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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《。 第三【。章 建设用—地规划管理 【 第二十三条 按!照国家规定需—要批准?、核准或者》以划拨方式》提供国?有土:。地,使用:权的建设《项目建设单位—在报送有《关部门批准或者【核准前应当》依,照浙江省城乡—。规划:条,例的:有关规定向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。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!;其他建设》项目不需要申请核】发选址意见书 !    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经!审,查,认为符合城乡—规划的应当依法【核发选址《意见书并提出规划条!件;认为不符合城乡!规划的应《当书面说明理由 ! ? 第二》十四条? 建设单位应当【在,取得选址意见书后一!年内取?得建设项《目批准、《核准:文件且?应当在取得选址【意见书后两年内【取得建设用》地规划许《可证:期满需要延续的应】当在:期限届满《前三十日内》向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申请办《理,延期手?续;申?请延续?的次数不得》超过两次每次延续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!;,逾期:未申请延续、延【续申请未获》批准:或者在规定的期限】内未取得建设—用地规?划许可证的选址意见!书失效 】 , 第二十》。五条 ?建设用地的规—划条件根《据控:制性详?细规划、专项—规,划和建设《项目的具体情—况确定需要建—设单位编《制修建性详细规划】的,应当在规划条件中予!以明确 《    !规划条件《分为强制性内容【和引导性《内容强制性》内容一般包》括用地?位置、用地面积、用!地性质、容积—率,、建筑密度》、建筑高度、绿【地率、公共服务【设施、基础设施配套!要求和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要《求等;?。引导性内容一般【。包括建筑《形式、色彩、风格要!求,。等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可以根据相—关规划的要》求和建设《用地的性质将—引导:性内容调整为强【。制性内容;涉及地下!设施:与周边地《区设施相互》。联通的由城乡规【。划主管部门》。在规划条件中予【以明确 】。 第二十六条】 在原有土地上进行!建设的建《设单位应当》向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单:独,申请规划条件城乡】规划主管《部门根据控制性详】细规划、专项规划和!。建设项?目的具体情况提【出规划条件》    】。 按照前款规定】单独提?出规划?条件的?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可以根【据建设项《目的具体《情况:设定规?划条件的有效—。期,规划条件的有效期不!超过两年建设单【位,。可以: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!内向: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!延续手续;申—请延续的《次,数不得超过一次延续!的期限不得》。超过:一年逾期《未申:请延续?或,者,延续申请未》获批:准的规?划条件失《效  —  ? ,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!。有土地使用》权的建设项目城乡规!划主管部《门应当在出让前【提出规?划条件规划条件应当!作为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】让合:同的组成部》分 — 第二十—。七条: 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:的办理依《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乡规划法、浙【江省:。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!执行 《 第二】十八条 建》设单位或者个—人应当?按照规划条件—进行建?设;确需变更规划】条件的应当经城【乡规:划主管部门批准 】 ,    》 通过招—标,、拍:。。卖、挂牌等》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!地使用权的住宅、】商业、办公》类建设项目》因城市(镇》。)总体规《划,、控:制性详细规》划和专?项规划调整或者【。修编造成地》块建设条件发生变化!。或者因城市基础设施!、公共设施建设【需要:导致已出让地块的】相,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!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可以向城乡规】划主管?部,门,申请变更《规划条件但不—得改变?规划条件确》定的用地性质—提高:规划条件《。确,定的容积率、建筑】高度或?。者建筑密度降—低规划条件确定的绿!地率或者减》少,规划条?件确定?的基础设施》、公共服务配套【设施 — 第》二十九条 》各,类开发区《和城市新区应当纳】入,统一规?。划,和管理其用地规【模,不得突?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。确定的城《市建设用地总规模】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!设应当合理确定【建设规模和》时序充分利》用现有市《政基础设施和公共】服,务设施严格保—护自然资源和生【态环境体现》地方特色 】   —城市建成区的改【建应当?合理确定《拆迁和建设规模有】计划地?对危房集中》、基础设施落后等】。地,段,进行改建涉及历史】。文,化街区、历史建筑以!及自然景观敏感区域!的,应,当符合相关法律【、法规的保护要【求 !。第三十?条 城?乡建设和发展—应当注重地下空间的!开发:与,综合利用遵循统【一规划、《分层开发、》合理利用的原—则充:分考:虑防灾减灾、—人民防?空等需要与地面设】施建:设相结?合    ! 利用《地,下空间进《行建设的项目—应当符合地下空间】规划建设单位或者】个人应当《向城乡规《划主管部《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!手续;涉及军事、文!物保护、《。人民防空、市政基】础设施、河道和环境!保护的地下建—设项目应《当符合相关法律、法!规的规定 】   地下建!设,项目应?当,在地下空间规—划确定的层》次空间进《行建设不得》占用其他层次空【间进行建《设 —。 第三十一条! 鼓励节约集约利】用土地 【   ? 城乡小型市】政公用设施、—公共安全设施—、停车场等》建设项目可以根【据实际需《要结合公园、广【场、绿地等公—共用地进行安排 】  《 , 城乡—规划已改《变用地?。性质但近期建设规】划中暂不实施改造】的工业?、仓储?类地块在符合国【。。家和省、市有关【。规定,?且不改?变工业、仓储—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有!关单位或者个人可】以向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提出改建—、扩:建申请 》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