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?第,五章 监督—检查 》 第五十九条 【 市、?县(区)、乡—(镇)人民政府【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应加强工—作协调实现城乡规】划,管理信息《共享建立《工作:联动机?制依法进行城乡规】划编制、审批、实施!、修:改,的监督检查 】 第六十条【 各?级人民政府应—当采取?措施建立健》全城乡规划督察【。制度:。  ?   上级人民【。政府可?以向:下级人民政府派驻规!划,督察:员规划督《察员:负责对所派驻地区的!城乡规?划工作进行督察 】     城—乡规:。划督察员发现—派驻地人民政—府规划管理行—政行为?不当的应当及—时向派出机关报告经!。。派出机关同意后可以!向派驻地人》民政府发出规划督】察意见书    ! 派:驻地:人民政府应当—根据规划督察—意见书进《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整!改情况?。 ,。 : 第六?十,一条 各》级人民政《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!民代:表大会或《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!规划的实施情况【并接受?监督: 第六十二条! , 市、?县 (区)人民政】府应当?加强对?下级人民政府—和相关部门城乡规划!工作的监《督检查  —。  :。 ,县(区)城乡—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加强对乡(镇)人民!政府规?划编:制和管理工作的业务!指导 —第六十?三条 ? 任:。何单位和《。个人都有权向城乡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和其—。他有关部门》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!乡规划?的行为有关》部门应?当自接到举》报或者控告》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核!查、处?理,;对不属于其—职责范围内》的事:项应当及时移送有】关部门接受》举报或?者控告?、受理移交举报或者!控告的部门应—当为举报人、控告人!保密 《 , 第:六十:四条 对具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!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部?门应当告知有关资质!管理部门和其—他,有关管理部门并可以!。向社会公告   !  (一)超—。越资质等级进行设】。计的;     !(二:)为未取《得建设?工程规划设计条件】的单位进行设计的】;     (三!)未按照建设工程】。规划设?计条件进《行,设计的; —    (四)拒】不履行城乡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作出【的处理决定的—; ?    (五)【。违反法律、法规进】行建设?活动的 第六!十,五条 县级以上城!乡规划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对城乡规—划的实施情》况进行?监,督检查有《权采取以《下措:施     (!一)要?求有关单位》。和人员?提供与监《督事项?有关的文件、资料】并进行复制;  !  : (二)要求有关单!位和人员就监督事】。项涉:。及的问?题作出?解释和?说明并?根据需要进入现【场进:行勘测; —   ? (:三)责令《。有关单位和人员【停止违?反有关?城乡规划法律、【法,规的行为    ! 被监督检查—的单位?和人员应当予以配】合不得妨碍》和,阻挠依法进行—的监督检查活动 ! :第六十六条 【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在查处《违反本条例规—定的:行,为时发现国家机【关工作人员依法【应当给予行》政处:。分的应当向其任免】机,关或者监察机—。关提出?。处分:建议 》 第:六十七条 —。县(区)城》乡,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!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城乡规?划法和本条》例,规定作出行政—许可的?。。市城乡?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应责令?其撤销?。或者直接撤销该【行,政许可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