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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章 《。城乡规划的制定【与修改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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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编【制城:乡,规划应当按照—计划进行城乡—规划编制计划由市】、县(市)人民【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—组织制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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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】制城乡?规划应当符合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!关,。技术规范的要求并】使用坐标系、—高程系统一》的地形图《
第!十一条 城乡—规划按?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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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一)本市行政区【。。域编制城市总体规划!各县(市)行—政区域编《制县(市)域总【体规划跨《县(:市)区或者跨镇【(乡)?行政区域的特定【区域编制次》区域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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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城市总体规》划、:县(市)域总体规】划确定的中心城【编制: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!细规划;中心城【以外区域《编制镇的总体规划】和控制性详细规划】、乡规划以》及村庄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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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三)市、县【(市)行政区域【根据需要编》制各类?专项规?划;:
!。 (四)《城市、镇重要地段】可以编?制修建性《详细规划、城市设计!。
】 县?(市)域《总体规划编制后【可以不单《独,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!地镇的?总体规划《或者县级市城市总体!。规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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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城】市(镇)总体规划】、县(市)》。域,总体规划、控—制性详细规划、修】建性详细规划、乡】规划、村庄规划的编!制与审批依照中华】人民:共和:国城:乡规划法和浙江【省城:乡规划条《例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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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本】市各类开《发区(园区)的规划!由市、县《(,市)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,会,。同开发?区(:园区)管委会—组织:编,。制并按?有关:规定程序审批—各类开?发区:(园:区):的,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!体规划或《者县(市)域—总体规划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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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:。。 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跨县(《市)区的次区域【规划由市城乡—规划主?管部门组织编制【报市人民政》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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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和县(!市)行政区域—内跨镇(《乡)的次区域—规划分?别由市或者》县,(,市)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组织编制》报市或者县(—。市)人民政》府审: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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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跨县(市《)区的次区域规划应!当在城?市总体规划的基础】上编:制并:符合县?(市)域总体规【划跨镇(乡)—的次区?域规划应当在县【(市)域总体规划】的基础上编制经批准!后作为该区域其【他相关?城乡:规划编制的》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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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,十五条?。 市、县(市)和】镇人民政府应—当依法组《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!经市、县(市)【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或镇人《民代表大会》审议报?总体规?。划审批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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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与总体规划同】时,编制的?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与!总体规划一并依法】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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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六,条 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可以在城【市总体?规,划、县(市)域总体!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!制分区规划用—以指导相关控—制性详细规划的编】制分:区,规划由市、县(市)!人民政府《审,批
】 第十?七条 市、县—(市)行《业主管部门应当按】照各自职责会同城乡!规,划主管部《门根据总体》规划的要求对—涉及城乡《空间安排的基—础设施、公益性【的公共服《务设施、商业网点、!水,系、绿?化、防灾减灾、地】下,空间开发利用、【旧城改造与更新、村!庄布局、户外广【告设置等组织—编制专项规划—报市: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审批各类专项【规划之间应当衔接】控制性详细》。规划应当落实各类专!项规划的有关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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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各区?。可以根?据本区?经济社会发展—的实际需要由行业】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!划主:管,部门组织编制—各类专项规划—的实施?方案:经,区人民政府和市【行业主管部门—审查同意后由市城乡!规划: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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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法律、行政—。法规:。对,专项: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另!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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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八条 《市,、,县(市)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、镇人民政】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!地段:的城:市设计报市、县【(市)人民政府【同意后纳入控—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!计应当对城市建筑、!公共空间的形态、】布局和景观各—要素进行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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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九条 乡人【民政:府组织编制》乡规划镇《(乡:)人民?政府组?织,编制村庄规》划乡规划和村庄【规划应当从实—际出:发结合当地》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!条,件体现乡、村特色和!。。新农村建设的要【求对一定时期内【。乡、村社会和经济发!展、土地《利用、基础设施及公!共服务设《施、人居《环境治理等各项【。建设进?行全面?部署实现《社,会,、经济和生》。态效益?的统一
! 第二十条— 城乡规划的组织】编制机关应》当定期对城》乡规划的实施情况】进行评估并根—据评估情况》。依法修改、》。。补充和完善城乡规】划的相关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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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一条 —总体规划《。的具体内容应当通过!次区域规划、分【区规划、专项规【划、控制性》。详细规划等规划【进行深化和完—善在深?化和完善中需要【对,强制:性内容进行》变,。更的应当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城乡【。规划法、《浙,江,省城:乡规:划条:例的规定修改、报批!
第!二十二条 因总体规!划、次区《域规划的修改—或,者经评?估确定需要对专项】规划总体布局、层】级体系、建设—。标准等系统》性内:容进行修改》的应当?由组织编制》。机关报原审批机关同!意后:。编制修改方》案修:改后的专《项规划?。按,照,原审批程序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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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:款规定之外的专项】规划的局部调整【由组织编制》机关采取论证会、】座谈会、公示—等,形式征?。求规:划地段内《利害关?系人的意《见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,应当将局《部调整方案报—原审:批机关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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