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煤厂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937-2013 建标库

8.2  钢制管道的焊接

一般项目

8.2.1  焊件组对的坡口形式和对口间隙应符合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尺量检查。

表8.2.1  钢焊件焊缝坡口形式和尺寸

8.2.2  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除成型管件外,管道对接焊缝的中心到管道弯曲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,且不得小于管道外径。

    2  直管段上两个对接焊口间的距离,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,不应小于150mm;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时,不应小于管道外径。

    3  管道对接焊缝与支、吊、托架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0mm。

    4  不宜在焊缝及边缘上开孔,当必须在焊缝上开孔或开孔补强时,应对开孔直径1.5倍或开孔补强板直径范围内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,确认焊缝合格后,方可进行开孔。补强板覆盖的焊缝应磨平。

    5  管接头和仪表插座不宜设置在焊缝或焊接热影响区内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尺量检查。

8.2.3  焊件采用氧-乙炔火焰、等离子等热加工方法,切口部分应留有3mm~8mm的加工余量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尺量检查。

8.2.4  钢制管道的坡口及边缘内、外两侧表面10mm~20mm范围内的油、锈、漆、垢、毛刺和镀锌层应清除打磨干净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目视和尺量检查。

8.2.5  焊件不得强行组对,管道或管件对接焊缝组对时,内壁应平齐,当有错口时,错边值不得超过较薄管壁厚度的10%,且不应大于2mm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目视和尺量检查。

8.2.6  管道及管道组成件的焊后热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,应按表8.2.6的规定进行。

表8.2.6  管道热处理要求

8.2.7  焊后热处理应在焊接后及时进行,对于易产生焊接延迟裂纹的焊接接头,若焊后不能及时进行热处理,则在焊接后冷却或加热到300℃~350℃时,保温4h~6h缓冷,加热范围和焊后热处理相同。

8.2.8  焊后热处理宜采用履带或陶瓷加热器进行,温度检测根据不同要求。宜采用色笔和热电偶,保温材料宜采用硅酸铝针刺保温毯,保温宽度从焊缝边缘算起每侧不应小于管子壁厚的5倍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尺量检查、仪器检查。

8.2.9  焊后热处理的加热范围:以焊缝中心为基准,每侧不应小于焊缝宽度的3倍,且补得小于60mm。

8.2.10  焊后热处理的加热速率、恒温时间及冷却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升温至3℃后,加热速率不应超过V1值,且不得大于210℃/h。

    加热速率应按下式汁算:

    式中:V1——加热速率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T——壁厚。

    2  恒温时间:碳素钢每毫米壁厚为2.0min~2.5min,且不应小于25.0min;合金钢每毫米壁厚为3.0min,且不应小于30.0min。

    3  恒温后,冷却速率不得超过V2值,且不应大于270℃/h,300℃以下自然冷却。

    冷却速率应按下式计算:

    式中:V2——冷却速率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T——壁厚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检查热处理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