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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 城—乡规划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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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:三条 各《级人民?政府应当根》据本地?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!资源环境承载力【统筹兼顾城乡居民的!生产:、生活需《要有计?划、分步骤地组织】实施城乡规划
】第,三十四条《 城乡规划实行【统一管理各类城镇】新区、?开发区、园区—等应当符合城乡规】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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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禁止擅?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!的,下列用地用途—
《 (?一)铁路《。、,公路、机场及其净】空保:护区、道路、广【场;
》 (《二)管道设施、电站!、输配电设施—、输电线路走—廊、:通信设施、广—播,电视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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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,绿地、河道、湖泊】、水库、水源地【、自然?保护区;
— (四—)文物古迹、历史】文化街区;
! (五)防汛、防!震减灾、气象防灾、!消防:通道;
《。
? (?六)公共停车—场、公厕、》垃圾填埋《场及焚烧厂》、垃:圾中转?站、污水处》理厂、医疗》废,弃物处理厂》、危险废弃物处理厂!等公共服务设施用】地,;
— (七?),。法,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需要保护的】用地:
第三十六条 】。按照国家规定—需要有关部门批【准,或,者核准的建设项目】以划拨?方式提供国》有,土地使用《权的建设单》位在报?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!核准前应当持选【址申:请书、拟选址—地段的?现状地?形图、经相关—部门批?准的项目建议—书和相关批准文【件、审查意见等【相关材料向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申请【核发选?址意见书
》
第三十七条 国】务,院及其?有关部门《、自治区有》。关部门审批或者核】准的建设《项目以及跨市(【地)的建设项目【向,自,治区人民政府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—申请核发《选址意见书》
: 自治区人】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核—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!征求建?设项目所在地城【乡规:划,主管部门意见
! , 其?他建设项目的选址意!见书由市(地)人民!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核发】
:第三十八条》 因安?全、环境保护、卫】生、资源分布等原因!。需要:独,立选:址的国家《或者自治区重点建设!项目:建,。。。设单:位,应当进行规》划选址专题论证编】制规划选址专—题论证报告经自治区!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会同国【土资源、环》境,保护等部《。门审查同意后—方,可按照规定程序【核发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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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—通、水?利、电?力、通讯等区域【性基:础设施建设项—目城乡规划主—管部:门应当依据经—批准的城镇》体系规?划、相关《专项规划《和审查通《。过,的规划选址专题论】证,。报告核发选址意见】书
?第三十九条》 ,在城市?、镇规划区内—以划拨方式提—供国:有土地使用权的【建设项目经有—关,部门批准、》核,准、备案后建—。设单位应当持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】书和建设项目—总平面?图向市(地)、县】人民政府城乡—规划主管部》门提出?建设:用,地规划许可》申请由?城乡:规,划,主管:部,门依据控制》性,详细规划核定的建设!用地位置《。、面:。。积、允许建设—范围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
第四十—条 在城《市、镇规划区内以出!让方:式提供国有土地【使用权的《建设项目在国有土】地使:用权出让前》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?应当依?据控制?。性详细?规划提出拟出让地块!的规划条件作为国】有土:地使用?权,出让合同的必—要组成?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!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!。土地使用权规划【条件未纳入》国有土地使》用权出让合》同的该国有》土地:使用:权出:让合同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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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—划条件应当明确出】让,地块:的位置、界线—、面积、使用性质】、容:积率、建筑密度、】建筑高度、日照【要求、绿地率—、停:车位指标、主要【出入口方位、—控制点标《高、各类规划控【制线:、必:须配置的基础设施】、公:共服:务设:施等:内容
《。第,。四十一条 以出让】方式提?供国有土地使—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!订国:。有,土地使用权出—让合同?后建设单位》和个人应当持建【设项目批准》、核准、备案—文件和建设》项目总平面图、国】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合同向市(—地)、?县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?。管,部门申请核发建【设用:地规划?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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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 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!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《证时不?得,擅,自改变国有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!地使:用权出让合同擅【自改变规《划,条件的城乡规—。。划,主管部门不》予核发建设用—地,规划许可证
【 ? 工程设《计单位应当按—照,规划:条件进行建设工程】设计;施工图审查机!构应当依据规—划条件进行》施工图审《查;建设单》位和个人应当按【照,规,划条:件进行建设
第四!十,三条 国有》土地使用《。权依法转让》的不得擅自改变规划!条件确需变》更规划条件或者分】割土地转让的应当】向原批准机关—重新申请确定—。。规划条件并将—批准后的规划条【件作为国有土—地使:用,权转让合同》的组成部分
! 改建、扩建【的建:设项目不得擅自变更!原规:划条件确需变—更的建?设单位或《者个人应当按照法】定,程序重新申请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
