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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, , 第四章 拆】迁,。补偿与安《置,。 : 第三十条 拆!。迁人应?当依照本办法—规定对被拆迁人依法!给予:合,理补偿?。、,安置;?被拆迁人应》当在搬迁期》限内完成搬》迁  —。  拆—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!货币补偿《也可以实行房—屋产权调换》除国:家、自?。治,区另有规定外被拆】迁,人可以依《法选择拆迁》补偿方式 】。 ,  被拆【迁房屋的货币补【偿金额和所调换房】屋的:价格根据《其区位、用途、【结,构、:户型、?建筑面积、装—饰装:修等因素由拆—迁人和被拆迁人协】商确定;协商不成的!以房地产市》场评估价格》确定: , 《 第三》十一条 被拆【迁房屋有《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不予补偿 【    — (一?)违章建筑》超,。过批准期限的临【时建筑或者虽未【规,。定,使用期限但已使用】两年以上的临时【建筑; 【   ? (二)—拆迁范围确定并公布!后新建房屋或者扩】建,、改建?房屋的部分及其附】属物    ! 拆除未—超,过,批准:期限的临时》建筑:给予适当《补偿 《 》 第三十《二条 ?。。 违反本办法—第,十三:。条的:规定在确定》的拆迁范围内新建房!。屋、改变房》屋用途和用地—性,质或者建立新的【房屋租赁关系的拆】迁人依法只对确定】拆迁范围《前的房屋及》用地性质和租—赁关系给予》。补偿或者安置 】 第【三十三条 被拆迁!房,屋的建?筑面积依据房屋所】有权证的《记载确认或》者以:房屋测量机构测【量的实际面》积为准 【   《 被拆迁房屋【的用途以房屋—所有权证的记载【为准 《    — 房屋所有权证】未记载用途的由当】地房屋行政管理【部门依据城镇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提供的】。合法有效《。文件进行确》认 【 第?三十四条 因房屋!拆迁发生的被拆迁人!的电话、水、电、】气、有线电视、宽】带等:费用:由拆迁?人按照拆迁期—间的收费标准补偿被!拆迁人 】 , 第三十五条 】。 用于拆迁安—置产权?。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!房屋产权建筑—。面积:。。不得低于当地城镇】居民的平均居住面】积   【 ? 对私有住宅房屋】产权建筑面积低于】当地城镇居民平均居!住面积、他处无【住房:的被拆?迁人按不低于当【地,城镇居?民的平均居住面积】的标准户型进—行安置其安置面积】的差:价款由拆《迁人承?担,被拆迁人不》再支付;超过平均】居住面积的由—。被拆迁人与拆—迁人按?市场价结算》。 《   ? 拆《迁已丧失《劳动: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!。。源,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!应当给予《适当照顾《具体办法由各地【(市:)行署(人民—政府)确定 】 , 第三十六条! :被拆迁房屋》的装饰物《由,房屋所有《人或者使用人—自行拆除不予补偿】不能自行拆除或者拆!除后丧失《。使,用功能的由拆迁【双方协商补偿—;协商不《成的申?请评估后按评估价】格给:予补偿 ! 第三十七条 】 房:屋拆迁中涉及军事】设施、宗《教活动场所、文【物古迹、历》史文化街区、—外国:驻华领馆房屋的依照!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办?理房屋?拆迁:中涉及古树名木的】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】;其他花木、绿【。。地按照城镇》规划不?能保留的拆迁人应】当按照有关规定进】行补栽、补》种或者?补偿 《。 第三十!八条 《城镇:房屋拆迁需要迁移人!防,、市政等公共设施】或者各种管线的由拆!迁人商有关部—。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!。并批准后由所有权】人按照城镇规划【自行迁移所需迁移】费用由拆《迁,人给予补偿补—。偿金额和支》付,方式由双方当事人】协商确?定 】 第三十九条 】实行房屋《产权:置换的?拆迁人与被拆迁人】。必须签订产权调换协!议书并由拆迁—人送当地县》级以上房产行政管理!部门注销被拆—除房屋的产权—证重:。。新登记发证 【    》 ?被拆迁人有》权要求拆迁人提供】的安置用房不小于拆!迁房屋原建筑面【积并:依照:本办法第四十七【条的规定由房地产评!估机构先对被—拆迁:房屋进行评》估在与所调换房【屋的:评估:价款进行比较—后结算差价 — ?   