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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【 建筑—物的高度《控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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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 建!筑物的高度》除必:。须,符合日照、》建筑间距、消防【等方面的要求外应】同时符?合本章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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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条 !在有净?空高度限制的—飞机场、气象—台、电台《。和其他无线电通讯(!。。含微波通讯》)设施周围的新【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建》筑,物其控制高》度应:符合有?关净空高度限制【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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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,三十八条 被列入!文物保?护范:围的:单,位和建筑其》周围控制《地带内新《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!。筑,物其控制高度—应符合?建筑和文物保护【的有关规定并按【经批准?的详细规划》执行
》。
? 第三《十九条 沿城【市道路两侧新建【、改建、扩》建的建筑物的控制高!。度应符合下》列规定(《附图四)
》。
(一】)沿路?一般建筑的控制【高,度(H)不得超【过道:路,规划红线宽度(w】)加建筑后退距【离(S)《之和的1.》5,倍即H≤1.5(】W+S)《;
《 (》二,)沿路高《层组合的控制—高度按H《≤,1.5 控制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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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】中A沿路高层组【合,建筑以11》.5的高度角在【地面:。。上投影的总面积
! 】 W道路规划】红线:宽度
【 S!沿路:。建筑的后《退,距离
【
第四十条【 建筑物》临接两条以上道【路的: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!红线计?算,其控制高《度
建筑物】。直接临接或其面前】道,路临接广场、河道】、,电力:线路保护区的在计】算控制?高度时可将》广场、河道、—电力线路《保护区的二》分之一宽度计为【道路规划《红线宽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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