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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第三《章 建筑《工程发包、》承包:。 , 第十三条 】在自治区《行政区?域内从事工》程建:设项:目的发包和》承包:实行招标《投标:制,。逐步实行以工—程量清?单为主的无标底招】。标 》   《 招标人应—当按照国家标—准制定?规范的招标文件【及开标、评标—、定标?程序和办法自—身没有?编制招标文件和组】织评标能力的招标】人,。应当:委托具有相应—资质:。的工: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!代,理招标 《 — 第十四条 工【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!法人负责《制项目法《人对工程项目的策划!、资金筹措、建设】实施、?生产经?营等:实行全过程》负责 ?    】。 工程建设》单位在?向项目审批部门报】送,有关招标范围、招】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!式等内容时应当确】立项目法人 !   《 建设工程由【政,府投资的《。工程建设《项目的项目法人为】工程建设单位—。 第!十五条 工程建设】项,目招标分为公开【招标和邀请招标 !    【 实行公开招标的】工程:建设项目招标—人以招标公》告的方?。式邀请不特》定的:企业法人或者其【他,组,。织投标并在招标前】提,前,十,个工:作日在自治》区人民政府建设【行政:主管:部门指?定的刊物、信息网络!以及有关场所发布】招标公?告 《    【实,行邀请招标的—工程建设项》目招标人应向三【家以:上具备承担施—工招标项目》能力、资信良好的企!业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发:出投标邀《请书 》 第十六】条 招标人在发布】公告或者《发出邀?请书之?前应当将招标文件】报当地?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备《案;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收到备案报告后】应当对招标人—或者其委托》。的招标代理机—构组织招标》的资格和招》标文:件的合法性进行【审,查 】 第:十七条 《自治区行政》区域:内的重点《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全!部使用国《有资金?投资:或者国?有资金投资占控股】或者主导地位的【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】、市政工《程及装饰装修工【程应当进入有形建筑!市场实行公开—。招标投标 ! 第十》八条: 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经批准可以进行邀】请,招标:    !。 (一?)项目技术》复杂或有《特殊:要求只有少量—几家潜在投标—人可供?选择的; 】 ,  (二)】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!的;   】 (三—),涉及国家安全—、国家秘密或抢险救!灾不适宜公开招标的!; 》 ,  : (四)拟【公开招标的费—用与项目的价—值相比不值得的【; : ?   (五)!法律:、法规规定不宜【公开招?标的:   — 进》行邀请?招标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审《核本级人《民政府批《准属:。自治区重点建设工】程项目的由自治【区人民政府批准【。。 第!十,九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条!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审!批部门批准可—以,不进行招标 【 :   —(一)涉及国家安全!、国家秘密或—。者抢险?救灾而不适宜—招,标,的;   】 (二—)属于?利用扶?贫资金?实行:以工代赈的; 【  《  《。 (三)施工主要技!术,采用特定的专利或】者专有技术的; !    】(四)施工企业【自,建自用?的工程且该施工企】业资质等级符—合工程要求的;【 《   —(五)在建》工程追加的附属【。小型: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!程原中标人仍具【备承包能《。力的; 》    (!六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其他情形 】 , —第二十条 招标【人不得有以下—肢解发包行为 】    】(一)将应》当由一个《承包单位施》工完:成的工程分》解成若?干部分发包给—。不同的承包单位的;!    ! (二)将一个单项!工程的勘察或者设】计分解成《若干部分《发包的;《。    【 (三》)专:业工程不按照工程项!目的实际需要而任】意划分标段分—。。别发包?的 : ,。 —。第二十?一条 招标人不【得在招标文件中对潜!在投标人提出与招】标工:程实际不符的过高的!。资质等?级,要求或其他不—合理条件限》制、排斥潜在投标】人 】 第二十《。二条 招标人和【投标人以《及投:标人之间《不,得串通投标以下情】形,均为串?通投标  】  (一)招!标人在开标前开启】投标文件《并将投标情》况告之其他投标人】或者协?助投:标人撤换投》标文件更《改报价的; 】    》 , (二)设有标底】的招标人向》投标:人泄露标底》的;    ! (《三)招?标人与投标》人商定?。投标时压价或抬高】标价中标后》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!额外补偿的》;   【 (四)招】标人预先内定—中标人的;》 , ,   《 , (五)投标人!之间相互《约定抬高《或压低投标》报价的;《    】 (六《)投标人之间相互约!定在招?标项目中分别以高、!中、低价位报价的】;    ! (七)投标人之!间先进行内部竞价】。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!加,投标的;《    【 (八)其【他串通投标》行为的 】 第二十三条 !招标人与中标人之】间应当在中》标通知?书发出后3》0日内?参照合同文件范本签!订施工承包合同合】同中应有按时足【额发放施《工人员工资的约【定 【 第二十四—条 施工承包单【。位应当与《。施工人员签》订,劳务合?同不得以任何—方式、任何原因克扣!或者无故拖欠施【。工人员工资》 】第二十五条 建【设单位应当向—施工承?包单位提供按时【支付工程《款的担保同时—施工承包单》。位也应当提》供工程质量担—保其形式由双方约定!。 :。。    》 , 建设《单,位要:求施:工承包?单位提供工程履约保!证金的其数额为【工程总造《价,的5%-10—%, , 第二!十,六条 施工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】主体结构之外—的部分工程》发包:给具有相应》。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!除,总,承包合同中》约定:的分包外《应当经建《设单位认可 !   ?。 ?禁,止施工承包单位【违法:分包、转包 ! : 第二十七—条 承包《单位下列行为属【于违法分包 — :  :。  《 (一)总承包单位!将建设工程》分包给不《具备相应《资质:条件的单位》的; 《    【 (二)建设工程总!承,包合同中《。未,约定又未经建—。设单位认《可承:包单位将其》承包的部分建设工】程交由其他》单位完成的; 【。 :    (】三)施工总承—包单位将建》。设,工程主体《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!他单位的; 【    【。 (四)分包—单位将其承包—的建设工程再分【包的 !。 第二十八条— 施工承包单位不】履行合同约定—的责任和义》务有:下列行为之一—的均视为转包 【    】 ,(一)承包单位将其!承包的主《体工:程转给?他人承包的; 【 ?   《 (二)承包【单位将主体工程使】用的建?筑材料、建》筑构配件由分包单】位采购的; 【    》 ?(三:。)承包单《位在主体工程施【工中没有使用投标文!件中所承诺》。的机具?;设备与技》术人:员的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