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— 第四》章 监督与投诉 ! 第?三,十,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!。门按工程建》设项目管理权—限对政府投资、【。政府融资《项目和重大工—程建设?项目的招标》投标活动进行—监督检查协调—有关监督检》查工作建设、—水利、?交通:等部门?依照各自职》责对招标投标活【动实施监督》。受理举报投》诉查处招标投标【活动中的《违法行为 第【三十一条 任何【地区和?部门不得违法设【置招标投标的审批】事项增设审批—条,。件不得限制或—者,指定: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!法向招?标投标当事人—、,。招标代理机构—收取费用 —。第三十二条 有【关行政部门》应当采取执法专项】检查:、重点抽查、—专项调?查以:及重点建设》项目专项稽查等方】式对招?标投标活动进—行监督检查》 有关《行政部?。门进行执法监督检】查时有权调取和查阅!有关文件调查核【实有关情况 — 第三十三条 【使用国有资金的【招标项?目招标人收》。取招标文《件费、?资料费?等应当列收列支并接!受财政、审计部【门的监督《 第三十四条【 项目审批部门、】有关行?政部门应当》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!信用记录记载招标】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、!投标人、《评标委员会成员【等招标投《标活动当事人—。近三年?的违规行为及—。处理结果有》关单位和个人有权】查询违规行》为处:理结果记录 【第,三十五?。条 公民、法人或者!其他:组织对?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!法违规行为有权【向有关行政部门举】报、投?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!在受理?投诉之日起十日【内作出受《理或者不受理—的决定;受理案【件的:应当在三十日内调查!处理并?书面:答复举报、投诉人 !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