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《八章 ? 建设基》地的绿地 】第四十一条 各】类建设基地》内的绿?地面:积占:基地总面积的比例】(以下称绿地率)必!须符合西宁市—城,。市园林绿《化,。管理条?例规定的指》标 【 第四十二—条 计算绿地率】的绿地面积包括建】设基地内《的,集中绿地面积和房】前屋后、街坊—道,。路两侧?以,及规定的建筑间距】内的零星绿地面【积绿地率规划控制指!标如:。下 :。 ,   (》一)居住区旧—城区不得《低于30%规划【新区不得低于35%!。;   (】二):工业企业、交通枢】纽、:仓储、?商业中心等不得低于!30%;《 :   (》三):学校、医院》、休(疗)》。养院所、机关团【。体、公共文化设施】、部:队等:单位不得低于40%!;  —。 (四)产生有害】气,体及污染的工厂【不得低?于45%并按国家标!准营造防护林; ! :。。 , , 第四十三条 !公共绿地《指标按?居住人口规》模分别为组团不少】于0.5M2/人】小区不少于1—.0M?2/人居住区不【少于1.5M—2/:人旧城区不低于【相应指标的7—0% 《 , ?。 第四十四—条 公《共绿:地的设置应满足至】少有三?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!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!。。线范围之外;沿城】市道路两《。侧,小于:8米的绿《。化隔离带《及面积小于4—00平方米的—绿地不得《作为公共《。绿地计?算 》 第》四十五条 一个】街区内的《集中绿地可按—规定的?。指标进行统一规划】、统一设计、统【一建设、综合—平衡:在符合?整个街区公共—绿地指标的前提下】可不在?每块建筑基地—内平均分布》 ? 》第四十六条 【位于旧城区的建筑基!地确:实难以?达到规定绿化—指标的?经城市规划管理部】门和园林管理部【门同:意可将屋面地栽绿】化面积(每》块面积不得小于10!0平方米)折—算成地面绿地—。面积其折算公式【如下:F=M×《N 《   ?  式中F地—面绿地面积 !。      —   ? M屋面地栽绿化面!积       !    N有效【系,。。数,。(见表八1)  !  : 表八~《1 : : : , 】 —屋面标高与基地地】。面,的高差(单位米【) 》 有—效系数(N)— , , ,。。 】 】 小于、等于1.!5 — 1.0 ! 【 《。 》 ,大于1.5小于、】等于5.《0 】 0.70 — 《 — 《 大于5.!0小:于、等?于12.《。0, 0!.50 》 — ? : ,。 大于1!2.0小于、等于】。。1,8.0 《 《 0.3—0 ? 》 — 【。大于18.0 【 , 0【 】  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