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】 第三》章 发包与承包管理! , 第十六—条 除军事工程和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!的抢险、救灾、【保密等?特殊专业工》程,外在自治区行—政区域内进行—的建筑工程项—目以:及与工程建设有【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!。等采:购必须依法通过【招标发包方式择优】选定承包方》 ,     【公共大中型建筑工程!的设计方案可采取竞!选方式确定 ! 第十七条 —建,筑,工程勘察、》设计:发包应?当具备下列条—件 《     (【一)有经过审批机关!。批准的工程建设【项目:任务书?和经:核准用地范围的图纸!和文件; ! ,   (二)已【。办理项目报建手【续;: 《。     》(三)具备》勘察:、设:计所:需的基?础资:料,和说明书; 【     (四!)法律?、法规规定》的其:他条件 第!十八条 建筑工程施!工的:。发,包应当具《备下列条件 】     (一)!已办理?。工程项?目报建手续》; —  :  (二)建—设资:金已落实; !  :   (《三)具备工程—。施工需要、符合有关!规定的技术资—料,和图纸?;, 《     (四【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。的其:。他条件 — 第十九条— 建筑工程招标发包!应,当按下列程》。序进行 》     (】一)确定招标—。机构:; 《     (二)!编制招标文件;【  —。   (三)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!招标邀请书; 【    【 (四)对申请投标!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!并,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!单位;? ,   —。  (五)向符合条!。件,的申:请投标单位分布招】标文件?;   】  (六)组织投标!单位踏?勘现场并《对招标文件答疑【;    ! (七)开标—并评审投标文—。件;   !  (八)确定【中,标,单位 —     》招标发包《方,应当自确定中标单位!之日:起五日内《。发出中标通知书【中标单位自》。接到中标通知书之】日起十?日内应?当与发包方》依法签订建筑工程】承包书面合》同    !。 建筑工程设—备的招标按国—家和自治区有关规】定执行 — 第二十条 【建,筑工:程招标的开标、评】标,、定标?由建设单位依法组】织实:施并:接,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。的监督招《标投标管理》机构不得代理招标 ! ,     建筑!工程的?招标:。投标应当《遵循:公开、公正》、公平?竞争和择优定—。标的原则 【 第二《十一条 建筑工程招!标必须编制标底【标底由建《设单位或其》具有相应资质的【代理单位编制并依】照有关规定备—案 第二十!二条 建筑工程【的勘察、《设计、?施工以及建筑—构配件生产、非标】准设备?加工必须发包给具】有相应资质等级【并依法取《得经:。营资格?的承包方承》包 第二】。十三条? 禁止?将建筑工程肢解发】包 : 《    发包—单位不得将一个工】程的:。勘察、设计划—分成若?干部:分发包给几》个勘察、设计—单位也?不得将?应当由一个》承包单位完成的工】。程施工划《分成若干部》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!位 》 ,第,二十四条《 按照合同约定建】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!和设备?。由工程承《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!位,不得指定承包—单,位购: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!料、建筑构配—件和:设备:或指定生产厂、供】应,商 ?。  《。   ?。。禁止建筑业企业以带!资或垫款《承包作为《竞争手段《承揽工?程不得用拖》欠建材?和设备生产厂家【货款的方法转—。嫁由此造成的资金缺!口 第二】十五条 禁止倒手转!包工程 】    建筑工程总!承,包单位可《以,将承包工程中的非】主体工程《发,包给具?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!包单位但是》除总承包合同中约】定的分包外必—须经建设《单位同意分包—单位不得将》分包工程再分—。包,施工总承包的建【筑工程主体结构的】施工必须《由总承包单》位自行完成 ! 第二十《六条 禁止建筑【业,企业超越本企业资】质等级许《可的业?务范围或以》任何:形式利用《其他建筑业企业的】名义:承揽工?程禁止建筑业企业】。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!单位或个《人使用本企业—的资质证书、营业】执照以本企》业的名义承》揽工程 第!二十七条 各—级人民政府和有【。关部门及其工—作人:员不得利用行政权力!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!发包的建筑工程发】。。包给指定《的承包单《位不:。得以任?何名义或方式非【法干预正当》的招标投标活动【。不得在?工程承?包发包?中索贿、受贿 【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