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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章 村庄和集镇建!筑,。设计、施工》管理
—第二十七条》 凡在村庄和集镇规!。。划区:内建设二层(含二】层,)以上住宅和—建筑跨度、跨径或】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!乡村企业、乡—村公共设施和公益】事业的建《筑工程必须由持有】相,应,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!进行设计或》者选用通《用设计图、标—准设计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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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八条 村庄和集!镇建:筑工程设《计应遵循适用、经】济、安全、卫—生和美?观的原则执行国家有!关,设计规范和技—术标准符《。合,节约资源、抗御各】种灾害的《有关:规定:保持地方特色—和,民族风格并》注意:和周:围环境相协调
】 ? 村庄和集镇居【民住宅设计》应当符?合紧凑、合理—、卫生、安全和方便!生活、满足》生产的要求》
第二十九】条, 规模较《大的生产性》。建筑、公共(公【益)建筑的设计【。必须遵守下》列程:序
(】一)进行初步设【计具体确定建筑规模!投资规?模设计?原则和建筑方—案确:定整体布局建—筑物平面总体规【划结:构形式和建筑造型】;
《 (二)进行施!工图设计进行施【工图:。设计之前应核实设】计基础资料施工【条件:和建:筑构配件及建—筑材料品种供应情况!以满足施工需—要,;
》 (三)进行建】筑设计图纸的审【查村庄?和集镇?建筑设计《图均应由《县级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组织: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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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条 在村庄和】。集镇规?划区承担建筑工程施!。工任务的国营、集体!和个:体建:筑企业必须持—有相应的《施工:企业资质等级证【书严格?。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!。承担施工任务并【接受监?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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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施!工,单位不得将承揽的】建筑工程任务分【包给不具备》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!禁止非法倒手转包工!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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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施】工单位?必须按照设计施工】图施工任何施—工单位和《施工人员不得擅【自,修改设计图纸确需】修改的必《须经原?设,计单位同意并出【据变更设计通—知单或?附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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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—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!。按照有?关建筑施工》程序和国《家有关施工技术【规范:施工不得使用—不合格和《不符合?。工程:质量要求的建筑材】料和建筑构配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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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—。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负责对?第二十七条》确定的建筑工程的】。质量进行监》督检查和《验,收验收合格后方可】交付: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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