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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三章: 城市环境—卫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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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三条 ? 一切单《位,和个人应当》爱护公共卫生并遵守!下列:。规定:
—(一)不得在—。市区内随《地吐痰、便溺不【乱,扔果皮核、》烟蒂、纸《屑等废弃物;
! (二)不乱倒!。垃圾、粪便、污【水,不乱扔动物尸—体;
【 (三)不随地焚烧!树叶和垃圾;—
(【四)不?在市区?道路上?冲洗各种车》辆;
【 (五)《及时清运《清掏出的《不水道或《排水:沟污泥?
第十四【条,。 城?市环:境卫:生的清扫《保洁实行统一—。领导分区、分—部门负责《制
】 (一)城市主【要街道和公共—广场由环境卫生专】。业单位?负责:;
【 (二)住—宅,小区、巷道及居民生!活,区由街道办事处或】者居民委员会—组织专人负责;
】。
(三!)机关、团体—。、部队?、企事业单位—(含:个,体,工商户)的院落【、宿舍区和当地城市!人民政?府规定的卫生责任区!由该单?位或:者个人?负责;
》 , (四)】机场、车站》、码头、停车—场、影剧院、体育场!(馆)、游乐场、】商场、医《院,和,公园等公共场所【由经营管理单—位,负责;
【 (五)各类!贸,易市场(包括—露天、?季节:性、临时《性市场)由主办单位!。或者经?营管理单位负责【商业摊点由》从业者负责;—
《。。 (六)建设!工地:由施工单《位负责?;
】 (七?。。),居民:个,。人,因装修、改建、新】建,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!圾由居民个人—负责清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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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城市市容【环境卫生行政主【管部门统一组织【和管理城市》。生活垃圾、粪便、】渣土和废《弃物的收集》、清运、处理等工】作,并负责监督管理
! 一切单!位和个人《应当按照城市市容】环境卫?生行:政主管部门指定的】时间、?地点:和方式?倾倒垃圾《、粪便
!第,十六条 《。 ,科研、?医疗卫生、屠宰【、,生,物制品等单位产生】的有毒废弃物不得混!入生活垃圾中—。必须:按照有?关,规定进行无害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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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七条? 城市生活垃【圾应:当实行无害处理和】综合:利用垃?圾填埋场、堆肥【场、:焚烧场、贮粪池应】当采取先进技—术和:科学管理办法—防止污?染环境和水源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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