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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— 法律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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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【条, 县?级以上城乡》规划编?制单位有下列行【为之一?的由市、县》人民政?府城:乡规划行政》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处:合同约定的规划【编制费一倍以上二】倍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责令停【业整:顿由原发证机关降】低,资质:等级或?者吊销资质证书【;造成损失的—依,法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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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一)超越》资质等级许》可范围承揽城—乡,规划:编制工?。作的;
】 (二)违反国家】有关标准编》制城乡规划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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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未依法取得资质】证书承揽城》。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!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依》照前款规定》处以罚款;造成【损失的?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!欺骗手?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!。城乡规划《编制工作的由原发】证机关吊销》资质证书城乡规划】行,政主管部门依照本】条第一款规定处【以罚款;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】担赔偿责任 —
城乡规!划行:政主管部《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责!令停业整顿的和【。依照本条第二款处以!罚,款的应当将》处罚情?况告知?颁发资质证书的【机关:
第六十九】。条 : 未:。取得建?设,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建设?的,由,城乡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:责令:。停止建设《;尚可采取改正措】施消除对规划实【施的影?响的由城乡规划【行政主?。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》正并处建设工—程造价百分之五以】上百分之十以下【的罚款;《无法采取改正措施】消除对规划实施的】影响的城乡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责令限期拆【除不能拆除》的没收实物或—者违法收入可以并】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!之十以下的》罚款
—第,七十条 未—。取得乡村建设—规,划许:。可证擅自建》设或者未按照乡【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!规定建设的由乡【、镇人民政府—责令停止建设—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由乡、镇人民政!府组织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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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条 】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城乡规—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拆除—可以并处临时建【设工程造《价一倍以下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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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—)未经批准进—行,临时建设《的;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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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二):未按:照批准内容进—行临:时建设的;
! (三)》。临,时建筑物、构筑物超!过批准期限不拆【除的
第【七十二条 —未在项目施工现场】。设置:工程公示牌的由城乡!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!正的处?5,000元以》上10000元【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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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条 】未,经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核验基《础轴线放线擅—自继续建设的由【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处100》00元以《上200《00元以《下的罚款
第!七十四条 未在建!设工程竣工》验,收后六个月内向【城乡: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报送有关【竣工验收《。资料的由城乡规【划,行,政主: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补报》。;逾期不补报的处1!00:00元以上5—0000《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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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《十五条 擅自改】变建设用地的规【划使用性质的由【城乡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?责令限期恢复原使用!性质逾期不恢复【。的每逾期《一日按改变》使用性质部分的【。土地面积处》。每平方米50元的】罚款;未按》照建设工程规划许】。。可证的规《定,擅自改变建筑】物、构?筑物规划使用—性,质,。的,由城乡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》限,期恢复原使用性质】逾期不恢复的每逾期!一,日按改变《使用性质部分的【建筑面?积处每平方米50元!的罚款
》 : 擅自变更规划】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外立面造型、色!彩或者?不按规划要》求设置?灯,。饰、广告、》牌匾:的由行政《审批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—逾期不改《正的处1《0000元以—上500《0,0元以下的罚—款
》第七:十六条 城乡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作出责令《停止:建设或者限期拆【除的决定后当事人】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!。不拆:除的城乡《规划行政主》管部:门应当自逾期之【日起:十五日内向市、【县(区)人民政府】。。书面报告市、县【(区)人民政府责成!。城市管理行政—执法、城乡规—划,等有关部门采取【查,封施工现场》、强制拆除违法【建设工程等措施强】制拆:除的:费用由?。。。违法建设单位或【者个人承《。担
第七【十七条 》当事:人对有关部门做出的!处理:决定不服的可以依】法申请行政复议或】者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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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—条 行政机关【工作人员《在,城乡规划管理中滥】用职权、玩》忽,职,守、:徇私:舞弊、贪污》受贿等行为的—由上:级主:管部:。门,或,监察:机关给予行政—处,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?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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