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三章 房地】产,交,易
《
第一节 房地产转!让
第二十二】。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!房地产权《利人通过法定程序将!其房屋所有权连【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!的国:有土地使用权转【移给他人的行为主要!包括 ?
《 《(一)?买卖:(含以房地产清偿债!务下同?);
】 (二》)赠与、继》承、划拨;
】 (【三)产权调换; 】
】(四)以房地产合】资合作、作》价,入股房地产权属发生!转移:的;
— (五)】因收购、兼并或【者合并?企业:。房地产权属发生【转移:的;
!。 ,。 (六)房屋—拆迁:中房屋?所有权人《以产权?调,换形:式获得期房》。权利房地《产权属?发生转移的》;
】。。 :(,七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《其他情形
—
第二!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!。之,一的房地产》不,得,转让 ?
《 (一)【权属证?明与标的物不符【的; ?
》 : (二)《权属证明《被注销?、吊销或《者因其他《原因失去效力的;】
? : , (《三):属拆迁冻《结通:知书确定的时效范围!内的;
》
, : (四—)产权共有》。房屋其他共有—人不:同意:转让的;
! : (五)已设定抵!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!。的;:。
》 , ?(六)未按规定【缴纳土地使用—权出让金和未取得】国有土地使用证【的;:。
【 (七)》按有关法律、—行政法规规定不得】转让的
—
?
第二十—四条 同幢房屋分割!转让的?各房地产权利人按相!应比例占有土—地,使,用权
】 建《筑设计为独》立成:套的:房屋不得《分,割转让 《
配!套使用?。。的房屋附属设施、】。。附属设备《、共用?部位不得单独—分割转?。让
》
第二【十五条 《。房地产?转让人应当》向受让人如实—告知房地产权—属、质量安全现状和!有关抵押关》。系、共有关系—、租赁关系等情况 !
《 ?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!订,书面合?同房地产转》让合同?。应当载明当》事人的姓名或者名】称、:住所房地产的—基本情况、成交【价格当事人的权【利、义?务及违约责》任土地使用》。权取:得的方?。式、使用性》。质和剩余使用年限等!内容
》 房地】产转让人在转—让合同签订之日起】30日内应》当持相关的》房屋所?有权:证连同该《房,屋占用范《围内的国有土—地,使用:。。权证和书面合同到房!产行政主管部门申办!房地产转让登记备案!手续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应:当自受?理之日起5》个工作日内办结【转让:。登记备案《手续或者书》面作出不予登记【备案: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!
】第二:十六条 与转让人具!有共有关系》的房地产《权利人、与转让人具!有租赁关系》的承租人依》。次享有房《地产转让的优先购买!权房:地产转让人应—当在房?地产转让书面—合同签?订前:。3,0日通?。知共有权人或—者,承租人
【 : ?对涉及共有关系或】者承租关系》的房地产《转,让转让人在申办【转让登记《备,案,手续时应当》出具其他《共有:权人或者承租—人同意转让》或,者放弃优《先购买权《的书面意见并对其真!实情况负《责 :
,
第】二十七条《 房地产转让—当事人在申办转【让登:记备案手续》时应当如实》申报房地产交易价格!并按有关法律法规】缴纳:。税,费
?
,。
第二十!。八条 商品房销售包!括商品房现售和【商品房预《售,商品房销《售以套内建筑面积】作为:计,价依据商品》房买卖合《。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!载明共用部位—及设施
【
第二【十九条 商》。品房预售《预售人应《当取得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核发的商品【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!的不: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!
,
? ? 取得?。商品房?预售许?可,证应当具《备下列?。条件有关文件应【当作为商品房预【售许可证附件向预购!人提供 《
— (?一)持有营》业执照和房地—。产开发资质》。等级:证书;
》
? (二—)持:有取得国有土地【使用权的有》。效证明?。;以出让《方式获得土》地使用权的已按照土!地,管理法律法》规的规定缴纳了全部!。土地:。使用权出让金取得】土地使用《权证:书;
【。 (三)【持,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、建设》工,程规:划,许可证?和,施,工许可证;
【
(四!)按提?。供预售的商品—房计算投入》开发建设《。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!资的:3,。5%:以,上;
《
》 (五《。)具有完备的—商品房预售》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!明商品房的位置【、商品?房分层平面图、装】修,标准、施工进度【和竣工、交付—使用时间、》预,售总面积、交付【使用后?的物:业管理、预售商【品房价格、付款方式!和商品房预售款【专用账户等内容; !
