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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《章 ?城市市容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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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》 城?市中的?建筑物和设施—应当符?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!貌标准
第九!条 一切单位和】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!物、:构筑物及其它设施】的完好、整洁、【美观城市主要街【道及:其临街建筑物的【阳台和门窗外不【得堆放、吊挂有【碍市容的物》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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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—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】作业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
! (:一,)在批准《用,地范围内作业—;
— (二)设置】临时围墙临街建筑】。工,。。程予以封闭施工【;
【 (三)》破路施工予以—围遮设置安全标【。。志并按规定时间【。和标准修复;
! 《 (四)《及,时整理停工场地并】作必要的覆盖;【
】(五:)工:程竣工后《拆除临时《设施清除物》料并平整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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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【条 畜力》车进入市区必—须带:粪兜市区内》。的大街两侧和主要巷!道内禁止栓停—。、喂养牲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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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二条 一切单【位,和个人不《得在城市建筑物和】。电线杆、公共汽【。车站点等设施以及】树干:上涂写、刻画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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