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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三章 拆【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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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 拆迁补》偿可:实行产权调换、【作价补偿或》者产权调换与作价补!偿相结合的形—式 产权《调换的面积》按照所?拆房屋?产权证载明》的建筑面积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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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作价补》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!屋产权证载》明的:建筑面?积的:重,置价格结合》。成新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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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—条 拆除《违法建设的建筑【物,(构筑物)》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!临时建筑《或虽未注明批—准期限但使用期超过!两年以上的》临时:建筑不予补偿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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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拆除未超《过批准期限的临时】建筑在?同等:房屋重置价格的【。百分之五十以内给】予补偿
第二!十二条 拆除用【于公益事《业的房屋及其附【属,物拆迁人应当按【照其原性质、原【面,积予以?重建确实不能—重建的经被拆—迁人的主管部门同意!按照重?置价:格予以补偿;—或者由?市人民政府按照城】市规划?统,筹安:排,
》 拆除非公益事!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!产权调换由拆迁人】给予:适当作价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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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以产权?调换形式偿还非住】宅房:屋偿还?建筑面积与》原建筑面积相等【的部分按《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!差价;偿还建筑【面积超过原建筑【面积的部分按照【商品房价格结—算;偿还建筑面积不!足原建筑面积的【部,分按重置价格—结合成新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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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四条 以产】权调:换形式偿还住宅【房屋偿还《建筑面积《与原建筑面积相等】的部分按照重—置价格的百分之五】十结算结构差价【;偿还建《筑面积超过原建筑】面积的部分》按照重置价格结束】算;偿还建筑面积】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!分按房屋市场交易】价格结算
】第二十五条》 拆除?政府管?理的国有《房屋实行产权—调换新建安置房屋】产权交原所有人【安置的房屋不—再,结算差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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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:六条 拆《除出租?的住宅?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!换原租赁关系继【续保持?因拆迁而引》起,变动租赁合同条款的!应当作?相应修改《
第二十【七条 拆除未—。出租的私房房屋所有!人,不要:求产权调换也不要】求安置的拆迁人应按!房屋市场交易—价,格对房屋所有人进行!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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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八条 拆—除有产权纠纷的【房屋:在房屋拆《。迁公告规定的搬迁】期限内?未解决?的,由拆迁人提出—补偿:安,置方案报《市房屋拆迁》主,管部门批《准后实施《拆迁拆迁前市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】应当: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!房屋作勘察》记录并向公证机【关办理证据》保全
第二】十九条 拆》除没有抵《押权:的房屋实行产—权调换的由抵押权】人,和抵押人《重新签订抵押协【议,在规定?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!抵,。押,。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!。本办法第二》。十七条的规定实【施拆迁
】 对拆除没【有抵押权的房—屋作价补偿的由【抵押权人《和,抵押人重《。新设立?抵押权?。。或者由抵押人清【偿债务后方》可给予补《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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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—拆除有?装饰的非《住宅房屋按装饰的】材料费?和相当?于材:料费:百分之?三十的人《工费评估后》合并补偿装饰使用】一年:以内的按以上办法】计算补偿总额的百分!之七十补偿;装【饰使用一年以上至】。二年的按百分之五】十补偿;装饰使【用二年以《上,至三年的按百—分之三十补偿—;超过三《年的不?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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