【 ,(六)涉《及房屋?。拆迁:的已取得房屋拆【迁行政主管部门【核发的拆迁许—。可证书;
【 (【。七)拟预售商—品房及其占用范【围,内的土地使用权【未设定抵押权—或者:。设定抵押权而—抵押权人《书面同意预售; 】
(!八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条件
! 进行】小,区建设的预售人可以!分期向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:申办:商品房预《售许可证 》
【 第:三十条 房》产行政?主管部门收》到申请后应当依【。照本条例规》定的:条,件对项目进行核实自!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!工作日内《核发商品房》。预,售许可证或》者,书面发出不予核【发的通知并说—明理:由 :
?
《 第三十《。一条 ?商品房预售》许可证应当载明预】售名称和预售商【品房项目的座落【位置、栋《号、房?号、楼层、》用途、建筑面积、】性质
《
》 准?。予预售的《商品房总面积不得超!过,国有:土地使用权出—让合同约定的商品房!面积
! 第三《十二条? ,商品房预售预售人】应当向?预,购人提供下》列资料或者其复【印件:
》 (一)营业!执,照;
! (二《)土地?使用权证明》;
【 (《三)商?品房预售许》可证;
— (四)!商品房预售面—积预测报告书—;
— ,。 : (五)项目及【其,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!图;
— 》(六)商《品房的结构、—。户型、?。装修标?准;
— (七)施!工进度和竣工—交付:使用:时间;
》
《 (《八)预售商》品,房价格、《付款方式《和商品房预售款【专用账?户
《 :
第》三十三条 房—地产开发企》业,应当:。自商:品房预售合同签定之!日,起30日内到—商品:房所在地的》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】发主:管,部门和负责土地【管,理工作的部门备【案
》。
第—三十四?条, ,商品房预售时实【行实名制《预,售款应?当由预售人委托【设,立预售?款,专,。用账户?的商业银行代为收】取预购人凭银行缴】款,凭证向预售》人换领发票
【
—。 预售款应当—专款:专用由具备合法资质!的工程监理机构根据!建筑工程承包合【同规定的进度计划】和工程?实际进度书面—通知代收预售—款的银行向》预售人划款未经工】程监:理机构书面通知代】收预售?款银行不《。得直接向《预售人划款》。
— 工《程监理机《构和代收预售款的】银行对?预售:资金监管不当给【预购人造成损失的应!当与:预售人承担连带赔】。偿责:任
】 一?个预售项目只—能开设一个商品【房预售款专用账户】;多:个预售项目应当分】别设立商品房预【售款:。。专用账户 》
】第三十?五条 非因基础设施!建设:。或者公共《利益需要不得对【已预售商品房—。项目的建筑容—积率或者户型、结构!、环境整体布—局,作出变?更
》 预—售人改变已经预售商!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!。率或者改变已预【售商品房的》户型、?结构、环境整体布局!的须经规划、土地】、房:屋、建设、》消防等行政》管理部门批准办【理商品房预售—许可证变更手续 】
】经规划、土地—、房屋、《建设、消防等行政管!。。理部门?批准预售人》改变已预售商品房】的建筑设计涉及【合,同约定?的,预购:人权益?。的预售人应》当在有关《部门批准之日起【1,0日内书面通知预】购人与?预购人协商变更或者!解除: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!变更或者《解除合同《。之日起15日内向房!产行政主《管部门办理变更或】。。者,注销手续
】 ? :预售:人未经?规划、土《地、:房屋、?。建设、?消防等行政管—理,部,门批准擅自提—高建筑容积》率,。或,。者改变商《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!商品房户《型、结构、装—修,标准、环境整体布局!损害预购人》权益的由预售—人承担?相应的违约》和赔偿责《任
】 , 第三?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!商在发布《。预售公告后对开发】项目进?。行转:让的必须获得有关】部门的批《准并:应自批准转让—之日起15》日内书面告知预【购人 ?
