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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?。第,。二章 村庄和—集镇规划的编制 】 第《六条 村庄和—集镇建设必须编【制规划村庄和集镇】规划由乡级人民【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!监督:实施 —第七条 村》庄和集?镇,规划分为总体—规划和建设》规划     】总体规?划是一个《乡级行政区域内【村庄和集镇的布点规!划及各项建设的整】体部署?其规划主《要内容包《括     (一!)确定乡《级行政区域内的村庄!、集镇布点》;, ,     (二)】确定村庄和》集镇的规划区域范围!。、,位置、性质、建设】。用地规模、人—口,规模和发《展方向;    ! (三)《确定村庄与村—庄、村庄《与集:镇之间的交通联系网!、给排水方案、供电!和邮电通讯》线路及?设备的?布局:、走向乡镇企业和主!要公共?建,筑、:公益事?业设施的《配置以及商业网点等!生产和生活服务【设施的?合理布局;   ! , (四)合理选【。择确定乡级区域内】非农业用地的配置和!开发; 《 ,    《(五)综合编—制防灾、环境保护】等规划  —   ?建设:。规划是在《总体规划的指—导下在村庄和集镇规!划区:范围内对近(远)期!的各项工《程建设?进,行科学布局其主【要内容包括住宅、】生产建筑、公共建筑!、道:路、各种工程管【线、绿化等各项【工程建设的专业规】划及其用《。地规划布置;确定有!关规划技术经济【指标;确定》重点地段建筑物【体量、造型、—色彩突出具》有地方特色的—建筑:形式 》 第八条 总体【规,划期限一般为1【015年建》设规划一般为—510年 》 ,。 第九条 编制】村庄和集镇规—划应当具《备地质勘察、地【形测量、自然资【源、水源、水质、】气候气象、》历史状况及有关县域!。经济:、社会发展等基础资!料 第十【条 村庄和集—镇规划?采用的定额指—标,应与国家村镇规划】标准(GB50【18893》)及省颁村镇—规划标?准协调统一集镇规】划,的建设?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!须先报经《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商计划、《土地:部门:核定 ?。 第十一—条 村庄和集镇建设!规划:。必须:划定:规划控制线控制村】。庄和集镇建设用【地范围控制》线须充?分考虑发展用地【 第》十二条 承揽村庄】和集镇?规划的单位》应征求乡级》政府和村民的—意见 第十】。三条 村《庄和集镇规划实【。行报批制《。度总体规划和集【镇建:设,规划:须经乡级人》民代表大会审查【。同意由乡级》人民政府报县—级人民政府批准 !    《村庄建?设,规划须经村》民会议讨《论同意由乡级—人民政府报县—级人民政府》批准: 第十四条】 报批的村庄—和集镇?规划文件必须—完整 ?     【总体规划报批文件应!当包括 》  ?  : (1)总》体规划送审报告; !     (2!)村镇布局总体【现状分析图; !    《。 (3)村镇总【体规划图; 【 :    (4)【总体:规,划说明书    ! 报批的村庄和集镇!建设规划文件应当包!括,   《 , (1?)村庄和《集镇建设规划送审】报,告;    【 (2)村庄—和集镇?现状图;《    》 (3)村庄和集】镇建设规《划图; 》 :    (4—)村庄?。。和集镇公《用工程(给水—、,。排水、道《路、供电、邮电通讯!)规划图; 】   ?  (5《)村庄和集》镇规划说明》书 《 第十五条 根【据经济?和社会发展需—要经乡级人》民代表大《会或村民会议讨论乡!级人民政府可对村】庄和集镇规划进【行局部调整并报【县,级,人民政府建设—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备案 第!十六:条 村庄和集—镇规划批准》后由乡级人民—政府向村民及驻【村镇单位公布 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