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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三章 房地产!开发建设 — , 第十八条》 房地产开发是指】房地产开发企—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!产开发项目用—地上进?行,基础设施《建设、房屋建—设的:行为 第【十九条 确定房【地产开发项目—应当符合土地利【用总体规划、年【度建设用地计划和】城市规划、房地【产开发年《。度,计划的要求 【。     —确定房地《产开发项目应—当,控制零星项目—建设坚持旧》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!结合的原则注重【开发基础《设施薄弱、交通拥挤!、环境污染》严重以及危旧—房屋集中的区—域保护?和改善城市生态环】境保:护历史?。文化遗产 【。     房—地产开发《主,管部门?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!制本:。行政区域的》房地:产开发规《划和城市危(旧)房!屋改造规《划报本?级人民政府》批准:;未:列入规?划的不得《进行开发建设 【 第》二十条 《房地产开发企业从】事房地产开发建设】应当依法办理土地】使,。。用权审?。批手续 《 ,。   《  房地产开发【用地应?当,以出让?方式取?得;:法律和国《务院规定可》以采用?划拨方式的》。。除,外 : , , 第二十》一条 房地产开发用!地使用权出让应当】依法实?行,招标、拍卖》确实不能采用招标】、拍卖的可以—采用:协,议方式采用协议方式!的,必须进行地价—评估集体审》核确定协议价格【并向:社会公布协议结果】     市!、县人民政府—应,。当建立房地产开发建!设用地收购储备制度! : :。。 第:二十二条 房地产】开发项目应当建立】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!项目总投资的比【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!十 :  《   房地》产开发?主管部门应当—按照国?家,有关规定对》项目资本金》。投,入使用?情况:实施监督管理 】 第二十三条】 房地产开发项目】建设工程应当依【法,进,行招标 — 第二十四条 房!。地产开发企业—。应当在土地使—。。用权出让《合同签订之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】收到划拨《土地:使,用权:批准文?。件之:日起十五日内到开发!项目:所在地房地产—开发主管《部门领取房地—产开发项目》手册并依法办理其他!手续后方可进行房】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!。 , : 第二?。十五条 房地—产开发企业应当【。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!合同:约定的土地用途、】动工开发期》限进行项目开发【建设出让合同—约定的?动工开发期限满【。一年未动工开发【的可以由土》地管理部门征收相当!于,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!分之二十以》下的土地闲置费【;满二年未动—工开发的可以由土】地管理部门无偿收回!土地使用权》;,因不可?抗力或者政》府、政府有关部【门,的行为造成动工【。迟延的除外 】 :第,二十六条 房地【产开发企业应当【将房地产《。开发项?目,建设:过程中的主要—事项:和有关部对房—地产开?发活动的审查处【理意见记录》在房地产开发项【目手册?中并每半年向房地产!开发项目所在地【。房地产开发主—管部门报《送备案 【  :  房地产开发【主管:部门应当对房地产开!发项目手册记—录的内容进行监【督,检查并?。将检查结果》作为房地《产开发企业》资质评定的依据之】一 第二十!七条 房地产开【发主管部《。门应当组织、—指导房?地产开发企》业和施工单位在房地!产开发项目》建设中?推广:使用新技《术、新材料、新【设备和新工艺 【 ? 第:二十八条 房地产开!。发,企业应当对其开【发建设的《房地产开《。发项:目,的质量承担责任【 《 ,   ?勘,。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:等单位应当依照【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或者》合同的约《定承担相应的责【任 ? ?第二十九条 房地产!开发项目工程竣【工后房地产开—发企业应《当进行竣工验收未经!验收或者《验收不合格的不得】交付使用 !第三十条 住宅【。小,区等群体房》地产开?发项目竣工房地【产开发主《管部门应当》组织工程质量监【督、:规划、消防、人防】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!对下列内容进行综合!验收 ?   》  (?一):城市规?划设:。。计条件的落实情况】;    】 ,(二)城市规—划要求配套的基础】设施和公共设施【的建设情况;—     】(三)单项工—程的:工程质量验收情【况;   】  (四)》拆迁安?置方案?。的落实情况》; 》    《(五)?物业:管理的落实情况【 , 第三十一】条 房地《产开发?企业应当收》集,、整:理,房地产开发》项,目各环节的文件【资料建立、健全房】地产开发项目档案并!在,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!合格后十五日内向】项目所在《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!门或者有关部门【移交房地产开—发,。项,。目档案 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