《第四十四条 国【务,院有关部门和自治区!相关部门审批、核准!的建:。设项:目由市(《地)人民政府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核发【建设:用地规划许》可,证并向自治区人民】政府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备案
】 市(—地)县人民政府相】关部门审《批、核准的建设项目!由同级城乡》规划:主,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证并—向,上一级城《乡规:划主管部门》备案
【 建设用地规划【许,可证的内容应当【包括:建设:用地的位置、范围、!性质、面积建—设规模和建筑面积】等并附规《划用:地图
第四十五条! 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!。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县!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应当—参与土地储》备,年度:计,划和国有土地使用权!出让计划的制定
!第四十六条》 在城市、镇规划区!。内进行?。建筑物、构》。筑物、道路、管线、!广场:。、,停车场、重点绿【化工程、城市雕塑以!及大中型户》外广告固定设施【等工:程建设的建设单位】或者个人《应当:向市(地)、县人民!政府城?乡规:划,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!设,工,程规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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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申请办理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!用土地的有关证【明文:件、建设项目批【准或者核准文件、拟!建项目情况》说明、建《设工程?设计方案、建—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!件等:材料
— 未取得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的有关】部门不得办理—。建设:项目施工许可、商品!房预:售许可?等手续
第四十】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!。门和自治区》相关:部门审批、核准【的,建,设项目由市(地)人!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核《发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并向自治区【人民政府城乡—规,。划主管部门备—案
【市(地)、县人【民政府相关部—门审批?、,核准的建设项—。目,由同级人民政—府城:乡,规划主管《部,门核发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并向上一【级人:民政府城乡规—。划主管部门备案【
对【于符合控制》性,详细规划《和规:划条件的《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应当予《以核发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
? 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—应当载?明建设项《目位:置、建设规模—和使用功能等内容附!经审定的建设工【程设:计方案、建设工程施!工图设?计文件等
—第四十八条》 在城市、镇规划建!设用地内改建、【扩建住宅的单位【和个人应《当持房屋产权证、】土,地使用权证》。和,改建:、扩建方案向街道办!事处:或者乡(镇》),。人民政府提出—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核发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
《 修缮单位和【个人的住宅属于【。历史文?化,街区:、名镇、名村核心】保护范围内历史【建筑的应当经城【市、县?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会同—同级文物主》管部门批准》并保持建筑原—有的高?度、体量、外—观,形象及色《彩等:
第四《十九条 《在乡、村《庄,规划区内进行—乡镇企业《、乡村公共设施和】。公益事?业建设的《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应当向乡(镇)!人民政府提出—申请并提《供建设项目批准、核!。准文件?、村民委员》。会同:意,建设的?书面意见《、建设工程》设计方?案等有关材料经乡(!镇)人民政府—审查同意后》由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!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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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十条 农—。牧民在?乡、:村庄原有宅基地上】新建、改建自有【住房的应当与—旧村改造《、新农村建设、生】态环境保《护相结?合体现地方特色【、民族风格、地域】建筑文化特征不得扩!。大占地面积或—者占用耕地建—造住宅
!。在,乡、:村,庄,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!基地进行农村村民】住宅建设的规划【管理办法由自—治区人民政府制定】
第?。五十一条 取—得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!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!设单位或《者个人应当》向城市、县人民【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申【请验线城《乡规划主管部门应】当在5?个工作日内进行验】线,未经验线不得开工】建设农村集》。体土地上的农—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!划验线?县级人民政府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可以委托《乡(镇)人民政府进!行
》 在城市、镇规】划区内的《建设工程《。竣,工后建设单位或者】。个人应当申请规【划条件核实城市【、县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应【。。当自受理申》。请之日起15个工】作日内完《成建设?工程规划条件核【实经核?实符合规划条件的】应当:出具建设工程规划】。验收:合格证明;不—符,合规划条《件的应当书面要【。求建设单位或—者个人进行》整改
】未经核实《或者核实不符—合,规划条?件的建设《单位不得组织—竣工验收相关—部门不得办理权【属登记和经》营,许可:。手续
《 建设单位应!。当自竣工验收之日起!6个月内向》城市:、县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或者其委—托的城乡建设—档案机构报送—有关竣工验》收资料?
第五十二条 】城镇建设《项目因施工或—建设城乡基础—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!和公共安全设施【需要:临时:占用:土地或建设》临时工程的建设单位!应当向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申请》。临时建设用地—。规划许可证或—临时:。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
! 临时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和临—。时建设工程》规划:许可证的有效期【不,超过2年;期满【需要:延续的经原审批【机关批准延长期限不!得超过1年》
因城乡!建设需要或》者,。。临时使用期》届满的?建设单位应当无条件!拆除临时建设工程】及,设施为建《设,。主体工程申请的临时!建,设工程应当在主体】工程申请规划—核验之前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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