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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,。 第?六章 》法律责任 】第六十八《条 ?县级以上城乡规【划,编制单位有下—。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城?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:限期改?正处合同《约定的规《划编制费一倍以上】二倍以下的》罚款;情节严重的】责令停业整顿由原】发证机?关降低资《质等级或者吊—销资质证书;造成损!失的依法承》担赔:偿责任 》    (一—)超越资质等级许】可范围承揽城乡规】划编制工作》的,;     【(二:),。违,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!城乡规划的  】   未依法—取得资质《证书:承揽城乡规》划编制工作的—由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依照前款【规,定,处以罚?款,;造:成,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!责,任以:欺骗手段《取得资质证书承揽】城乡规划《编制工作的》。由,原发证机关吊销【资,质,证书: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,依照本条《第一:款规定处以罚款;造!成损失的依法—承担:赔偿责任《 ,     城乡】。规划:行政:主管部门依》照本条第一款责【令停业整《顿的和依照本—条第二款处》以罚款的《应当将处罚情况告知!颁发资质证》书的机?。关 第六十】九条 未取—。得建设工《。程规划许《。可证建设的由城乡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责》。令停止建设;尚【可采取改正》措施消除对规划【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!规划行?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建设工程造价百【分之五以上百分之】十以:下,的罚:款;无法采取—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!实施的影响的城乡】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责,令限期拆除不—能拆:除的没收实物—或者违法收入—可,以并处建设工—程造价百分之—十以下的罚款 ! 第:七,。。十条 未取得乡村!建设规划许》可证擅自建设或【者,未按照乡村建设【规,划许可证的规—定建设的由乡、【镇人: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!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由乡、镇人民】政府组织《拆除 第七】十一条 建—设单位?或者个人《有下列行《为之:一的由城乡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拆除可【以并处临时建设工】程造:价一倍?以,下的罚款《 ,  :   (《一):未经批准进行临时】建设的; —    (二)【未按:照批准内容进—行临时建设》的; 《 ,   (三)—临时建筑物、构筑】物超过批准期限【不拆除的 第!七十二条 未【在项:目施工现场设置工】程,公示:牌的由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: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逾期不【改正的处5000】元,以上100》00:元以下的罚款 【 第《七十三条 未【经城乡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核—验基础轴线》放线擅自继》续建设的由城乡规】划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处,10000元—以上200》00元以下的罚款 ! 第七十四条】 未在建设工程竣!工验:收后六个月内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报送有关竣【工验收资料的由城】。乡规划行政主管理部!门责令限期》补报;逾期不补报的!处1:0,000元以上500!00元以下的罚款 ! 第《七十五条 擅自改!变建设用地》的规:。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!。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》期恢复原使用性质逾!期不恢?复的:。。每逾:期一日按改变使【用性质部分》的土地面积处每【。平方米5《0元的罚款》;未按照《建设:工程:规划许可证的规定】,擅自改《变建筑物、构—筑物规划《使用:性质的由城乡—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恢》复原使用性质逾期】不恢:。复的每逾期一—日按改变《使用性质部》。分的建筑面积处【每平:方米50元的罚【款    — 擅自变更规—划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外立【。面造型、色彩或【者不按规划要求【设置灯饰《、广告、《牌,匾的由行政》审批部?。门责令限期改正【逾期:不改正的《处1000》0元以?上50000—元以下的《罚款 第七】十六条 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作出责令停【止,建设或者限期拆除】的,决,。定,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!或者逾期不拆—除的:城乡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自—逾期之日起》十五日?内向市、县(区【)人民政府》书面报告市、—县(区)人》民政:府责成城市管理行政!执法:。、城乡规划》等有:关部门?采取查?。。封施工现场、强【制,拆除违法建设工程】等措施强制拆除的】费,用由违法建设单【位或者个人承担【 第》七十:七条 当事—人对有关部门—做出的?处理:决,定不服的可以依法】。申请:行,政复议或者向—。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 第七【十八条 行政机关!工作人员在城乡规】划管理中滥用—职权、玩忽》职守、徇私》舞弊、贪污受贿【等行为的由上—级主管部门》或监察机关给予【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。罪,的依: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