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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章 村庄和集!。镇,建筑设计、施工【管理
第二】十七条 《凡在村庄和集—镇,规划区内建》设二层(《。含二:。层)以上《。住宅:和建筑跨《度、:跨径或高度超出【。规定范?围的乡村企》业,、乡:村公共?设,施,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!程必须由持有相应】设计资?质证书?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!选用通用设计—图、标准设计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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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八条 村庄和集【镇,建筑工程《设计应遵循适—用、:经济、安全》。、卫生和美观的【原则执行《国家有关设》计规范?和技术标准符合节约!资源、抗御各种【灾害的有关规定保持!地方特色和民族风】格并:注意:和周围环境》相协:调,
? 村庄和集镇居!民住宅设计应当符合!紧凑、?合理、卫生、—安全:和方便生活、—满足:生,。产,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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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规】模较:。。大的生产性建—筑、公共《(公益)《建筑的?设计必须遵守下列】程序
— (一)进—。行初:步设计?具体确定建筑规模投!。资,规,模设计原《则和建?筑方案确定整体【布局:建筑物平面总体规】划,。结构形式和建筑造型!。;
(】二)进行施工图【设计进行施》工图设?计之前应《核实设计基础资【料施工条件和建【筑构配件及建筑材】料品种供应情况【以满足施工需要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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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三)进行建筑设计】图纸的审查村庄【和集镇建筑》设计:图均应?由县级?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组织审查】
第三十【条,。 在村庄和集镇规划!区承担建筑工程【施工:任务的?国营、集体和—个体建?筑企业必须持有相】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!级证书严格按—照规定的《经营范围承担—施工任务并》接受:监督: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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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一条 》施工:单位不?得将承揽的建筑工】程任务分包》给不具?备相应资质》。的施工企业禁—止非法倒手转—包工程
第】三十二条 施工【单位必须按》照,设,计施工图施工—任何施工单》位和施工《人员不得擅自修【改设计图纸》确需修?改,的必须?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!出据变?更设计通知单或附图!
第》三,十三:条 :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!照有:。关建筑施工程序和国!家有关?施工技术规》范施工不得使用不】合格:和不符?合工程?质量要求的建—筑材料?和建筑构配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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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【。县,级,以上人?民政府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!第二十七条确定【的建筑工程的质【量进行监《督检查和验收验【收,合格后?方可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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