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?六章 法律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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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条 】县级以上城乡—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市、】县人:民,政府城?乡规划行《政主:。。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处合同约—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!以上二?倍,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!重的: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!证,机关降低资质等【级或者吊销资质证】书;造成损失的依法!承担赔偿责任
! (一)—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!围承:揽城乡规划编制工】作的:;
? (二—)违反国《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!规划的
!未依法取得》资质证书承揽城【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!城乡规划行》政,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违法《行为依照前款—。规定处以罚》。款;造?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以欺》骗手段取得》资质证书《承揽城乡规》划编制工作的由【原发证?机关吊销资质—证书城乡规划行【。政主管部门依照【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!罚,款;造?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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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城乡规划行】政主管?部门依照本条—第一款责令停业【整顿的和依照本【条第二款《处以罚款的应—当,将处罚情《。况告知?颁发资质证书—的,机关
第【六十九?条 未取得建设】工程:规划许可证建设的由!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建设】;尚可采取改正措】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!。影响的?由,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。改正并?处建设工程造价百】分之五以上百—分之十以下的罚款;!无法采取《改,正,措施消除《对规划实施的—影响:的,城乡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:应,当责令限期拆—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!。物或者违法收—入可:以并处?。建设工程造价百分】之十以?下的罚?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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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七十条《 未取得》乡村建设《规划许可证》擅自建设或者未按照!乡村建设规划—许,。可证:的规定建设的由【乡、镇人民政—府责令停止建—设限期改正;—逾,期不改正《的由乡、镇人—民政府组织拆除【
《第七十一《条 建设》单位或者个人—有下列?。行为之?一的由城《乡规:划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!并处临时建》设工程造价》一倍以?下的罚款
【。。 (一)未【经批准进行临时建】设,的;
— :(二:),。未按照?批准:内容进?。行临时建设》的,;
— ,(三)临时》建筑物、构筑物超】过批准期限不拆除】的
第七十】二条 ?。 未在项目》施,。工现场设置工—。程,公示牌的由》城乡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!正的处50》00元以上》100?00元以下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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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七十三?条 未经城—。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核验基础轴线放!线擅自继《续建设的由城—乡规划行《政主管?部门处?10000元以上2!0000《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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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十四条 — 未在建设工程【竣工验?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!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报送有》关竣:工验收资料的由城乡!规划行政《主管理部门责—令限期补报;逾期】不补报?的处10《。000元以上5【。0000元以—下的罚款《
第》七十五条 —擅自改变《建设用地的规划【。使用性质的由城【乡规:划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责令限》期恢复原使用性质】逾期:不恢复的每逾期【一日按改变使用性质!部分的土地面积处每!平方米5《0元的罚款;未按】照建设工程规—划,许可证的规定—,擅自改《变建筑物、构筑【物规划使用性质的由!城乡规划《行,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!使用性质逾》。期不恢复的每—逾期一日按改—变使:用性质部分的建【筑面积处每》平方米50元的罚】款
? 擅自—变更规划的建筑物、!构筑物外立面造【型、色彩或者—不按规划要求设【。置灯饰、广》告、牌匾的由—。行政:审批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逾期不改正的】处100《。0,0,元以上50000元!以下的罚款
!第七十六条 城乡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作出责令停止—。建设或者限》期拆除的决定—后当事人不停止【建设或者逾期—不拆除的城》乡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自逾期之日》起十五日内》向市:。、县(区)人—民政府书面报告【市、县(区)人民政!府责成城市管理行政!执法、城《乡规划等有关部门】采取查封《施,工现场?、强制?拆除违法建设工程等!措施强制拆》。除,。的费用由《违法建设单》位或者?个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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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》。条 当事人—对有关部门做—出的处理《。决定不服的可以依】法,申请行政《复,议或者向人民法【院提起诉讼》
第七十【八条 行政—机关工作人员在城】乡规划管理中滥【用职:权、:玩,忽职守、《。徇私舞弊、》贪污受贿等行—为的由?上级主管部门—或监察机关》给,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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