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! ,第五章 监督【检查: 第》五十九条 市【、县(区)、乡【。。(镇)人民》政府和城乡》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!工作协调实现—。城,乡规划管理信息共】享建立工作》联动机制依法—进行城乡规划—编制、审批、实施】、修:改的:监督检查 【 , 第六《。十条 各级人【民,政府应当采取措施】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!察制度  —   上级人—民政府?可以:。向下级人《民,政府派驻规》划督察员规划督察员!负责对所派驻地区的!。城乡规划工》作进行督察  】   城乡规划督】察员发现派》。驻地人民政府规【划管:理行政行为不当【的应当及时向派出】。。机关报告经》派,出机关同意后—可以向派驻地人民】政府发出规划督察意!见,书,     —派驻地人民政府应当!根据规划督察意见书!进行:整改并及时报—告整改情况 】 第六十一》条 各级》人民政?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!民代表大会或常【务委员会报告—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!并接受监督 【 第六十二条【 市、县 (区】)人民政府应当【加强对下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!门城乡规划工—作的监?督检查?    》 县(?区)城乡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!(镇)人民政—府,规,划编制和管理—工,作的业务《。指导 ? : 第六十三条 任!。何单位?和,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!他有关部《门举报?或者:。控,。告违反?城乡规划的行为【有关部?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或!者控告之《。日起十日《内组织核查、处理】;对:不属于其《职责范围内的—事项:应当及时移送有【关部:门接受举《报或者?控告、受理移交【举报或者控告的部】门应:当为举报人、—控告人保密》 《第六十四条 对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单位?城乡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告知有关资质【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!管理部门并可以向社!会公:告 ?    (一)超】越资质等级进行设】计的;?  ?   (二)为未】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设计条件—的单位进《行设计的;》    》 (三)未按照建设!工程规划《设计条件《。进行设计《的;   —  (四《。)拒不履行城—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作出【的处理决定》的; 《    (五)违】反法律、法规进行建!设活动的 》 第六》十五:。条 县级以上【城乡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:对,城乡规?划的实施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!权采取以下措施 !。     》。(,一)要求有关单位】。。和人员提《供与监?督事项?有关的?文件、资料并进【行复制?; :     (二)】要求有?关单位和人员就监】督事项涉及》的问:题作出?解释和说《明并根?据需要?。进入现场《进行勘?测;    【 (三)责令—有关单位和人—员停:止,违反有关城乡—规划法律、》法规的行为 —    《 被监督检》查的单位和》人员: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!碍和阻挠依》法进行的《监督检?查活动 — ,第六:十六条 《 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在》。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!的行为?时发现国家机关【工,作人员依法》应当给予行》政处分的应当—向其: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!关提出处分建议【 《第六:十七条? 县(区)城【。乡规:划行政主管部—门违:反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【和本:条例规定作出行【政许可的市》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应责令【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!。该行政许可 【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