【 预购人在》被告知之日起30】日内有权《解除商品房买卖【合同收回已付购房款!及其利息预》售人:应当在?解除合同之日—。起1:5日内到原合同【登记备案部门办理】注销手续
! 预购人【愿意继续履行—商品房买《卖合同或者》到期未提出异议的】原,预售:人的权利《义务全?部转移给项目—。受让人预购人和【项目受让人》应当向房产》行政:。主管部门办》理商:品房:预售变更登记转让】在建商品房项目【的预售人应当自【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!日,起,停止预售商品房并】公示项目转让情【。况;受?让人应换领商品【。房预售?许可证未《换领的不得预售商品!房对尚未完成拆【迁补偿安置的—原,。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!有,关权利、义》。务随之转《移给受让人项目【转让应当书面—通知:被拆迁人
!
第三十【七,条 在预售商—品房竣工《。交付、预购》。人,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!前房产行政主—管部门?不得为其《办理转让等手续;房!屋所有?权,申,请人与登记备—案的预售合同—载明的预购人不【一致的?房屋权属登记—机关不得为其办【理房屋权属》登记手续
】
》第三:。十八条? 预售人应当在【预售商?品房:项目交付《使用后15日内到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。交回该项目的商品房!预售许可证进行【注销:
!预售人应当自预【售商品?房验收交付之日【起60日内为预【。购人办理土地使用】权变更和房》屋所有权登记手续;!属现售商品房的房】地产开?发企业应当自销售合!同签订之日起3【。0日内为商品房购买!人办理土地使用权】变更和?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!
》
第三十【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!业为商品房预购人】或者购买人》办理房屋所有—权登记手《续时应当向》房产行?政主管部门提供有专!业资质的房》产,测绘:机构:出具的商《品房建?筑面积测量报告【。书
! 对具备登记条件】。的房产行政》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!申请:之日:。起15个工作日内】核发房屋所》有,权证书和《土地使用权证书;对!不符合登记》条,件的作?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!由
?
, : 因预售【人的原?因,致使预购人无—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!记超过6个月的双方!有约定的按约定处】理;未约定》的,预购人可《以退房并《要求预?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!
第二节 房地产!抵押
《
第四十条 房地】。产抵押抵押双方【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!同并自抵押》合同:签订之日起3—0日内向房屋—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!部,门、土地《行政主管部门—申请办理抵押—登,记手续未经登记备】案的抵押《。合同不能对》抗第三人
【 : 房》产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对抵押合同涉及】。。的房地产《权属的真实性—、合法性及是否可】以设定?抵,押关系进行审查【并自受理之》。。日起:5个工?作,日内办?理登记手续或—者书面作出不予登记!。的决定并说明理【由,
》 房》地产抵?押合:同自登记《之日起?。生效抵?押合同登记的内容】与,抵押合同约定—内容不一致的以登】。记确:认的内容为准 【
第!。四十一条 共—有人以其共有房【地产:设定抵押必须经其】他共有?人书面同意;未经】其他共有人》书面同意设》定的抵押权无效 】
》
?第四十二条 抵【押已出租的房地产的!抵押权实现后租赁】合,同在有效期内对抵】押物的受让人—继续有?效
》 出—租已:抵押:的房地产的》抵押权?实现后租赁合同对】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!
