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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章 开标【、评标和中》标
第—十九条 开标由招】标人或者其代理【人主持在招》标文:件规定的《。时间、?。地点公开进行并邀】请,。所有:投标人参加》
: 依法—必须招标的项—。目开标应当接受【有关:行政部门的监督也】可以由招《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!对招:标投标?活动:。的合法性、真—实,性进行公证
第】二十条 评》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!的评标委员》会负:责评标委《员会中的专》家,成员应?当在有关《行政部门监督—或者公证机关公证下!从国:家和省人民政府【有关行政部》门提供的专》家名册或者招标【代理机?构的:专家库中随机—抽取确?定并不得少》于成:。员总数的三》分之二政府投—资,项目的评标专家必】须从省人民》政,。府有关?部门组建《的,评标:专家名?册中:抽取
《。。第二十一条 —省发展计划》部门:会同有关行》。政部:门建立全省综—合评标专家库提【供国家和《省评标专家名—册供招标人》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随!机抽取
【 评标专家及专家!库的管理办法由省】人民政?府规定?
第二十二条 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!担任评标委员—会成员?
(一【)投标人或者—投,标人主要《负责:人的近亲《属,;
《 :(二)?与投:标人有?经,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!投标公正评审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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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—)项目主管部门和行!政监:。督部门的《工作人员《;
(四】)在评标活动—中,因违法违规》行为受过惩》戒或:者处罚的
第二十!。三条 ?评标委员《会应当?根据招标文件规【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!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!评,审,和比较招标文件中】没有规定的标准【和方法不《得作:为评:标的依?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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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》条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!会,可,以认定为废标—
(一)投!标人的报价明显【低于成本、标—底或者其他投标报】价且不?能合理说明和不【能提供相关》证明材?料的;
【 (二)投标文件未!能在实质上响应招】标文件提出》的,。实质性要求和条【件的;
(!三)投标《。人以他人名义投标】、,串通投标、》以,行贿手段《谋取中标或》者,以,其他弄虚《作假方?式投标已经》查实的;
!(四)招标》文,件规定作废标处理】的其他?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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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【评标委员会在完【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!人提交书面》评,标报告和推》荐中标候选人评【。标委员会一般应当】推荐一至三个—中标候选人并予【。排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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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招标人也可—以,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!确定:。中,标人
第二十六】条 :。招标人应当在—评,标委员?会,推荐的中标候选人】中确定排名第一【的中标?候选人为中标—人
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】选人放弃中标—。的,招标人应《当依序确《定中标人但是—不得选择中》标候选人以外的【。其他投标人中—标
有关!行政部门《不,得,以审批等方式干预中!标人的确定
第】二十七条 评标定】标工作结束后—对推荐的中标人应】当公示公示时间为】五,日公示期《满后招标人》应当向中标人—发出:中标通知《书同时通知未中标】人
? 政府投资和!政府融?资的项目《应当将中标结果向社!会公告
第二十八!条, 招标人应当—在规定的《时间内与中》标人按照招标文【件和中标《人的投标文件—签订合同《但不得订《立背离合同实质性】内容的其他协—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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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人应!当,按投:标文件承诺和双方合!同约定履行义务未经!招标人同意中标【人不得在中标后调】换投标文件确定的项!目负责人及主—要人:员不得更换》投标文件《承,。诺使用的机械设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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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【人、项目主管—部,门等不得要求、强制!中标人将《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!关系人
》第二十九《条 招?。标,人和:招标代?理机构应当保存【招标投标的有—关文件、评标报告】及招标投《标,过程中的《有关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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