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?五章 房屋、公共】设施、村《容镇貌?和环境卫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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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五条 县级人—民政府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对辖:区内:村庄和集《镇房产?登记、?产权产?籍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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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】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都:应当:遵,照国家和《。地方有关村》庄和集?。镇房:屋、基础设施的管】。理规定保证房—屋和基础设施的正】常使用不得危—害公共利《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!严禁破?坏损:毁村庄和《集镇的道路、桥涵】、排水、供水—、供:电、邮电、绿—化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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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》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!。当,保护村庄和集镇饮】用水源加《。强,供水管理有条—件,的地方可集中—供水或供水到户【逐步:使水质达《到国家规《定的生活饮用水卫】生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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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八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都》应,当维护村《容镇貌和环》境卫生按照规划要求!堆放粪土《、垃圾、柴草养护树!木,花,草美化环境按照规划!要,求达到绿化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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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九条 在《村庄和集镇规划区】内,新建、扩《建、:改建:有污染的乡镇(村】)企业、农副产【品加工业等生产性】建筑时必须遵守国家!和地方环境保护【。的有关法规严禁【污染村庄和集—镇环境不得造成其他!公害
第四】十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?人都有义务》。保护村庄和集镇内】的,文物古?迹、古树《名木和风《景,名胜、军《事设施、防》洪设施、防灾设施以!。及国家邮电、—测量、通讯、广播、!输变电设备、地【下管:网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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