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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章 资质管理【与建筑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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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《条 从?事建筑活《。动的建筑业》企业、勘察单位、设!计单位、工程—监理单?位以及国《家和自治区规定【其他需要资质管【理的:单位经资《质审查合《格取得?相应等级《的资质?证书后方可在—其,。资质等级许可的【范围内从事建筑【活动
《 对【前款所列单》位的:资质:管,理应当?按照国家和自治【区的有关《规,定执行
【 第九条《 从事建筑活动【的专:业技术人员》应当依法取得相【应的执业《资格证书并在—执业资?格证书许可的范【围内:从,事建筑活动 —
第十条【 自治区外》、境外建筑企业事】业单位在自治区行政!区域内从事建筑活】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!所在地省级人民【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或国【务院:有关主管部门—出具的证件到自治区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办理资《质验证?手续并接受有关【行政主管《。部门的监督管—理 :
—第十一条《。 建筑工程项—。目实行报建制度和】开工审批制度—建设:单位应当在》工程立项文件—。批准和初步》设计:。审批后按建筑工【程项目管理权—限向县?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报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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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 建筑工程开!工,前,建设单?位应当向工程所在】地县:级,以上人民政府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领取施工许可证【
》 法律规定】。不领取?施工许可证》的,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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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。条, ,。申请领取施工—许可证的建设—单位应当具备法【定条件凡属国—家和自治《区,规定必须进》行开工前审计的建】设项目应当》。有审计机《关出具的审计意见】书
》 建设【。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应当自收—到申请之日起十【五日内?。对符合条《。件的申请《颁,发施:工许可证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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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:条 建设单》位应当自领取施工】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!。内开工因故不—能按:期开工的应》当向发证机》关申请延《期;延期以两—次,为限每次不得—超过三?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!延期或超过延期时】限的施工许可—证自行废止》。。
第】十五条? 在建?的建筑?工程因故中止施工】。的建:设单位应当》自中:止施工之《日起:一个月内向发证【机,关报告?并做好?建筑工程的》维护管理工》作
】 建筑工》。程恢复施工时应【当向发证机关报告;!中止施工满》一年:的,工,程恢复?施,。工前建设单》位应当报发》证机关核验施—工许可?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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