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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章 》。 建设用地规划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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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按】。照国家规定》需要批准、核准或】者以划拨《方式提?供国有土地使用权】的建设?项目: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!部门批准或者核【准前应?当依:照浙江省城乡—规划条例的有关规】。定向城乡《规划主?管,。部门申?请核发选址意见书】;其他建设项目【不需要申请》核发选址意》。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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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—乡规划主管部—门经:审查认为符》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依!法核发选址意—见书:并提出规划条—件;认为不符合【城乡规划的应当【书面说明《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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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。十四条 建》设单位应《当在取得选址意【见书后一年》内取得建《设项目批准、—核,准文:件且应?当,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!两年内取得建—设用:。地规划?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!的应当?在期限?届满前三十》日,内向城乡规划—。主管部门《申请办理延期手续】;申请延续的次【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!。延,续的:期限不得超过一年;!逾期未申请》延续、延续申—请未获批准或者在规!定的:期限:内未:取得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的选址意见书!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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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五《条 建设用地的规】划条件?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!、专项规划和建设项!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需!要建设单位》编制修建《性详细规划的应当】在,规划条?件中予以明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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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!划条件?分为强制《。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!强制性内容一般包】括用地位《置、用地面积—、用地性质、容积率!、建筑密度、建筑高!度、绿?地率、公共服—务设施?、基础设施配套【。要求和地下空间【。开,发利用?要求等;引导性【内容一般包》括建筑形式、—色彩:、,风,格要求等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可以根据【。相关规划《的要求和建设用【地的性质《将引导性内容调整】为,强制性内容;涉【及地下设施与周边地!区设施相互联通的】由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在:规划条件中予以明】。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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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六条《 在原有土》地上进行建设的【建设单位应当—向,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单!独申请规划条件城】乡规划?主管部门根据—控制性详细规划、】专项规划和建—设项目?的具体?情,况提:出规划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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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按:照前款规《定单独提出》规划条件《的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可以根【据,建设项目的具体情】况设定规划条件【的有:效期:规划条件的有—效,期,不超过两年建设【单位可以在期—限届满前《三十:日内向原核》。发机关申请》办理延?续手续;申请延续】。的次数不得》超过一次《延续的期限不—得超过一年逾期【未申请延续》或者延?续申请未获批准的】。规划条件失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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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出让!。方式:。提供国有《土地使用权的建【。设项目城乡规—划主管部《门应当在出》让前提出规划条件规!划条:件应:当作为?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合《同的组成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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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七条 — 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的办理依—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】、,。浙江省城《乡规划?条例的?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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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八条 建设单位】或者个人应当按照】规划条件进行建设】;确需变更》规,划,条,件的应?当经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批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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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招—标,、拍卖、《挂牌等?出让方式取得国有】土地使用权的住宅、!商,业、办公类》建设项?目因城市(》镇)总?体规划?、控制性详》细规划和《专项规划调整或者修!编造成?地块:建设条件发生变【化或:。者因:。城市基?础设施?、公共设施》。建设需?要导致已出》让地块?的相关建设条件发生!变,化,建设:。单位:或者个人可以向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。申请变更《规划条件《但不:得改变规划条件【确定的用地》性质提?高规划条《件确定的《。容积率、建筑—高度:或者建筑密度降低】。规划条件确定的绿】地率或者减》少规划?条件:确定的基础设—施、公共服务配【。套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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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【条 各类开》发区和城市》新,区应当?纳入统?一规:。划和管理其》用地: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!用总体规划确定【的城:市建:设用地总规模城【市新区的开发和建】设应当合理》确定建设《。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!。。现有市政基础设【施和公?共服务设施》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!生态环?境体现地方特—色
! 城市建成区【的改建应当合—理确:定拆迁和建》设规:模有计划地对—危房集中、基础设施!落后等地段进—行改建涉及》历史: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!以及:自然景观《敏感区域的》应当符合《相关:法,律、法规的保护要】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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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条 城乡建》设和发展应当注【重,地下空间的开发【与,综合利用遵循统一】规划、分层开发【、合理利用的原则】充分:考虑防灾减灾—、人民防《。空等需要与》。地面设施建设相【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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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【用,地下空间进行建设的!项目应当符合—地下空间规划建设】单,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!乡规:。划主管部门申请【办理规划许》可手续;涉》及军:。事、文物《保,护、人民防空、市】政基础设施、河道和!环境保护《。的地下建《设项目应《当符合相《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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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建设项】目应当在地下空【间规划确定的层次空!间进行建设不—得占用其《他层次空间进行【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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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一条 鼓励节约集!约利用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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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!小型市政公用设施】、公共?安全设施、停车【场等建设项目可以根!据实际需要结—合公园?、广:场、:绿地等公共》用地:进行: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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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乡规划已—改变用地性质—但,近期:建设规划中暂—不实施改造的—工业、仓储类地【块在符合国家和【省、市有关规定【,,且不改变《工,业,、,仓储用地性质的【前提下有《关单位或《者个人可《以向: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。。提出改?建、扩建《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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