配偶和》已,经领取结婚证确【无,结婚住房而户口【不在拆迁范》围内的?配偶; 《。     】(三)按《照规定户《口报在?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和!户口报在《市区城?镇工作?单位:。的职:工;  】   (四)劳【动教:养、劳动改造人员】;  【   ?(五:)临时去境外以【后仍要回原地居住】的人员; —。     (六!)因入学入托原因】户口报在他处—的,18周岁以下被【拆迁人或《。承租人的子女—。 】 第四十四条— 本细则第》三,。。十四条、第四十一】条、第四《十二条、第四—十三条所称》的,另,有住房包括被拆迁】。。人、承租人及其配】偶和未满18周岁子!女在市区另有私有】住房或?另租住公《有住房? 》 第四—十五条 《拆迁住宅用房由【拆迁人提《供直接安置》用房但安置用房【系预售商品房的拆】迁人应当与被拆【迁人、符合安置条件!的承:租人在拆迁补—。偿安置协《议中:约,。定过渡期限和周转】用房拆迁人应当【自领取房屋》拆迁许可证之日【起,24:个月内向《被拆迁人、符合安置!条,件的承租人提供安】置用房 》 :     过渡期】间的周转用》房具体过渡方式【由被:拆迁人、符合安【置条:件的承租人选择可以!由,被拆迁?人或符合安》置条件的承》。租人自行解》决也可以要求拆迁人!提供由拆迁人—提供周转用房的被拆!迁人、符合》安置条件的承租人】应当在拆迁人—提供安置用房后的】4个月内腾退周【转用房,到期不腾】。退周转用房的—应当按照合同的约】定承担违约》责任由被《拆迁人、《符合安置条件的承租!人自行解决周转用】房的拆?迁人应当从其搬【迁,之月起到提》供安置用房后的4】个月内?支付其临时》安置补?助费:拆,迁人:。超过拆迁安置补【偿协:议,约定的过《渡,期,限未提供安》置用房的应》当自逾?期之:月,起按照原标准的【2倍支付临》。时安置补助》。费 ? :     拆迁人】提供周转《用,房的拆迁《人不:再支付临时安置【补助费拆迁人超过】。协,议约:定的过渡《期,限未提供安置—用房的除《继续提供周》转用房外还应当【。自逾期之月起支付】临时安置《补助费? ? : 第四十六】条 拆迁《人应当为住》。宅用房的被拆—迁人、符《。合安置条件的承【租人支付搬家补助】费 《     对以预!。售商品?房作直接安置用房】的被拆迁人、符合】安置:条件的承租人从临时!周转房迁《往安置用房》时,。拆迁:人,应,当再次支付搬—家补助费 — , 第四十七】条 拆迁人、被拆迁!人、承租人应—当按照规定》解缴房屋公用部位和!共用设施设备维修】基金具体规定—由市人民政》府另行制定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