《
? :第四:。十三条 《贷款购买《房地产并以》拟购房?地产作?为抵押物《的购买?者,、金融机构、—开发商应当共同【签订房地产抵押【贷款合同 》
【 第四十四条— 尚未到期的—抵押房地产因城市】建设需?要被拆迁的》抵押人应当及时通知!抵押权?人债务人可以提前清!偿,债务:或者由抵押人提供】其他担?保,
!债务人无法提前清偿!债务或者《抵押人不《能提:供其:他担保的拆》迁安置取《得的房地产为抵押】财产:
《
《 第四十五条 已】设定抵押《的房:地,产抵押人如需对房】屋翻建、扩建或者】改变用途时》应当取得抵押—权人的书面同意对】抵押合同的内—容作:相,。应变更并到原登记】部门:办理抵押合同变更】登,记手:续 :
—。 , 第四十《六条 ?抵押期间抵押人【转,让已办理抵》押登记的《房地产的应当书面通!知抵押?权人并书面告知受】让人抵?押的情况《;抵押人未书面通知!抵押权人或者—未书面告知》。受让人的转让行【为无效?由此给?受让人?造成的损失由—抵押人?承担 ?
【 转:让房地产《的价款?。低于其担保债务【的抵押?权人可以要求—。抵押人提供与原【担保相当《的抵押物;抵押【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!抵押房地产
】
《 第四十七—条 :。下列房地产不—得设定抵《押
】 (一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的不得【转,让,的房地产;
【
【(二)?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!和有重要纪念意义】的其:他建筑?物;
【 , (三)—学校、幼《儿园、医院等以【公益:为目的?的事: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用!于,公益目?的的房地产已—用于非公《益目的的房地产为自!身债务设定》抵押:的除:外;
—。 : (四)已出售!或者预售给他人但】尚未办理权》属登记的现房;
!
》 :(,五):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!的;
! (六)依—法公:告列入拆迁》。范围的房地产;
!
(】七):。法律、法规禁止抵押!。的其他情形 —
第三《节 房地产》租赁
第—四十八条 》房,地产租赁是指—出租:人,基于房屋所》有,权将其?房地产出租给承【。租人使?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!的行为
— 房【屋所有权人、使用】权人以联《。营,、承包?、入股等名义让渡房!地产使用《权,的,视为房地《。产租赁
【
第四十九!条 :有下列情形之—。一的房地产》不得租赁 》
? (一)】未依法?取得房地《产权属证明文—件的;
! , (?二)已被鉴定为危】险房屋?的;
《
《 (三)—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!依,法裁定、《决,定查封或《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!地产权利的》。;
》 , 《。(四:)权:属有争议《的;
— (五)违!法建筑;
—
— (六)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情形
—
【第五十?条 房地《产租赁双方应当依】法,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合!同应当载明房屋用途!。、,租赁期限、租—赁价格、修缮—和保护责任、变【。更和解除合》同的条件《。、能:否,转租及违约责任等主!要条款明确》双方权利义务自【合同签订之日—起30日内持有关证!明向所在《地房产行《政主管部门登—记备案
— 房【产行政主管部门自受!理申请之日起1【0个工作日内办【。理租赁合同登记备】案手续?颁发房?屋,租赁证
【
第—五十一条 租赁【期内承租人与—。他人互换《。房地产使用权或者】转租房?地产的应《当征:得原出租人书面同】意,重新签订租赁合同】并到原?租赁合同登》记备案部《门办理?合同变更登记备案】手,续
《。第四节? 房地产中》介服:务 :。
第?五十二条 设立房】地产中介服务—机构须持房产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—的,资质审?查意:见到工商行政—管理部?门办理?登记注册《房产:行政主管部》门,。应当在10个工作日!内提出书《面审查意见
】
》。 第五?十,三条 房地》产中介服务》机构应当自》领取:营业执照之日—起30日内持营【业执:照副:本到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申】请核发相《应的资质等级—证书
! 第五十四条【 房地产中介—服务从业人》员应当依照有关【规定取得相应的从】业资格证书并—申请注册后方可【在资:格,证书许可范围内从】事中介服务》活动房地产》中介服?务从业人员只能受聘!于一个房《。地产中介《服务机构;未—。。受聘于房地产—中,介服:。务机构的不得从事】房地产中介服—务活动
》
《。。
第五》十五条 房地产中】介服务机构承办业务!时,应当:与委:托人签定书面合同】。明确规定双方的【责任也可《以按照有关》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