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第—二章 从《业,资格:与施工?许可 第七】条 建设单》位或其代理机—构在: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!报告或其他立—。项文件被批准后应】当,向当地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或其授权《机构进行报建— ? 《。 第八?条 从?事建筑活动的勘察】、设计、施工、施工!。。图审查、《招,标代理、工》程,监理、造价咨询等单!位应:具,有国家或自治区人民!政府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?门颁发的资》质等:级证书并在》其资质许可的范【。围内从事建筑活动】 《   ? ?企业:在申请资《。质时不?得弄虚作假以不正当!的手段获取资质【证书:任何企业或个—。人不得涂改、伪【造、转?让、出借《资质证书 【    《 ,。 县级《以上人民《。政府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加强对从》事建筑活动的企【。业,的,资质审查每年审查】一次: ? 《 第九条《 从事建筑》活动的工程技术【、经济管理人员【。应,当,具有:相,。应的执业《资格证书并不得同时!在两个以上单—位任职 】 第十条 区外!企业、事业单位【在自治区行政区【域内从?事建筑活动应到【自治区人民》政府建设《行政主?管部门或其授权的】部门办?理资质备案手—续 !第十:一条 ?建筑工程投资额在】50万元以上—、装饰?装修工程《造价在30万元【以上的?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!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!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!请领取?施工:许可证未领取施工】许可证的《不得开工建》设 【 第十二条 申】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!。当具备?下列条?件 》   《 (一)已经【。。办理建设工程—规划许?可,。证和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; 【    《 (二》)由建设单位开【。户,银行出?具的资金证明; !。    【 (三)经审查的施!工,图纸和其他技术资】料;: ,   》 ? (四)已确定【中标单位并签订承】包,合同;? :   《 : (五)有保【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!其体措施; !  : (六)应】当委:托监理的工程—已委托监理;— , ,    》 (七)法律】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条件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