》 被拆迁房屋和安】置用房的价》格,按照房地产市—。场价格?确定 《    】。拆迁:人,应,当协助被拆》迁人:办理安置用房的房屋!所有权和土地使用】权变:更手续并提》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! , :。 第》四十条 拆迁租赁!住房的?由被拆迁人与房【。屋承租人解除租赁】关系或者对房屋【承租人进《。行安置拆迁人—对被拆迁人给—予货币补偿》    !。 ,被拆迁人与房屋承】租人对解除租赁【关系达不成协—议的:拆迁人?应当:与被拆迁人》进行房屋产权置【换产权置换》后的房屋由原—房屋承?租人承租 【   ? 被拆迁人对!房,屋承租人进行安【置的:被拆迁?人应当与原房屋承】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!赁,合同: ? : 第四十—一,条 拆除》国有:单位公有住》宅房屋和《。公益事?业用房拆迁人应当依!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和城镇《规划的要求予以【重建:或者按照评估价格】予以补偿 】   前【。款,所称公益事业是【。指科技、教育—。、文化、《卫生、体《育等非生产性、非】营利性的社会福利事!业 《  : , , 拆除公益事业!房屋的附属》物不作?产权置?换由拆迁人》按,照房地产市场—评估:价格:。给予货币补偿—。    】 拆除划拨—土地的房屋》按照市?场评估价《格实行?货币补偿《。的应当按规定扣除】。土地出让金》、土地?收益等有关费—用 — 第四十二【。条 ?对拆除设有抵—。押权的房屋实行产】权,置换的由抵押权【人和抵押人重新【签订抵押协议;抵】押权人?和抵押人在规定的搬!迁期限?内达不成抵押—协,议的由拆迁人参【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!第一款的规定—予以重?建或补偿 — :   拆【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!实行货币补》偿的由抵押》权,人和抵押人重新【。设立:抵押权或者等抵押人!。。清偿债务后方—可按照补偿标准给予!补偿 《 》 第四十三条 拆!迁非住宅房》。屋实行产权置换的】在等待调换期间造】。成停产、停业的拆迁!人可以结合被—。拆除房屋《。的区位、使用性【质、调换期限及纳税!。。情况等因素按照评】估结果给予适当补偿!    ! 实行作《价补偿的在拆迁期限!内,对因拆迁造成停【产,、停业损失的按照房!。。产补偿总金》额的3%~5%【给予一次性补偿【 : : 《第四:十四条 》被拆迁人搬迁时不】得拆毁?房屋及其附属—物拆迁人和》拆迁单位应当加【强,对拆迁房屋的管理】及时:清除残土污》。物,。回,收,旧料 】 :第,四十五条 在【房屋拆迁《过渡期限《内被拆迁《人,或者房屋《承,租人自行解决住【房的拆迁人应当【自被拆迁人》搬,迁之日起3个月内支!付临时安置补助【费,临时安置补》助费按照当》地租赁?与被:拆迁房屋相当面【积,、区域?的,住宅:房,屋所需费用的平均】价格:。确定被拆迁人或者】。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!人提供?的周转房的拆迁人】不再支付《临,时安置补助》费    ! 因拆迁人的【责,任延长过渡期—限的对自行解决住】房的被拆《迁人或者房屋承租】。人拆迁人应当—自逾期之月起—按照原?规定标准的3倍支】付临时安置补助费;!拆迁人已提》供周转用房》的除继续提供周【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!期,。之月起支付临时【安置补助费》 , ? 第》四十六条 被拆迁!房屋实行《货币补?偿的拆迁人应当【在支付被拆迁人房】屋补:偿安:置资金时《一并支付搬》迁补助费 》    — 被拆迁人【在拆:迁公告规定的—期限内提前搬迁的】拆迁人应按提前【天数给予一》定,的提前搬迁奖—励费 《    》 被《。拆迁:房屋有承《租,人的拆?迁人应当将搬—迁补助?费支付给《。承租人补偿标准【按照实际《发生额确定》;拆迁人负责搬【迁的拆迁《人,。不再:另行支付《搬迁费?    】 :被拆迁房《屋实行产权置换的】拆迁人应当支付【被拆迁人或》者房:屋承租?人搬迁?补助:费被拆迁《人或者房屋》承租人从周转房迁】。往安置用《房时拆迁《。人应:当再次支付搬—迁补助费 】   》。 ,拆迁非住宅》的搬迁费用是指设】备搬迁?、安装费用 —    搬迁!补助费、《提前搬迁奖》励费和临《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!由各:地,(市)行署(—人,民政府)建设—行政主管《部门根据本地—实际情况制》定,并每年?公布一次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