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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章 建设《用地规划许》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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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在城市!、镇规划《区内提供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】权的建设项目建设】单,位应当向城市—。、县城?乡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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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以【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!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!项,目经有关部》门批准、《核准、备案后建【设单位应当向城市】、县城乡《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提出建—设用地规划许—可申请城市、—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,门应当?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!核定建设《用地的位《置、面?积、允许建设—。的范:围并在20个—工作:日,内核发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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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以!出让方式《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权的在《国有建设用地—使用权出让》前城市、县土地【行政主管部门应【。送请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提出该出让【地,块的规划条》件城:乡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,当在:20个工作》日内依据控制—性详细规《划制发规《划条件通《知书作为国》。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】出让合同的组—成部分未《确定:规划条?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!有建:设用:地使用权《
以【出让方式取得建【设用:。地使用权《的建设?项目在签订国—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!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!当持建设项目的【批准、核准、—备案文件和》国有建设《。用地使用权出让合】。同向城市、县城乡规!划行政主管》。部门领取《建设用地《。规划许可《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在》10个工作日—。内发:放建设用地规划【许,可证
第【十四条 《城市、县城乡规划】行,政主管部《门,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。过程中不得擅自改】变,。国有建设用》地使用权《出让合同的规—划条件
】 建设用地》使用权?出让后因原核—准或者备案的—建,设内容?或者建设《条件:发生变化确需变更】原规划条件的建设单!位应当重新进—行项目?核准或?备案后申请》变更规划条件城【市、:县城乡规《划,行政主管部门在不】。违反:总体规划、控—制性详?细规划或城》乡规划强制性—标,准的情况下可以重】新拟定规划条—件
重】新拟定规《划条件应当进行公示!并征求同级土—地行政主管部门【。。意见:变更土地《出让合同按》照重新确定的—规划条件核发建【设用:地,。规,划许可证
】第十五条 房地产】开发项目和以—竞争方式取》。得建设用地的项目除!以下情形外》不得变?更规划条件》已确定的容积—率
— (一)因城乡重】。大,基础设施、公益性公!。共设施建《设或文物保护需【要造成?原建设?。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约定的规划》条件:无法实施《的;
》 (二)因国】家政策调整导致原】建设用地使》用,权出让合同约定【。的规划条件无—法,实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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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出让】获得的建《设用:地使用权再》转让时受让方应当遵!守原规划条件双方】持出让、转》让,合,同到原发《证,机,关重:新申领建设》用地规划许》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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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七条 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包括—符,合城乡规划要求的附!图和:附件附图《包,括明确建设》。用地范围、代征【用地范围和有关控】制线的地《形图;附件包括规】划条件通知》书等:文件
第十】八条 建设》。单位应当按》照,建,设用地规《划许可证的》要求委托《有资质的单位进【行方案设《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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